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蒙学到经学:论《孔乙己》的识字之喻
鲁迅在小说《孔乙己》中构筑了精微隐奥的转义话语,经营出湛渐浑融的幻设寓言。《孔乙己》对识字的转义,可以分析为四种类型,并归纳为三个渐进的层次:一是“孔乙己”绰号的换喻以及描红纸的蒙学隐喻,二是回字的四样写法对科举正字之学的提喻,三是偷窃之辩对训诂学和经学的反讽。如果把小说中的长衫、描红纸、茴香豆等视为意象,那么,识字及其转义就可以视为事象,二者共同营构着《孔乙己》文本的讽喻境界[1]。《孔乙己》的识字之喻可以视为一种文本症候,潜伏着深层的社会结构、虚化的制度背景和复杂的文化心理。一般认为,《孔乙己》的主旨是批判科举制度对人的戕害,揭示封建社会对苦人的凉薄。从鲁迅的识字之喻入手,可以呈示《孔乙己》主旨更为宏廓的面向,掘发其主旨较为隐秘的一种生成路径,或许也能为鲁迅研究中的某些传统问题更进一解。
一 鲁迅的小学根柢与识字之喻的发生
回归鲁迅及其文化场中关于识字的论述与认识,是理解《孔乙己》中识字之喻的必要前提。在中国传统语文教育中,识字(literacy)是一个贯穿始终的命题。张志公将传统语文教育分为“以识字教育为中心”的启蒙阶段、“读写基础训练”以及“进一步的阅读和作文训练” [2]等三个阶段。艾尔曼在清代科举研究中,区分了“入门级读写能力(primer literacy)”和“文言读写能力(classical literacy)”[3]两个层次。在鲁迅笔下,识字既指向教育层面,也兼具文章学面向,同时是一个语言文字学议题,意蕴丰赡,层次井然。在1925年的小说《高老夫子》的开篇,鲁迅征引了苏轼的名句“人生识字忧患始”[4]。十年后,鲁迅翻新出“人生识字胡涂始”,讽刺传统的古文写作教育造就了不少“胡胡涂涂”的人才。学成了古文的人,“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为通文了,其实却没有通,自以为识字了,其实也没有识”。鲁迅认为,“这‘胡涂’的来源,是在识字和读书”[5]。在这个意义上,识字至少包含蒙学与文章学两个层次。
识字的多重意蕴是层累地造成的。在汉代,识字教育是蒙学(当时称为小学)的初阶,包含了认字与书写两方面内容。中唐时期,韩愈提出了“凡为文辞宜略识字”[6]的命题。宋代学者如洪适、王应麟等在小学层面上强化了这一命题的学术意味,并延展至文章学领域。至清代乾嘉时期,朱筠提倡“通经必先识字”[7]以后,识字的意蕴在文字、音韵、训诂等层面进一步深化,几乎成为小学的代称,凝定为乾嘉经学的核心命题之一,又渐而渗透到文章理论中,作为“得到各文派认可的文学常识,最终进入民国时期的‘文学史’与‘教科书’当中”[8]。故章太炎撰《国故论衡》,以小学开篇,继以文学。鲁迅纂《汉文学史纲要》,作《门外文谈》,都先讲文字,再及文学。恰如朱自清的简评,“我国旧日的教育,可以说整个儿是读经的教育”,要读懂经典,“得懂‘小学’,就是文字学”[9]。因此可以说:识字内涵的层累,是汉宋学风递嬗的遗踪;小学轨范的形成,乃历代文章流变的沉积。
鲁迅自幼留心小学,既源于个人的知识趣味,也出于秉承举业家学的考量。科举既废,鲁迅在日本留学期间师从章太炎,得到了专门而系统的小学训练。章太炎基于识字的文学主张有明显的复古倾向。1906年9月,避难东京的章太炎为留学生演讲小学的功用,认为“文辞之本,在乎文字,未有不识字而能为文者”,“吾生几四十岁,所见能文之士,大抵未能识字”,从文字学与文章学两个方面提示着识字的紧要,旨在提倡小学并施于文辞。章太炎还指出,识字是翻译外来学说的基本功。他举出“晋、唐之世,译佛典者,大抵皆通小学”“当时译经沙门,皆能识字”的古例,以论证“译书之事,非通小学者,亦不为功”,以至于抬升小学地位“为一切学问之单位之学”[10]。章太炎承继并拓展了乾嘉以来文章学的小学传统,将识字推尊为撰著和译述的根柢之学,乃至一切学问的重要基础。
章太炎的语言文字之学模塑了周氏兄弟早期的译述风格。1908年7月至翌年3月,章太炎在东京为朱希祖、钱玄同、鲁迅、周作人、许寿裳等8人开设小班,讲授《说文解字》。当时,周氏兄弟正在翻译《域外小说集》。据钱玄同回忆,周氏兄弟“思想超卓,文章渊懿,取材谨严,翻译忠实,故造句选辞,十分矜慎;然犹不自满足,欲从先师了解故训,以期用字妥帖”。因此,《域外小说集》“不仅文笔雅驯,且多古言古字,与林纾所译之小说绝异”[11]。《域外小说集》独至的文体风貌,不论是鲁迅自谦的“词致朴讷”[12],还是钱玄同盛赞的文章渊懿,都指向汉魏以上文章的高古之境,是对章太炎文风的追步。如木山英雄所说,周氏兄弟早期的翻译“从章氏关于语言本源性的彻底性思想之中所获得影响是不能轻视的”[13]。这种根柢识字、矜慎用字的著译风格,是周氏兄弟介入文学革命以前的标志性特点,留下了章太炎识字理论的深刻印记,并存续于后来的白话文写作中。
在新文化运动初起的时候,识字已作为文学革命者用以战斗的工具。1935年鲁迅回忆起十几年前提倡白话之时,“保守者对于改革者的第一弹,是说改革者不识字,不通文,所以主张用白话”。识字正是通文的基础,不识字指的即是传统小学的素养不足,而不通文则是指不懂得古文的义法、文体诸端。针对“这些打着古文旗子的敌军”的指斥,鲁迅等人“是就用古书作‘法宝’,这才打退的,以毒攻毒,反而证明了反对白话者自己的不识字,不通文”[14]。
