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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游荡 ——我的城市文学观
来源:《青年文学》 | 子禾   2024年11月26日10:03

《恶之花》中有首十分扎眼的诗——《被杀害的女人》,写的是一个凶杀现场:一具穿吊带袜的年轻女尸躺在豪华大床上,周围是香水瓶、织锦花缎、油画、大理石柱、华美衣物和首饰。诗人写到“负罪的喜悦”和“奇怪的欢乐”,然后写:“飘浮在窗帘褶皱里的一群恶魔,/一定也看得非常快乐。”在一辈子生活于巴黎的波德莱尔眼中(提示这一点是为了强调这样一个事实:波德莱尔作品中没有一丝基于乡村文明的浪漫主义,它们全然是城市性的),凶杀案诡异地变成了奢靡放纵的情欲的令人不适的狂想曲。为什么不适?因为凶杀是不幸的,而从不幸中感到情欲则是不道德的。换言之,这样的表达冒犯了人类的道德传统。可为什么人们没有因此摒弃波德莱尔,反而至今将他视为诗歌史上最耀眼的明星之一?因为在人类的精神领域有比道德更基础的东西,它们在这首诗中压制了道德的规训,超越了道德的重要性。它们就是:真实和自由。

波德莱尔的靡丽情欲、阴鸷目光与幽暗嘶吼,读过其作品的人大概都不会否认,但也正是这些背离传统的美学风格与文学触角,使人进一步意识到真实与自由的重要性。所谓真实,波德莱尔揭示的含义是不伪饰,袒露人所在的世界和人所内含的心灵的幽昧,袒露心中的魔鬼。波德莱尔的惊人在于他用诗歌这种非虚构的文体表现这一切(这不同于被视为虚构的小说,且小说中的阴暗一般体现在反面人物身上)。一般认为诗歌的叙事者几乎与作者本人难分彼此,即是说,波德莱尔不避讳将自己心灵的幽暗袒露出来,以这样的方式放大“真实”在文学史上的声响。如果说真实是黑夜中夜莺(或猫头鹰)若有若无的鸣叫,那么自由则自然地成了耳朵遵循的基本原则:不拘法度地听见那鸣叫。

这是波德莱尔的伟大贡献。但他不是像哲学家那样通过概括和抽象提炼了这一切,而是通过无尽的游荡、醉酒、呐喊、战栗和受苦,感觉到了这一切。他是一个挥霍遗产的浪荡子,一个经常处于迷幻状态的瘾君子,一个曾崇拜拿破仑以期获得权力的幻想家,一个现实生活糟糕透顶的诗人和评论家,一个在城市各个不起眼的肮脏角落徘徊的失意者,一个在社会生活、个人情感、历史文献的垃圾场捡拾垃圾的流浪汉。但他也哀伤地意识到,他是一只落到俗世船员手里的愤懑又无奈的信天翁,他本该高贵如诗神:“诗人啊就好像这位云中之君,/出没于暴风雨,敢把弓手笑看;/一旦落地,就被嘘声围得紧紧,/长羽大翼,反而使它步履艰难。”从这里,我们听到的不仅仅是个人忧郁和社会疏离,还有诗句深处一阵阵“喉咙被歇斯底里的大手掐住了”的痛苦哀泣,那哀泣中时不时夹杂着尖厉怪诞的苦笑。

这种存在对存在者的反讽,这种撕裂的痛苦,不正是生活与生命的真实(或曰真相)的一部分吗?波德莱尔的震撼人心在于他既没将自己看作高贵的信天翁,也没有将自己看作卑微的拾垃圾者,而是将这两个古怪的意象结合起来,得到一个新形象,一个无可辩驳的真相——拾垃圾的信天翁。唯有这个古怪的组合意象被发明和被说出,诗人波德莱尔的形象才得以完整浮现。最早对这一形象深有感触的是本雅明,那个同样颠沛流离一生且比波德莱尔更加不得志的犹太人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他写道:“他在大都会聚敛每日的垃圾,任何被这个大城市扔掉、丢失,被它鄙弃,被它踩在脚下碾碎的东西,他都分门别类地搜集起来。他仔细地审查纵欲的编年史,挥霍的日积月累。他把东西分类挑拣出来,加以精明的取舍……”

本雅明将波德莱尔视为这样一类人的象征:他们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无所事事、居无定所、朝不保夕、玩世不恭,且充满危险。这是波德莱尔的画像,也是本雅明的自画像,更是广大的现代文人和现代诗人的形象与象征,即便不是身体形象和生活方式象征,也必然是精神象征。我们不得不意识到:啊,正是这些游荡者(这些物质和精神层面双重的无家可归者、不满足于现状者、渴望未知之物者)写下了现代文学世界的绝大多数作品,正是他们创造了可供我们回顾和反刍的文本,塑造了形形色色的城市或乡村的精神人格,描绘了生活、命运和历史的记忆与想象。

