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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2025年第1期|晓角:风衣与酒
来源:《草原》2025年第1期 | 晓角   2025年02月20日08:31

编者按

“草原骑手”作为《草原》杂志的品牌栏目,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二年。十二年中,海勒根那、拖雷、娜仁高娃、阿尼苏、陈萨日娜、渡澜、刘惠春、谢春卉、苏热、阿塔尔、晓角、田逸凡等许多本土作家从这里出发,崭露头角,羽翼渐丰。2025年,为持续强化“草原骑手”的品牌影响,《草原》杂志将于全年交替推出“草原骑手·00后”和“草原骑手·多文体”栏目,充分激发本土青年作家的创作潜能,深入发掘更多文学新锐,继续对本土青年作家的培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草原骑手”作为一个文学群体,将继续集中呈现内蒙古青年作家文学创作的审美趋向和地域特色,建构起独具魅力的文学景观。读者也可以通过他们作品中兼顾的个人经验和时代话语,感受青年一代对人生、价值、世界的构建与思索。

风衣记

我是最不讲究穿着的人,衣服是身外之物,穿身而过,但是这么多年我一直崇拜风衣,风衣是那种能装着人的衣服。

风衣是我见过最淡泊的衣服,它不需要人穿,布料天生就形销骨立,颜色多为灰黄黑,正好是树叶在秋冬的经历,穿风衣是把季节的颜色穿在身上,衣主高矮胖瘦气质如何不确定,衣服只作衣服,哪怕终会经年,是折堕还是升华望不见。

风衣是需要人和衣服互相习惯的。

我特别想要一件风衣,整个少年时代都想要,我感觉我是适合风衣的人。风衣在那时的我眼中是属于女作家的衣服,是自由人的衣服,天然一种独立的风度,而我至今是这些想象的反面,我才识太低,纵然四处游荡内心也难得自由,但我会在风衣里看见想象中的自己,现在也会。

那时我住在村里,其实并未在现实中见过风衣,但是我找到了汤唯穿风衣的照片,她站在秋风中极单薄,手插在衣兜里也触到冰冷,好像风一吹就会碎掉,枯黄色风衣紧紧裹着她,枯黑色围巾挽着她的脖子,好似努力留存一点温暖。她抬着头,童稚气的眼睛下青痕隐现,头发凌乱地盘在头顶,背景是苍白的天空,那美女本身也是一件风衣。而这张照片是一幅旧书堆里多年的素描,记不清作者。

我当时坚信这是汤唯在扮演萧红。我和萧红有缘分,很早就读她,至今也读她,当时以为很懂,她一生凄凉,四处游荡,为了吃饭几乎成为乞丐,但她一生也在用生命救自己的命。她读书,求学,写作,投身救国事业,直到国破家亡,死的一刻都不曾自怜认命。我自认是太平世界的幼年萧红,将来天赐良机我便会成为她,这念头当年让我浑身血热,甚至傻到给亲戚传消息求他们供我读书,让我识字知礼去山外的世界成为萧红,现在想起往事只剩自嘲。萧红有穿风衣的照片,但也许她并不喜欢风衣,她在《八月天》里给弟弟写信说见面时看到红衣女人即是姐姐,她是喜欢热烈的,喜欢在历史里做一点红,她一张难得的风衣照片也看不清脸。我太喜欢她了,太想让她穿风衣了,就把汤唯的脸安上去。

几年后,我才知道那是汤唯在一出韩国戏里的扮相,扮一个孤苦女囚犯,母亲去世探亲时天太冷,只好躲在衣服里抽烟。而此时汤唯饰演“萧红”的电影我也看过了,和我想的并不一样,或者说看电影时的我和小时候的我也不一样,我长大了,明白自己不是萧红也未读懂萧红,便也觉得这商业影片一般了。

还是某本萧红画传里对她的判词好:“她给她的时代写下了《生死场》,给她的后世留下了《呼兰河传》。”

我一天天长大,很不想长大却也没有办法不长大,一切事情都是这样。在我痛苦的少年时期我拥有过迄今为止最清瘦的身形,但是那时我没有任何自己想要的衣服穿,我穿着父亲的旧衣服、母亲的旧鞋子走在村里,满脸痘痘发烂,几个月也很难洗一次澡,我还记得挤破自己背上大痘时会“嘭”的一声。我那时头发很多很长,却一点也不会打理,只会朝后编成一个蝌蚪一样的辫子,油腻腻的,我好像天生对自己是女性这件事没什么感觉。也可能是青春期这些经历的缘故,我至今不会打扮也不想打扮,不会化妆,不会拍照,习惯了生活一团乱。