在这场论争中,刘半农、胡适等人率先批评古文家不识字、不通文。1917年12月,林纾厉斥章太炎及其弟子的文章“以《说文》入手,于意境义法,丝毫不懂”[15]。作为回应,刘半农搬出《域外小说集》,称之为“比林先生分外高古的著作”[16],借以讥讽林纾识字根柢未坚。具体到字句上,刘半农批评林译《巴黎茶花女遗事》“其女珠,其母下之”一句用字“不通”,“尤为费解”[17],胡适也附和说“林琴南的‘其女珠,其母下之’,早成笑柄”[18]。胡适还讥评林纾《论古文之不宜废》一文中“‘而方、姚卒不之踣’一句,不合文法,可谓‘不通’”[19]。五四以后,鲁迅在与学衡派、甲寅派的论战中延续着这一战法[20]。1922年初,鲁迅抨击学衡派之守旧,直斥《学衡》诸公“于旧学并无门径”“字句未通”[21]之失。1925年8月,章士钊在《甲寅周刊》上感慨文章道衰,识字之学将成绝学:“民国承清,每况愈下,更越十年,将求稍识字者而不可得。”[22]并于句旁加点,以示警策。反而被许寿裳揪住“每况愈下”的误用,反唇相讥道:“今日堂堂的教育总长,还不识得一个况字,更何庸愁到十年以后是怎样?”[23]鲁迅也因而讥讽章士钊文章不通,“连成语也用不清楚,如‘每下愈况’之类”[24]。
直到晚年,鲁迅仍关心文字的前途,对文字的阶级性有着深刻认识:识字是与权力牢固绑定的。鲁迅在1934年的《门外文谈》中谈及“文字在人民间萌芽,后来却一定为特权者所收揽”的命运,指出早期的文字与权力伴生,具备着“尊严性”和“神秘性”,因而平民是“不识字的,并非缺少学费,只因为限于资格,他不配”。鲁迅对识字之难有着多层次的认识。初阶的识字,“倘不费他十来年工夫,就不容易跨过”,而进阶的识字则是士大夫人为的“更加难”。至于“将字写得别人不认识,下焉者,是从《康熙字典》上查出几个古字来,夹进文章里面去”[25],指的便是高阶的、文字学层面的识字。
要之,鲁迅对识字的体认,远源于汉代以降的小学传统,近得于章太炎的语言文字之学,是鲁迅从事译述与创作的学术根柢。鲁迅话语中的识字,有着浑融的文化指向,可析为递进的三个层次:一是蒙学层次,指初阶的认字习书。二是文章学层次,是中阶的文字应用,指科举功令规范下的识字通文的文章学教育。三是语言文字之学,指高阶的学术层面的识字,尤以乾嘉小学为代表,包括文字、音韵、训诂之学。三个层次构筑了《孔乙己》识字之喻发生与展开的基址。
二 绰号的换喻与描红纸的蒙学隐喻
识字之喻始于孔乙己的命名,命名之由是理解孔乙己寓意的关键。自从周作人指出孔乙己“是一个破落大人家的子弟和穷读书人的代表”[26]以来,孔乙己的身份问题,历来争讼不已,或失之贬抑,或揄扬过情。若按其文旨,可从鲁迅的识字之喻窥探一二。
鲁迅对名号问题向来矜慎,曾自道起名的甘苦:“创作难,就是给人起一个称号或诨名也不易。假使有谁能起颠扑不破的诨名的罢,那么,他如作评论,一定也是严肃正确的批评家,倘弄创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从读者接受的角度看,“一个简括的诨名,就可以比较的不容易忘记”,故而“尤其要紧”[27]。因为按照“中国老例,凡要排斥异己的时候,常给对手起一个诨名,——或谓之‘绰号’”[28],绰号本身即蕴含了批判与战斗的效力。“孔乙己”正是鲁迅经意采择、寄寓深厚的文化符号。
从修辞学上说,绰号“是修辞现象的(且是辞格的)原始形态”[29],是一种典型的换喻。小说写道:“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30]鲁迅在小说中托诸别人之口,解释孔乙己命名的来由,是依据描红纸上的字句,其用意殊深。
描红纸承载着鲁迅的蒙学记忆。鲁迅回忆幼年,“最初去读书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读的是《鉴略》,桌上除了这一本书和习字的描红格,对字(这是做诗的准备)的课本之外,不许有别的书”[31]。鲁迅七岁时入族祖周玉田的私塾开蒙,“开始习字,先是‘描红纸’”,“其时最流行的一种‘描红纸’,上面印着‘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佳作仁可知礼也’等三字句”[32]。小说中的描红纸就是从私塾开蒙的记忆中拾来。据周作人回忆,孔乙己的原型是故乡一位被称为孟夫子的人,“这本来也是一个绰号,但只是挖苦读书人而已,没有多大意思”,但“妙在半懂不懂,比勉强生造两个字要好得多了”[33]。然而,易孟为孔,命意昭彰。在描红纸的语境中,上大人正是孔子之代称,孔乙己即是对孔子的换喻。王利器认为,唐代以来史料中的“‘丘乙己’有的作‘孔乙己’,有的作‘孔夫子’,说者都以为是孔丘”,而《孔乙己》“正是打倒孔家店那个时代的产物,把孔乙己作为没落阶级的儒士的代表,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意义的”[34],可谓一语中的。
如果说孔乙己的绰号是一种换喻,那么描红纸便是一种隐喻。正如鲁迅所揭示的,传统识字教育培养的人“大概是似懂非懂的居多,所以自以为通文了,其实却没有通,自以为识字了,其实也没有识”[35]。描红纸对蒙学的隐喻,经由着半懂不懂、似懂非懂的共性而得以成立,也与孔乙己底层读书人的身份相吻合。孔乙己对孔子的换喻,与描红纸对蒙学的隐喻,共同构成了鲁迅在孔乙己三字中寄寓的讽喻意味。
