故事写在黑纸上:小说的氛围、气息与声线 ——《断指》创作谈
时隔一年再次落地广州,熟悉的感觉如再见一位不必握手见礼的故人。凌晨一两点,不少店面依然通明,卖豆浆、粿条、肠粉、竹升面和猪杂粥。往来食客趿着拖鞋,踩过白日的积雨,落座在松垮脆弱的塑料板凳上。即便没有夜食的习惯,档口的蒸汽与灯光也令人心安,因为人总会遇上一个莫名失眠与饥饿的深夜,毫无征兆地走向街头,而抚慰张皇失措的辘辘饥肠,这座城市一早就准备好了。
脚下有半掌大的蟑螂爬过,有的蟑螂还长了翅膀,会飞。巨大的褐云玛瑙螺粘上路边的台基,目睹榕树的根茎如青筋暴起,生生撬开地砖。流浪猫在从未断绝的雨水中失去蓬松的毛发,瘦嶙嶙倚在街角,暗处有刺耳的尖声传来,是老鼠,叫声在路灯的光纹里回荡,猫与人都不去睬,不过片刻,便已融入温吞昏暗的夜色当中。
是,我对这座城市的兴趣不仅出于所谓的“烟火气”与“人情味”,更迷恋的,是她晦暗、混乱与复杂的底色,这绝非什么贬义词。相比干净整饬、明亮舒朗的北方大城,这里起伏的道路、崎岖的方言、阴晦的窄巷、淘金的鬼佬,以及随处冒出的神龛宗庙对我有着天然的吸引力。洲头咀,东风东,海心沙,江南大道,寺贝通津,永汉戏院,单看那些地名就平白令人相信,这里注定会有故事发生。汪曾祺曾说,别人的诗是写在白纸上的,而李贺的诗是写在黑纸上的,所以色彩鲜明浓烈。我愿意相信这片土地就是一张纹路模糊的黑纸,是无数瑰异故事的温床。
《断指》即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起源于一则一闪而过的新闻帖。有段时间我在广州没有工作,“灵活就业”,每日在大街小巷做citywalker,倒也没什么压力,甚至还觉得自在。于我而言,如果这个词能被翻译,恐怕不应被译成中产气息浓郁的“城市漫步者”,而是漫无目的却也自洽自得的“街友”。后来忽然就不能出门,citywalker也没法做,生物钟很快失灵,变得昼夜颠倒,每天盲目而机械地上网、刷手机,疲惫像披风一样罩在身上,无法抖落,越压越沉。就是在这样的刷屏中,我看到这则帖子,停顿了一下,很快又划了过去——手指,抑或说大脑的惯性让我无法停止,等回过神想去截屏,却发现再也找不到了。那段时间我一个字也没写,只日复一日地做饭、吃饭,我也为自己陷入写作的荒漠而焦虑,觉得自己不该这样,至少应该做点记录,但我没有办法。很久以后,我读到埃莱娜·费兰特的演讲,她在谈及陀思妥耶夫斯基时提到,无论能力多少,我们创作小说不是为了让假的看起来像真的,而是为了通过虚构,以绝对的忠诚说出最难以言说的真相。她的话让我想起了那则新闻贴,它像一朵浅淡的乌云,正在被忘记的边缘飘散,于是我拿笔把它记了下来。
找与藏,对与错,生病与健康,聪慧与痴傻,这些特质并非刻意的设置,而是故事的黑纸让撞色尤为明显。编辑小王老师说,镜像对照不必刻意,也不必分派在几人身上,要让对立的两面在一个人身上共存。我们反复打电话,讨论如何处理这样的对立统一。我觉得她说得对。
关于小说中广东话的使用,也是由故事的气氛决定的。作家蔡东曾言,对小说的构思,不光是情节意义上的,要考虑的,还有故事的气息和氛围,是幽暗还是明亮,是童话感还是现实感,基础调子是温煦还是寒冷的。根据需要,引入合适的元素,反复强化。《断指》中广东话正是这样的元素。语言是人物的核心,人物说出口的话代表着这是怎样的一个人,语言要与人物身份适配,还要与相应的情节适配。阿才很少出家门,人又痴傻,于是全程说着单调的白话,阿弟在读了幼稚园后,开始朗声讲普通话,并且倾向于用普通话与人交谈,这是教育的结果,也预示着某种变化。
粤语九声六调,保留大量古汉语音调,韵母更复杂,入声短促有力,与普通话相比,有着更加波澜曲折的声线,具有天然的故事感。音节的音调变化越丰富,旋律表现自然就会越好听,同一首歌曲,粤语版明显要比国语版更好听动人,就是这个道理。当广东话呈现在故事的黑纸上,线状的吐字感让叙事的色彩愈加分明,让亮处更亮,暗处更暗,有如套上一层对比度极高的滤镜,这是普通话叙事很难做到的——说来奇怪,我自幼生长在北方,也没有什么语言天赋,但却能在极短时间内熟悉广东话的用法,做基本的听读,并且热衷于学习和使用,这大概是一种特殊的缘分。
我十分欣赏的作家黎紫书曾在一篇创作谈中提到,她坚信每一篇小说都该有属于它自己的“声音”。因着内容的不同,即便都以中文书写,每一篇小说的语言都该有不同的质感和温度。我非常赞同。巧的是,写下这篇文章时她正在广州,她说,这些年我连在自己的国家都一再被误认为外国人,而广州却漫不经心地认领我,一点不以我的长相打扮和口音为异。我想或许在未来,我也能重新被这座城市认领,并在其中继续“walk”,为笔下的故事寻找独属于它们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