我这两年胖了很多,回头看才发现最适合穿风衣的时光已经过去很久了。

我长大了,但没有完成成长,这是很无奈的事情。

风衣已死,往事难回。

一个秋天,我的打工之路初遇难题,在呼和浩特的路上整日乱走。我第一次要面对进入下一个人生阶段的成长,我不知道怎样让一家店留住我,怎样让一个饭馆接受我去做服务员,我身形笨拙,动作很慢,记不住老板的话,总是放错东西,连擦地要连带擦柜子底下也想不起来,我简直是个废人。我忍不住想我原来是这样的吗?连厂子里那些十几岁的小姑娘都不如?她们那么小那么瘦都能赚到吃饭钱。三天试工期就只能淘汰掉我吧!我没法承认我其实是这样的,一下子又受到了刺激,哪怕这时爱我的人依然没有放弃我,我还是逃回了老家。就是这一年的秋天,我决定真正穿次风衣。

我只花了一百多块就买到了在我心里住了快十年的风衣,它摸起来很平,没有树叶的触感,但它不是一块幻象散尽后的布,也许它一直离我很近很近,我找衣架把它挂起来。没什么,都是小事,它终究是一件美丽的衣服,我就想要这样子,就算有天我对风衣也不再期待。

风衣不会因为人变丑,风衣是风衣自己。

我一直穿着这件风衣,穿它去买菜,去赶火车,去第一次坐飞机,去见朋友,去吃刀削面,去坐在马路边发呆,去吵架,去服装市场买配它的耐磨裤子和接替它的廉价冬衣,去弄丢它的袖带又给它套上丝巾别针又摘掉,去用它擦眼泪,去写诗,重新找工作去要工资又辞职,去看文艺电影,去看低俗片,去过生日,去看树叶落满村庄的山,直到今天。

醉酒记

喝酒是我做过最能模拟人生的事,喝一顿酒是自己轻轻活一次,这点白酒最厉害。白酒无色,如生活涌动终似泡影,好似悲欢聚散终会淡尽,但无色里却有极端的苦辣,初入嘴似饮毒药,而且是能有甜味回味的诡异毒药,想必第一个尝白酒的人会当场呕吐并骂人。但我坚持咽了下去,想尝尝此物人人夸赞的力气。入喉那一刻,无色的东西又刮起火山爆发般的热风暴,滑下食管就是烧过食管,终于沉入胃中,浮出一阵暖烘烘,两口后觉出甜头,第三口第四口真正的快乐升上来,是慢慢离开地面的感觉,被轻轻往起抛,记忆变散,无数想法跑出来,好像随口说句话就是哲人;酒精的斧子此时也敲开了心脏的皮,整颗心又热又甜地暴露出来,快活到发抖,没人此时能停杯,快乐太短暂,想延长只好继续喝,喝着喝着过了头,是痛苦的宿醉、呕吐、浑身酒臭。这点也是人世真谛:一份快乐,总得拿两种痛来换。喜乐浮沉若要比喻,不过一口白酒入喉。

我从没想过我会是个喜欢喝酒的人,我怕酒也不了解酒,我当时觉得酒是一种火,会把人烧死,家也能烧化。我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酒”,是发现我那天蓝得吓人的小村庄里居然有一个很丑的酒鬼,他生下来有一条腿往相反方向扭,所以谁冷不丁轻推他一下,他就会平地摔倒,爬不起来只能躺在地上又哭又闹。他舌头也生来比别人大一圈,压根不能把话说出来,只能吐出来,吐出来的话别人听不懂。他总是天亮就歪歪扭扭上山去,天黑又回来,我渐渐知道他是去放羊,常年白天给比他高一个头的哥哥放羊,晚上还要被和他同为酒鬼,但比他力气大一倍的哥哥殴打。他浑身伤疤,但他喝酒从不打人,只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傻,真傻。他经常被打得头破血流然后去小卖部买最低贱所以最苦最辣的酒喝,喝成酒人了去满村乱走,一张脸伤叠着脏污如同谁家扔出的死狗,但哭和骂又从他缺牙的嘴里不停涌出来,他向村里人哭诉,呜噜呜噜着,见没人搭理他又向自己埋在地底的母亲哭诉,母亲也闭着嘴。我后来知道他母亲也是因为他大哥和父亲酗酒殴打而服毒的,他哭着为什么母亲死时没成功带走他,为啥抛他在人世间。当年,母亲死时也给他备了药,掺在炒熟的肉里好体贴一个贪吃的傻子,可那天他竟偏偏没有吃,偏偏剩他一个人。哭着哭着又换成骂,吐出我们村最肮脏的土话,稀里糊涂骂着,只让人听了心烦,锄地的人捡土块打他,他歪歪扭扭地跑了。

酒不是好东西,他应该离开酒,跑出大山去,大山外是好世界,流浪也比这里好。

大概是我感到他存在的第二年还是第三年,我依稀记得那是一个寂寞的淡绿色的春天,村里起火,很多年没有起火了,这火起在他哥哥的家,这傻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些汽油,倒满被子,再聪明地把自己裹进去,点着了火。暮归的村里人看见他窗户上有在跳的橘色,不似夕阳,就喊叫起来。大家端来水,一盆盆地泼向他,火灭时他呆坐在炕上,浑身一层黑,被子烧完了,身下油布升起一朵朵硕大蓝色莲花托出一个黑色的孩子。