孔乙己的命名,若放置于整个“上大人”系列蒙学教材的义理演变史中,讽喻意味便更为昭著。据学者考证,敦煌残卷中已经出现“上大夫丘乙己”写卷,其性质“是童蒙的通俗读物,同时也是学童习字的仿书”[36]。敦煌文书中迄今发现36件上大夫系列写卷,“内容完整者有12件”[37],大多写作上大夫丘乙己,无作上大人孔乙己者。抄本内容不一,较为随意,典型的如P.3797写卷写作“上大夫,丘一己,化三千,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38],儒家义理的痕迹尚浅。因笔画简少,有韵易记,便于初学识字习书,后世因革损益,传习不衰。宋代以后,上大夫变为上大人,并补缀“佳作仁可知礼也”,侵寻定型为8句25字:“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39]南宋陈郁认为此文“殊有妙理”,将上大人指明为孔子:“大人者,圣人之通称也。在上有大底人,孔子是也。”复将下文疏通成“丘是孔子之名,以一个身己教化三千徒弟,其中有七十二贤士”,“尔是小小学生,八岁九岁的儿子”,“当好为仁者之人”,“又当肯如此知礼节”,意在教导儿童“若能为人知礼,便做孔子也做得”[40],显然附会了理学的口吻。元末明初理学家谢应芳则指出,“训蒙者率以上大人二十五字先之”,“第四字乃圣人名讳,理合回避,岂宜手之口之,以渎万世帝王之师乎”[41],然“明承元后,避讳之法亦甚疏”,“万历而后,避讳之法稍密”[42]。直到明代中叶,叶盛犹谓“凡乡学小童,临仿字书,皆昉于此,谓之描朱。尔传我习,几遍海内”[43],丘字仍不避讳。至晚到明代后期,才出现“上大人孔乙己”[44]的记载。清光绪十三年《钦定科场条例》规定“直书庙讳、御名、至圣先师讳本字者,该生罚停三科”[45],避讳綦严,丘乙己多作孔乙己。清末,俞樾有“晨窗日日磨丹矸,描纸亲书上大人”之句,自注为曾孙俞平伯亲笔书写描红纸,所书为“‘上大人孔一己’等二十五字”[46],稍有异文。在清末至民国的描红纸版刻中,文字基本定型为“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47]的版本。
自唐代传衍至清末,描红纸文字的损益折射出义理的迁流。从仁与礼的增入,到上大夫变为上大人,丘乙己转作孔乙己,尊孔的意味逐渐强化,儒家义理在权力的毛细管作用下,渗入基层教育的最底层。在鲁迅的幼年时代,“孔夫子已经有了‘大成至圣文宣王’这一个阔得可怕的头衔,不消说,正是圣道支配了全国的时代”。孔子被权力利用,“政府对于读书的人们,使读一定的书,即四书和五经;使遵守一定的注释;使写一定的文章,即所谓‘八股文’;并且使发一定的议论”[48]。鲁迅对孔子的态度是复杂的,正如周振甫所分析的:“鲁迅对孔子的赞美,是就他所处的时代来立论的。对他的不满,是就他影响来说的,就他被后世有权势者的利用来说的。”[49]孔乙己三字,正同时承载着鲁迅的赞美与不满。
鲁迅神奇地激活了孔乙己三个字所承负的双重文化意义。一方面,孔子以一己之身承担天下教化,孔乙己三个字成了儒家文化的绝佳象喻。然而,鲁迅易至尊为极卑,反讽地翻转了这一文化谱系。对于浸淫儒家文化的守旧者而言,这一诨名的确立与流播而产生的潜在破坏力,绝不逊于一句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正如鲁迅所说:“势位声气,本来仅靠了‘祖宗’这惟一的护符而存,‘祖宗’倘一被毁,便什么都倒败了。”[50]随着孔乙己的死去,建立在儒家秩序底层的蒙学识字教育也随之失活,所寄托的儒家义理也无所附丽。另一方面,孔子之一己化三千,被转义为孑然一己的形象,已无力负荷旧文化的重担。何况打断孔乙己腿的人,正是这一文化语境中成功的一端——丁举人之流。正如先秦君主之号为“一人”,兼存推尊与贬抑的正反两重训解,孔乙己成了孤立无援的一己,上大人沦为众人取笑的谈资,无论是长衫或短衣的看客,表现出的只有冷漠和凉薄。
三 回字写法的正字提喻
“孔乙己”描红纸是指向蒙学初阶习字的隐喻,而回字写法则是暗指了中阶的识字,是“以部分代替整体”[51]意义上的提喻,提喻着科举制度下的“读写基础训练”阶段,即通过读写实践训练,“逐步提高学生掌握语言文字的能力”[52]。在这个阶段中,学生需要进一步掌握文字学的知识,学会辨别字体正俗,掌握正确的字音、字义,以应对科举功令规范用字的要求。
在小说中,孔乙己对“我”说:“你读过书么?”在得到了点头的回应后,便要“考你一考”,提问茴字的写法。“我”起初不愿意理会,当听到孔乙己说“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时,才懒懒地回答:“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于是,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又问道:“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并“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但“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53]。
孔乙己的第一个提问是:“你读过书么?”其实也就是问:“你识字么?”在当时的教育制度中,十来岁的孩子可能是入塾开过蒙的。孔乙己之所以说“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54],首先指向的还是蒙学。在清代的蒙学教育中,延师到家的是少数,“市井乡村贫穷儿童往读”的大都是朋馆(或名村塾、义塾)。“蒙学所授,不过识字,能写能读,便于工商应用而已”,至于“等而上之,儿童有志应考,长乃读习举业,教师多延请秀才任之,而蒙馆教师则多屡考不得秀才之人也”[55]。孔乙己说写账要用,是知道“我”不大可能有研习举业的机会,而从工商应用的实际层面来说的。