这个有关写作者自我形象及工作方式的真相,迄今依然。在文学这种精神游荡的领域,其工作方式根本上没有任何变化。我既是就文学的历史发展而言,也是就文学创作的不同领域而言,即无论哪一种文学,只要是真正事关心灵的严肃文学,无不如此。因为游荡意味着自由移动,意味着探究,意味着未知和危险,但同时也意味着可能的宝藏。自由意味着可能,即意味着真实的诸多可能。

游荡,或者说游荡者的真相,更是文学审视的对象。我在城市生活多年,曾见到不少乞食游荡者,有职业乞讨者,有卖艺乞讨的孩子,有卖艺补贴家用的中年人,有体验生活的歌手,当然也有背着蛇皮袋子沿路翻找垃圾箱的拾荒者。而我是另一类,他们乞讨金钱和捡拾可回收的废品,我捡拾他们生活的印迹,他们的形象、眼神、话语和精神流露,我也希望开口向他们乞讨,以获得他们的故事,作为文学的资粮。但缺乏勇气,使得我克制了这个欲望;我只是看看,我说服自己,“捡”到的东西不丰盈,但似乎也足够维持一些作品的生命。我捡到的是形象和心灵,是生活样态,也是城市和它的时代。而我成长年代的西北农村,则极少见到乞者,即便偶尔看到也多是疯傻之辈流落街头。一个难忘的印象是,很小的时候,一个须发尽白皮肤黝黑的、总是笑眯眯的老头,尽管天气炎热,却穿着污垢油亮的厚布衣,戴着一副圆圆的玉石眼镜,在村路上游荡。孩子们看见他总会恐惧,然后瑟缩着躲起来,像见了怪物。一个夏日正午,又遇到这老头时,我父亲竟端了碗清水给他喝,然后又捧出两片西瓜给他吃。但并不是施舍,所有动作都饱含了尊敬。老头是有家的,也并没有疯,且能识文断字。他是我记忆中储藏的第一个游荡者:一个无可奈何的、无所谓的、闲散的、知道死之将至、神秘地笑着的游荡者。

另一个类似的例子来自鲁迅,是大家熟悉的孔乙己。只是孔乙己有其不同:穿长衫且说文言,借以表露他的得意过去;他偷书,还通过奖赏茴香豆的方式引诱孩子们以便教他们“回”字的四种写法。孔乙己追求与众不同,时时反刍得意过往。他太现世了。他奇怪地触及了他周围人的某种心理利益,所以招致鄙夷和凌辱。这样的对比是有必要的,但总如隔靴搔痒,触及不了根本。那么根本区别在哪里?在于他们所处的地理和时代之不同吗,一个是二十世纪末中国西北贫寒农村的乡间小路上,一个是十九世纪末江南小镇鱼龙混杂的小酒馆中?或者说,一个是前当代乡村的朴实慈悲,一个是前现代城镇的冷漠无情?

如此追究依然缺乏穿透力,这就是难点所在:一个深知死之将至的老头在村路上无所求地游荡,一个脱不下长衫的读书人希望彰显身份。——似乎不在于如何区分,因为他们根本上并无不同,他们只是游荡者的不同样态。从孔乙己可以引出的有意思的问题是:鲁迅先生诸如《孔乙己》《阿Q正传》之类的作品到底属于城市文学还是乡村文学?显然不容易界定,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当我们说“城市”时,说的是什么样的所在?当我们说“城市文学”时,说的是什么样的文学?

城市似乎意味着摩天大楼、车水马龙、快节奏运转、“有工作”的人、琳琅满目的商品,意味着构成纷杂而流动迅速的人群、普遍较高的知识水平、丰富而便捷的物质生活、复杂而短暂的人际关系、陌生人群中的利益与危险,意味着地铁、博物馆、科技馆、电影院、酒吧,意味着好医院、好学校、好养老院,也意味着眼花缭乱的充满危险的机会。所有这一切,几乎无可辩驳地象征了多数人心目中的“更好的生活”,所以人们涌向城市,社会涌向城市化。与此相对的是什么呢?是乡村,是地广人稀和草木水土,是自然的山水、悠闲的老人、留守的孩子、宁静的贫穷、可怜的机会、缓慢的衰落。

问题在于这样的概括出于一个城市视角,在这个视角中,众多乡村被城郊化了,城市人几乎无不希望风景美妙的乡村成为自己城市的后花园,但仅仅意味着短暂外出游玩,或曰游荡。对城市人而言,乡村意味着一个触手可及且随时可以撤退的远方。为什么要随时撤退?因为真正的远方永远充满着危险,这就是多数人可怜的“远方和诗”。那么乡村人如何看待乡村呢?可悲的是,对他们中的多数来说,乡村仅仅是一个无法离开的地方,有机会离开的都离开了。在他们的观念里,乡村落后、愚昧、自卑、没有机会,当他们心怀逃离之心来到城市,开始忍受城市的打击和鄙夷时,便将城市视为一个挣钱机器,暗暗希望有朝一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而只有那时城市才会成为他们的城市,同时被逃离的乡村也有了一个新身份:故乡。