不久他死了。

那几年我妈开始喝酒。

她那时候还不太老,长辫子还在,脱发还不太严重,那个冬天,她用暖壶盖儿喝完一小杯白酒,出门。天上下盐粒,落在灰黄的冻僵的地上。她穿着紫色棉袄走在我前面,很高很宽,我太小了,看不到她的脸。她走久了会低低地笑,她总是那么笑,也许是一种上天只让她看到的开心,永远不会给苦着脸的我看到。我们走了一会儿,来到村头的一排白色树面前,她不走了,对着树笑了笑,脚下落满冻落的小树枝,我踩上去发出细碎的响,像踩着地的裂痕。妈妈在木桩上坐下了,她搓搓手,从衣服最里面抽出她亲手做的,一个小小的废纸叠成的本子,又抽出一个铅笔头,在纸上写了起来。我看见她的脸了,我追不上她年轻时候,看不到她本来样子,只看见她病了二十年后的样子。

她那时开始写日记,用她依然好看的字,和再也无法完整的语言。

她喝得很少,次次只有暖壶盖里的一截,喝完冬天脸红红的,我当时很奇怪她无法控制自己笑但能控制不喝醉,我后来也喜欢喝酒,但我总是追求喝醉。

我的醉酒生涯开始于工作的劳累,我有段时间需要一天工作十二小时以上,关键是我很笨,别人一次就可以做好的事我需要做好几次才能做好。我记性很差,呆滞内向,扫地的时候会忘了取拖把,经常干很可笑的事儿。我逼着自己学会全身心投入到劳动里,每天把自己累得满手是伤,变成一个干某件事的工具。但我还是受伤了,那时我周围的人很坏,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可以无耻到那种程度,那些玩笑,小小的但足够恶心的算计,好像地上的痰。

我那个时候开始喝酒,也许是因为之前也喝过,我发现我酒量还行,廉价啤酒喝上几瓶会感觉身体被吹胀漂浮,入空中摸到白色的灯;苦辣白酒带给我的却是兴奋和清醒,喝得热了脑子却在冰水里看世界;红酒初喝没有感觉,但喝多了是在喝一个美丽的炸弹,是喝一口地震后的红云。果酒、奶酒、米酒、黄酒则是甜蜜的幸福,我永远也喝不够,我越来越胖,甜甜的一切,我爱你们。

妈妈,我后来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你突然醒过来,从二十年的疾病里醒过来,从我妈妈变回了你自己,你在梦里一下直起了腰,换上干净的衣服洗了把脸在天亮前、我醒来前坐上列车永远离开村子,去做一个精干有力有文化的你。梦里我在你走后醒来,喝下一瓶酒后想着还是得找你道别。我找了好些地方终于找到你,夏花春雪梦中浮生一闪而过,我见到你了,但你说我不是你的女儿。

妈妈,我渐渐明白你那些年克制地醉酒了。疯子不能喝酒,不然会变成酒疯子,永远回不了头,村里人全这样说。你没有变成酒疯子,好多年过去了,你只是想用一点点酒力见见最开始的自己,见完了,不成句子的字写完了,你再做回一个小村庄的阿婆。

亲爱的,这篇小文最后我要写到你,我第一个,唯一的酒友,我们在很多地方喝过酒,在城市,在乡村,在北京,在十七岁女歌手的悲恸吟唱里,在我讨要工资的铁色的下午,在我第一本书出版后的空虚里,还有那些永远存在过的野花般的小小喜悦。我还记得那瓶极美味的朝鲜米酒,我强忍不喝等你来,在老家的冬天一起体会它过年般的滋味。

亲爱的,有一次我们在小饭馆儿一人喝下五瓶啤酒后聊起对方,我以为我们的感情很复杂,结果说出来的竟只是希望对方越来越好。那个晚上我说我喝酒是借酒消愁,我的苦行是为了趁年轻让自己认识自己。你喝下一口啤酒后告诉我,那便借酒痛快,就在天明前痛饮自己。

也许我会一生饮酒,我渴望一个痛快的世纪。

【作者简介:晓角,本名李华,2003年8月生于内蒙古。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诗集《三天过完十六岁》由作家出版社出版。在《诗刊》《草原》《中国校园文学》《文苑》《南方都市报》《西南作家》《特区文学·诗》等刊物发表诗歌、188体育官方ios若干,并入选《2020年度诗歌精选》《中国女诗人诗选·2020年卷》《内蒙古女子诗歌双年选2019/2020年卷》《内蒙古女子188体育官方ios双年选2017/2018年卷》《中国当代诗歌年鉴》等选本,有作品入选彝族教材。曾获“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征集展示展播活动文字类二等奖、“重庆地质杯大学生自然写作”二等奖、《中国校园文学》年度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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