但是,茴字是溢出蒙学教材的字。今日看来,茴字固然不属于生僻字,但不论是作为初阶蒙学教材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等,还是四书、五经,乃至十三经,都没有茴字。茴字最早见于南朝字书《玉篇》:“茴,茴香。”[56]今存本《切韵》未见,后来的字书、韵书多收录,如《广韵》云:“茴,茴香,草名。”[57]当“我”回答出“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后,孔乙己大概是由于超出预期而感到高兴,进而提出回字的四样写法的问题,这便关涉到识字的进阶层面,即科举正字之学。
正字即使用文字的规范,包括字形、字音、字义的规范。为符合科举的要求,清代的学子不得不接受正字的规训。乾隆三十三年规定:“举子应试之卷,理宜作字端谨,未便与行草书札一体并从省便。”[58]据傅增湘记述,光绪中叶以来殿试有“字必正体”的风气,“破体帖书,尤悬为厉禁。点画小愆,辄加黄签”,故“纵有《天人三策》之文,而不娴《字学举隅》之法,则绝难入选”,“相师成风,牢不可破”[59]。自上而下的正字厉禁,遂成为每个读书人自觉接受的规范。1922年钱玄同提倡简体字时,指斥清政府强制推行《康熙字典》《字学举隅》的规范书写,“对于文字的一点一画,一挑一剔,这样是正体,那样是俗体,狺狺不休”[60]。直到1936年,简体字方案难以落实,黎锦熙认为这是源于“一千多年以来科举制度的余威,就是一百年以来赶考的生童和秀才们奉为金科玉律的《字学举隅》那本书的余毒”,《字学举隅》“到现在也还有无形的权威”。因为按照《字学举隅》的规范,“书里头规定许多字的笔法,要怎么写才是正体,写错了一笔半画就算破体,破体字要是误写在卷子里,不怕文章做得顶好也是不取录的”[61]。经历过科举训练的鲁迅,对《字学举隅》的性质看得很透彻:“我们现在一般读书人之所谓‘正字’,其实不过是前清取士的规定,一切指示,都在薄薄的三本所谓‘翰苑分书’的《字学举隅》中……”[62]周作人也有相似的记忆:“我在小时候预备举业,每日写一张大字之外还抄《字学举隅》与《诗韵》。……《字学举隅》的标准写法至今还记得不少。”[63]
孔乙己知晓回字的四样写法,正是科举正字教育的结果。若依《字汇》《康熙字典》等书的辨析,回字有四样写法。四样写法有正俗之分,科举考生若要分辨,就需要参考《字学举隅》一类的正字书。《字学举隅》的鼻祖是唐代颜元孙的《干禄字书》,书中将字形分为俗、通、正三体,“所谓俗者,例皆浅近”,用于“籍帐、文案、券契、药方”等民间日常书写中。“所谓通者,相承久远”,可以用于“表、奏、笺、尺牍、判状”等应用文写作。“所谓正者,并有凭据。可以施著述、文章、对策、碑碣”,且“进士考试理宜必遵正体”[64]。《干禄字书》的正体观对后世影响很大,《字学举隅》即因之分为“正字”“俗字”“承用已久之字”[65]三体。若按《干禄字书》的规范,回是正字,囬是俗字。若按《字学举隅》的辨析,囘是正字,囬是俗字,回是承用字(通行字)。
除了规范笔画的正俗,《字学举隅》还被用为馆阁体字帖。周作人指出“《字学举隅》是写馆阁体字的教科书”,“所谓字学,实亦只是写馆阁体字(象征磕头的那一种字体)的方面而已,与文字之学乃是风马牛十万八千里也”,揭露了正字之学象征磕头的规训意图。直到师从章太炎学习《说文解字》以后,周作人才“略识文字,每写今隶,辄恨其多谬误”,认识到“《字学举隅》又是今隶中之裹小脚者耳,奚足道哉”[66]。今隶即是楷书。馆阁体楷书是科举制度所认可的字体,孔乙己能够“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或即学习《字学举隅》的馆阁体而练就的本领,是孔乙己足以自矜的资本。虽然孔乙己是没有进学的读书人,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位于科举生态中的底层,但是在《字学举隅》滋养下的孔乙己是“当真认识字”的。孔乙己提点“我”学习回字四样写法,并且要用“指甲蘸了酒”[67],在柜上示范正字楷法,毋宁是说,酒店记账,不妨用俗体,如若应举,则须辨明正体。孔乙己不只是在夸耀识字之多,更是在强调自己足以应举的读书人身份,这是孔乙己心中无形的长衫。
回字写法的喻指,也可以置于新文学提倡者与守旧者论战的语境中去认识。鲁迅在1935年忆及“提倡白话的时候”,是用了釜底抽薪的办法,“用古书作‘法宝’”,才打退了“打着古文旗子的敌军”,证明了古文家原本“不识字,不通文”[68]。由此语境去理解,鲁迅之所以借咸亨酒店的众人之口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69]问的恐怕不只是孔乙己,而是以识字通文自矜的林纾等人吧。直到1934年,曹聚仁为别字辩护,鲁迅仍讥讽曹聚仁的“战法也是搬古书,弄得文人学士之自以为识得‘正字’者,哭笑不得,因为那所谓‘正字’就有许多是别字”[70]。受过文字学训练的鲁迅,对正字观念背后的政治权力看得分明。
鲁迅的讽喻之意或许在此:古文家所谓的识字,是孔乙己式的以朝廷功令为主导的用字规范,距离文字学何啻千里。若揭去正字观念的画皮,可以看到它乃是科举功令的附属物。正字观念因科举制度而诞生,却未随科举制度而消亡,正字的幽灵一直盘旋在鲁迅的时代。
四 偷窃之辩的笔法反讽
孔乙己是识字的,他不仅写得出回字的四样写法,还分得清偷与窃在字义上的区别,不过孔乙己的悲剧——或说是优胜——则在于,他的知识更外化于行动,用偷窃之辩来文饰自己的行为。