抛开游荡的文学意义和精神内涵,它也足以作为这时代最强音的关键词:在城市化的时代背景里,多少来自乡村的人游荡在或大或小的城市,又多少人借助短暂的假期游荡在城郊和被商业化的乡村,不同程度地成为城乡两栖人。而人的背后则是城市和乡村,是这两类所在的双向游荡。这个力量如同无形的潮水,每天都冲刷着中国,在这冲刷中城市与乡村的壁垒被不断磨损,两者在相互的冲刷中不断融合。路遥写高加林在院门口刷牙,一嘴牙膏沫子让村人既讶异又羡慕。但显然高加林的牙膏所象征的城市早已不同,而村里人的讶异所象征的乡村也早已不同,这意味着在物质丰富的今日,在便捷的交通和尤其便捷的移动互联网的影响下,城市和乡村的生活方式快速趋同,城市和乡村的观念也在快速趋同,相向游荡:乡村城市化,城市也某种程度地发生着古怪的乡村化。

如果说文学是关于生活的,生活内容、生活结构、生活方式,那么在此种互渗情形下城市文学和乡村文学的区分何在?当下的实际情况是,在这个对位关系中,乡村文学作为正在趋于消亡的一方,似乎也在以自身的消亡取消着它的对位者。我在《异乡人》中这样写北京798的恐龙雕像:“尤伦斯艺术中心前那几只红色的恐龙雕塑,此时反而显得不伦不类,似乎不应该在这里——正像鸡鸣狗吠的小山村出现了几只大恐龙,几只滑稽的装腔作势的笨重的大家伙。”这是城市的乡野愿望。我也在小说集《野蜂飞舞》的乡村场景中写到城市意象:“一头暗灰色的怪兽,我甚至能看见它就在面前不远处的黑暗中——一头倒地的熊猫,像城市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废旧衣物回收箱,笨重的身体一半浮在灰色的苍茫中,一半已融入沉沉黑暗——盯着我,暗红的眼睛里透着古老的饥饿、阴沉与残暴……”这又是乡村的城市梦魇。

在城乡的趋同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基于农耕文明的浪漫主义的消失,乡村不再意味着田园牧歌,而现代都市所象征的基于工业和商业文明的现代主义不断蔓延,实现了城乡的全面统治。具有独立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行为传统的乡村几乎不再,留下来的只是学徒期的城市赝品。我深感于这崩塌的轰轰烈烈。蔓延的现代主义将现代性问题几乎不加区别地抛给了乡村,其痛苦正如西美尔所说,一方面是缤纷的现代生活不断刺激个人欲望,煽动人们追求物质个性,“它们仿佛将人置于一条溪流里,而人几乎不需要自己游泳就能浮动”,另一方面则是“个性难以为继,它被劳动分工、被物质生活吞噬了”,个性无时无刻不在被磨灭。撕裂成了大多数人的内核,既是城市人的,是城乡两栖人的,也是乡村人的。

因此,除非写出某一类生活方式或价值观念,否则不管提及城市文学或乡村文学,似乎都只是指涉故事发生的场域和背景。如若仅此,则这样的概念又无足轻重。小说作为巴尔扎克所说的“秘史”,天然地具有记录功能,所以有人主张城市文学记录和探寻城市历史,记录当代城市出现的新事物,比如写快递员、写代驾、写代孕、写机器人,这当然没问题,但如果只是记录新事物,又不足以构成卓越的文学。所有这些顶多算文献,如本雅明所说,“没有任何一种文献会成为艺术品”。城市文学何为的问题,实际上就是文学何为的问题。文学具有历史价值,但毕竟又不是历史。或者说它不是外在史,而是人的心灵史,它的核心永远是人,关乎人的痛苦与幸福、人的此在与彼岸、人的本然与应然。文学的终极目的是在人的有限性基础上构造那种宝贵的无限性,在人不完美现实的基础上召唤一种值得期待的心灵与人格。——这心灵与人格不仅仅是故事中的主人公,而更主要的是,成为世间人的精神原型:我们创造一些更好的人,以此获得安慰和勉励,获得希望,使我们变得更好。

城市文学(若这说法真的必要)的要义,或许在于如何理解、想象和塑造一种有独特魅力的城市人格。如果城市更“高尚”,或者说起码不同于乡村,那么这高尚何为:规则更合理了吗,良心更重要了吗,人更多样且更包容了吗,人的生活更自由了吗,人对真理的探究更热烈了吗,人的心灵更柔软了吗,人的苦难更被同情了吗,人的生活更文明了吗?当然,关于城市我们想到的几乎都是上述之反面,但那是现实,而不是文学。文学写苦难不是为了宣扬苦难,而是为了接纳和悲悯苦难中的人;文学写商品和技术对人的奴役不是为了表现这事实,而是为了以文学的方式校正这现实。这校正的力量十分微弱,但如同尺子不曾增加高度,其刻度却趋于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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