偷窃之辩是《孔乙己》中识字之喻的一个典型情节,反讽地指向了蒙学识字和科举正字以外更高的一个识字的层次,即经学上的春秋笔法。春秋笔法,也称笔法或书法,是《春秋》学上的重要命题。汉代的经学家认为,春秋笔法是孔子纂修鲁国史书《春秋》时所采用的一种用字寄寓褒贬的策略。故孟子说:“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司马迁也称扬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71],并在《史记》中自觉继承着这一传统。儒家学者相信,孔子以文字立教,笔削见义,凭借史官记录的话语权力和道德审判功能,便可以起到“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的效果。春秋笔法“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理论范畴之一”,“讲究用字是从孔子《春秋》开始的,并对后代史传文学产生深刻的影响”[72]。
笔法与训诂学密切相关,是识字的一个传统的功能取向。《春秋》《左传》和《史记》的文章传统,是桐城派文章理论的渊薮。方苞提出的古文义法理论,被桐城文家奉为圭臬。所谓义法,就是外在形式之法与内在蕴含之义的结合。林纾曾批评章太炎及其弟子的文章徒采古字,而“于意境义法,丝毫不懂”[73],对照而观,蔡元培则称鲁迅的文章兼有“意境之隽永”与“字句之正确”[74]。鲁迅在写作中对笔法极为讲求,即是得力于章太炎的小学教益,以及孔子以降的春秋笔法传统。
在《孔乙己》中,鲁迅将春秋笔法作为一种反讽的手段来使用。小说写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75]表面上看,窃书不能算偷的事实逻辑是荒诞的,若从春秋笔法的训诂学逻辑来看则是合理的。举例明之,《春秋·庄公二十九年》云:“郑人侵许。”《左传》解释侵、伐、袭三字的区别云:“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76]用字有别,褒贬亦殊,这是训诂的方法,也是经学意义上的识字。
辨析字义的演变与差异,是识字的内涵之一。偷与窃古义有别,若就白话而言,可以连用,均表盗窃之义。《说文》无偷字而有愉字,训“薄也”,段玉裁解释说:“浅人分别之,别制‘偷’字从人,训为偷薄,训为苟且,训为偷盗,绝非古字,许书所无。然自《山有枢》郑笺云‘愉读曰偷。偷,取也’,则不可谓其字不古矣。”[77]章太炎为鲁迅等人讲授《说文》时,明言:“愉,即偷字,偷,薄也。……偷东西之偷由薄行义引申。”[78]凡先秦用偷字,一般取薄之义,而表盗窃之义者多用窃字或盗字。但在先秦文献中,盗多指盗窃之人,而窃多指盗窃之行为。《说文》:“盗自中出曰窃。”段玉裁引徐锴说:“所谓乱在内为宄也。”又《说文》释“宄”字:“宄,奸也。外为盗,内为宄。”段注说:“凡盗起外为奸,中出为宄。”并引用《左传·成公十七年》“乱在外为奸,在内为宄”[79]为证。自内部而出的偷盗行为称作窃,则窃字的使用,不仅可以指称孔乙己的行为,同时也暗指了孔乙己读书人的自我认同,与长衫的隐喻是一致的。所以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其争辩理据在此。在孔乙己的语境中,偷是白话,窃乃文言,然而无论是白话还是文言,偷窃的事实是不容争辩的。可是,文言足以文饰,训诂可以正名,罪责得以开解,这便是孔乙己的春秋笔法。
如果说偷窃之辩体现出的是鲁迅字句之正确,那么,鲁迅之斟酌用字,同时也蕴含着思想的征引和话语的取舍,形成了寄寓遥深的讽喻意境,可当意境之隽永的评价。1906年,章太炎即指示了一条“从来小学家所未说”的小学研究路径:“因造字的先后,就可以推见建置事物的先后……发明这种学问,也是社会学的一部。”[80]这种社会文化的研究思路,与陈寅恪在1936年所说的“依照今日训诂学之标准,凡解释一字即是作一部文化史”[81],在方法上同其脉络。由此引申,使用一个更古的字,其义理也指向古字所承担的话语,而不止字义本身。从这个层面看,用窃字而非偷字,同时指向了儒家和道家的话语。
窃字的使用与《论语》和《庄子》的话语形成互文性。窃字在《论语》中凡三见,可与孔乙己的行为形成互文关系的,是季康子问孔子的例子:“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论语·颜渊》)季康子向孔子请教应对盗贼之法,孔子却讥讽季康子窃取国家权柄的行为,乃是民众做盗贼的源头,将民众的小罪归因于当权者的大罪,或许这也是孔乙己辩解的理据之一吧。而在道家的话语中,窃字也用于对儒家圣人的批判。如《庄子》中的偷窃寓言:“将为胠箧探囊发匮之盗而为守备,则必摄缄縢,固扃鐍,此世俗之所谓知也。然而巨盗至,则负匮揭箧担囊而趋,唯恐缄縢扃鐍之不固也。”对于大盗来说,“为之斗斛以量之,则并与斗斛而窃之;……为之仁义以矫之,则并与仁义而窃之”,从而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世态。庄子将批判的矛头指向偷盗行为的制造者,“圣人不死,大盗不止”,“重利盗跖而使不可禁者,是乃圣人之过也”,在“圣人生而大盗起”的逻辑下,“掊击圣人,纵舍盗贼,而天下始治矣”[82]就成了势所必至之途。鲁迅精熟《庄子》的文章和思想,“爱用庄子所独有的词汇,爱引庄子的话”[83],曾三次征引过这则寓言。孔乙己为人抄书时,“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84]。这样“负匮揭箧担囊而趋”的行为,正与《庄子》形成互文。由此观之,鲁迅强调窃字,恐怕亦有调用古代思想资源,把批判的矛头指向造成孔乙己的社会结构的意味。
小说中两次《论语》的故意误用,也有训诂上的反讽意味。孔乙己引用“君子固穷”和“者乎”之类“难懂的话”[85],隐藏着穷与贫的辨析。穷字本义为“穷,极也”,与通相对言;而“贫,财分少也”[86],与富相对言。孔子之穷,是“在陈绝粮,从者病,莫能兴”,朱熹融会何晏与二程的解释,认为孔子“处困而亨,无所怨悔”[87]。在小说中,孔乙己自比孔子的处困而无悔,然而在旁观者听来,大概只会把穷理解为贫困。同样,孔乙己在给孩子分食茴香豆时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88],则将孔子“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论语·子罕》)之多,转换为茴香豆之多寡,而隐去了《论语》原文的君子二字,与上文“君子固穷”相类,反讽地表现出孔乙己对儒者身份的认同。
偷窃之辩是对春秋笔法及其文化传统的反讽。鲁迅运用义法以反讽义法,解构了古文家所谓义与法的内在关联,借用孔子“修《春秋》的照例手段”[89]来揭示“《春秋》已经隐瞒”[90]的真相。如果春秋笔法真有“一字之褒,宠逾华衮之赠”[91]的功用,则恰可证成鲁迅反其意而用之,“褫其华衮,示人本相”[92]的批判力道。
结 语
《孔乙己》无穷的阐释空间源于文字底基的深沉博大。《孔乙己》继承了《庄子》“寓言十九”(《庄子·寓言》)的文体遗产,自觉地托体于晋世以来小说“以寓言为本,文词为末”的“幻设为文”[93]的谱系。如果用现代的转义理论为古典的寓言传统下一转语,那么,识字在《孔乙己》中的转义便包含着三个层次:孔乙己绰号的换喻与描红字帖的蒙学隐喻,指向儒家文化在传统初阶教育中的毛细管作用;回字的四样写法,提喻出科举制度下文字被权力收揽的悖谬;孔乙己的偷窃之辩与戏仿春秋笔法的书写,则暗含着对经学与小学的反讽。正如章太炎所说:“文辞的本根,全在文字。”[94]鲁迅经由识字的线索与三个层次的书写,构筑了对传统文化的整体性讽喻,其阐释空间也在文字本根上奠定。因此,孔乙己可以是理学的,也可以是朴学的,更是整个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学文化的集合体乃至全过程,含括着“委弃在地面上”的“生命的泥”,以及其上的“乔木”“野草”[95]等种种附丽之物。
识字及其相关的知识背景,在鲁迅文学的萌生、发展与成熟期中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识字既是鲁迅亲历的蒙学教育的知识原点,又是鲁迅用以文学复古、文学革命与讽喻写作的利器。鲁迅禀受的识字观念,是基于周秦汉唐以来小学传统,而在清代,尤其是乾嘉以来小学作用于文学的风气下形成的文化常识,一直影响到清末民初的文章译述与撰著。在鲁迅的时代,识字不仅是鲁迅等文学革命者注目的议题,同时也是桐城派古文家、选学家、小学家、国粹派以至学衡派、甲寅派等文化阵营共同关心的问题,指向文学、学术、教育、政治等诸多文化场域。从制度层面说,识字观念既与科举制度耦合又与之脱钩,而始终依附于文化权力;从学术与文章角度看,章太炎之讲《说文》,刘师培、黄侃之说《文选》,桐城派之祖述《左》《史》,申明义法,绾合义理、考据、辞章,均可照鉴小学与文章学的交织关系。流播至文化层面,晚清民国的许多文化论争,如文言、白话之争,文学的复古与革新之争,汉字革命的拉丁化与罗马化之争等,都以识字这一文化共识为前提,识字问题也是诸多论争的一个聚焦点。
宋僧释守珣有偈云:“若是孔门真弟子,自然知道化三千。”[96]当“一己化三千”的语典融入禅宗的话语,若借用鲁迅的笔法,化字或许可兼教化与化身二义。在《孔乙己》对识字的转义书写中,“孔乙己”指向的是有着多副面孔的孔子:不仅是那个鲜活的在陈绝粮的、畏于匡的、累累如丧家之狗的孔子,更是那个被层累地建构为经学、文章学与蒙学话语的孔子。无定的意义在能指链条上游移,孔乙己或许寓意着启蒙的开端,也大约的确宣示着某些传统的终结吧。
注释:
[1] 为避免概念淆乱,有必要略作说明:本文使用的境界概念包含事境与意境,叙事传统中的事象、事境,是与抒情传统中的意象、意境对应的概念。参周剑之《事象与事境:中国古典诗歌叙事传统研究》,“序言”,第4—5页,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标题中的喻,即广义的比喻,亦即转义(tropic/ trope),主要指涉的是海登·怀特的话语转义(tropics of discourse)理论。维柯认为,所有的修辞格都可以归结为四种转义:隐喻、提喻、换喻和反讽。怀特发展了这一转义理论,并用于分析历史叙事的话语。参海登·怀特《历史的转义:〈新科学〉的深层结构》,《话语的转义——文化批评文集》,董立河译,第212—233页,大象出版社2011年版。文中使用的诸种修辞学概念及中文译名,如隐喻(metaphor)、换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反讽(irony)、讽喻(allegory)等,大多参考佐藤信夫在《修辞感觉》和《修辞认识》两书中的用法以及肖书文的中译名。参佐藤信夫《修辞感觉》,肖书文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佐藤信夫《修辞认识》,肖书文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52] 张志公:《传统语文教育初探》,“引言”第1页,第10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62年版。
[3] 艾尔曼:《晚期帝制中国的科举文化史》,高远致、夏丽丽译,第247页、第241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
[4] 鲁迅:《高老夫子》,《鲁迅全集》第2卷,第7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
[5][35] 鲁迅:《人生识字胡涂始》,《鲁迅全集》第6卷,第305—306页,第306页。
[6] 韩愈:《科斗书后记》,马其昶校注,马茂元整理:《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二,第10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
[7] 朱锡庚:《笥河文集序》,朱筠:《笥河文集》卷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66册,第392页下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8] 林锋:《“凡为文辞宜略识字”——一个文学常识的生成》,《文艺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
[9] 朱自清:《经典常谈》,“序”,第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年版。
[10] 章太炎:《论语言文字之学》,《章太炎全集》第14卷,第14—1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
[11] 钱玄同:《我对于周豫才君之追忆与略评》,《钱玄同文集》第2卷,第306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 鲁迅:《〈域外小说集〉序言》,《鲁迅全集》第10卷,第168页。
[13] 木山英雄:《文学复古与文学革命——木山英雄中国现代文学思想论集》,赵京华编译,第23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4][62][68][70]鲁迅:《从“别字”说开去》,《鲁迅全集》第6卷,第290页,第292页,第290页,第290页。
[15][73] 林纾:《与本社社长论讲义书》,江中柱等编:《林纾集》第1册,第351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16] 王敬轩、半农:《文学革命之反响》,《新青年》第4卷第3号,1918年3月15日。
[17] 刘半侬:《我之文学改良观》,《新青年》第3卷第3号,1917年5月1日。
[18] 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新青年》第4卷第4号,1918年4月15日。
[19] 胡适:《寄陈独秀》,《新青年》第3卷第3号“通信”栏,1917年5月1日。
[20] 参见王小惠《五四文学革命对章太炎文学语言观的继承与转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2023年第3期。
[21] 鲁迅:《估〈学衡〉》,《鲁迅全集》第1卷,第399页。
[22] 孤桐(章士钊):《孤桐杂记》,《甲寅周刊》第1卷第3号,1925年8月1日。
[23] 上遂(许寿裳):《“有功文律”?》,《莽原》1925年第18期,1925年8月21日。
[24] 鲁迅:《答KS君》,《鲁迅全集》第3卷,第120页。
[25] 鲁迅:《门外文谈》,《鲁迅全集》第6卷,第94—95页。
[26][33] 周作人:《呐喊衍义(八)·孔乙己》,钟叔河编订:《周作人188体育官方ios全集》第12卷,第189页,第18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27] 鲁迅:《五论“文人相轻”——明术》,《鲁迅全集》第6卷,第396页、第394页。
[28] 鲁迅:《补白》,《鲁迅全集》第3卷,第110页。
[29][51] 佐藤信夫:《修辞感觉》,肖书文译,第92页,第116页。
[30][53][54][67][69][75][84][85][88]鲁迅:《孔乙己》,《鲁迅全集》第1卷,第458页,第459页,第459页,第459页,第459页,第458页,第458页,第458页,第460页。
[31] 鲁迅:《随便翻翻》,《鲁迅全集》第6卷,第140页。
[32] 周芾棠:《乡土忆录——鲁迅亲友忆鲁迅》,第47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34] 王利器:《跋敦煌写本〈上大夫〉残卷》,《文献》1987年第4期。
[36][38][47] 郑阿财、朱凤玉:《敦煌蒙书研究》,第144页,第140页,第146—147页,甘肃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37][39] 任占鹏:《论唐代敦煌蒙书〈上大夫〉与后世〈上大人〉的关系》,《浙江师范大学学报》2021年第3期。
[40] 陈郁:《藏一话腴》,载陶宗仪等编:《说郛三种》第2册卷六〇,第911页上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
[41] 谢应芳:《学书》,《龟巢稿》卷一八,第40b页,《四部丛刊三编》影印双鉴楼藏钞本。
[42] 陈垣:《史讳举例》,第165—166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23年版。
[43] 叶盛:《水东日记》卷一〇“描朱”条,魏中平校点,第105—106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44] 姚旅:《露书》卷八,刘彦捷点校,第176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5][58] 《钦定科场条例》卷四二,奎润等纂修,李兵、袁建辉点校,下册,第710—711页,第726页,岳麓书社2020年版。
[46] 俞樾:《补自述诗》,《俞樾全集》第30册,陈景超点校,第43页,浙江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
[48] 鲁迅:《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鲁迅全集》第6卷,第325页。
[49] 周振甫:《鲁迅论孔子》,见丁锡根等:《鲁迅研究百题》,第154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50] 鲁迅:《论“他妈的!”》,《鲁迅全集》第1卷,第247页。
[55] 刘禺生:《世载堂杂忆》,钱实甫点校,第2页,中华书局1960年版。
[56] 胡吉宣:《玉篇校释》卷一三,第3册,第272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
[57] 《新校互注宋本广韵(定稿本)》,余廼永校注,第9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9] 傅增湘:《清代殿试考略》,第10b页,天津大公报社1933年版。
[60] 钱玄同:《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钱玄同文集》第3卷,第89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61] 黎锦熙:《简体字论》,《国语周刊》第246期,1936年6月20日。
[63][66] 周作人:《明珠抄(十六)·谈〈字学举隅〉》,《周作人188体育官方ios全集》第7卷,第405页,第405页。
[64] 颜元孙:《干禄字书》,《丛书集成初编》第1064册,第3—4页,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65] 龙启瑞:《字学举隅》,《龙启瑞集》第4册,第219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1] 《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第6册,第1944页,中华书局1959年版。
[72] 李洲良:《春秋笔法的内涵外延与本质特征》,《文学评论》2006年第1期。
[74] 蔡元培:《〈鲁迅全集〉序》,《蔡元培全集》第8卷,第526页,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76] 《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庄公二十九年》,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4册,第2867页下栏,中华书局2009年版。
[77][79][86]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许惟贤整理,第889页上栏,第582页下栏、第598页上栏,第606页上栏、第497页下栏,凤凰出版社2015年版。
[78]《章太炎说文解字授课笔记》,章太炎讲授,朱希祖、钱玄同、周树人记录,王宁整理,第434页,中华书局2008年版。
[80][94] 章太炎:《在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之演讲》,《章太炎全集》第14卷,第9页,第9页。
[81] 陈寅恪:《致沈兼士》,《陈寅恪集·书信集》,第172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
[82] 郭庆藩:《庄子集释》卷四中《胠箧第十》,王孝鱼点校,第342—351页,中华书局2004年版。
[83] 郭沫若:《庄子与鲁迅》,《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9卷,第5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版。
[87] 朱熹:《论语集注》卷八《卫灵公第十五》,《四书章句集注》,第162页,中华书局2016年版。
[89] 鲁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1卷,第202页。
[90] 鲁迅:《文学上的折扣》,《鲁迅全集》第5卷,第62页。
[91] 范宁:《春秋谷梁传序》,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清嘉庆刊本)》第5册,第5125页。
[92] 鲁迅:《330618 致曹聚仁》,《鲁迅全集》第12卷,第404页。
[93]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八篇《唐之传奇文(上)》,《鲁迅全集》第9卷,第73页。
[95] 鲁迅:《野草·题辞》,《鲁迅全集》第2卷,第163页。
[96] 释守珣:《颂古四十首》,《全宋诗》卷一四三一,第25册,第1649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