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煜的诗》:用阅读和自画像完成当代生活
在当下的诗歌写作现场,活跃着一大批岁月静好体的写作。这类写作者往往用一些小清新的词语,就轻易地再现和重组了复杂的当代生活。至于真诚与否,笔者不敢妄下评论,每个写作者都有其对生活的理解。很显然,宋煜是一个异类。作为一个身处当代的写作者,他绝对不是故步自封的。在他的笔下,当代生活通过多种方式展现在读者面前。
坦率地说,宋煜诗歌的异质性并不是那么显眼。有时候,甚至给人一种“轻”的错觉。幸好,宋煜是一个有志于阅读的写作者。就像哈罗德·布鲁姆一样,像“小男孩一样专注快乐地阅读”。在《西方正典》中,布鲁姆说道:“文学最大的功用就是教人以孤独。”宋煜从小热爱阅读,从初中就开始陆续阅读昆德拉、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人的作品。这不仅被视为诗歌写作的一种文学准备,更重要的是,阅读所造就的“孤独”会让他感到充盈。在《如何读,为什么读》一书中,布鲁姆又指出文学的功用是教人战胜孤独和自我治愈。这看似矛盾,其实是一致的,在这种孤独教育中,人发现了自我,并且使得自我更加有厚度。
在飞机上,宋煜也在阅读。在《窗外》一诗中,宋煜这样写道:“窗外/大块的云团/此刻,我飘浮在上面/像脱线的风筝/有被抽离的/失重感/耳机里的鲍勃·迪伦/他口中的石头/由声音和流浪汉构成”,无疑这是一次坐飞机的经历,这种当代图景是年轻人经常经历的。飞机这种封闭环境,确实是很多人不愿意承受的。因为,它还意味着失重,以及人类对于高空的某种恐惧感,让人从陆生动物变成“脱线的风筝”。而宋煜在这种孤独的场景内,就是通过阅读来使自己免于高空的恐惧的。“麦克劳德的书/已翻至第三十三页:/一些来往于斯普林希尔/斯科巴顿、不列颠比奇、爱达荷州的/信件夹着铜、铁、铅、煤和地下的黑暗茫茫/以及祖父祖母有关父亲的相左的意见/此时祖母解开了绑住它们的/鞋带……”,在阅读的烘焙下,它去往了一个陌生地。此刻的窘境,被他轻易地忽略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首诗的意义也许就在说:阅读也许比天空更为高远,能够带领人们走出平凡的生活。他的确也是这么写的:“而我将降落/离沙漠最近的机场/我拥有着错落的时间/但唯有此刻无法被反复/聆听和摩挲/这是不被纪念的时刻/飞机抵破云层/我被时间过滤/而后将重新踏上/窗外/陌生的土地。”
当然,阅读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除了阅读书籍之外,欣赏音乐作品也是一种阅读的方式。在这首诗里,他提到了鲍勃·迪伦。鲍勃·迪伦曾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就证明了音乐也在某种意义上介入了文学写作现场。同时,在《万川共流》这首诗里,他用英国创作型歌手Nick Drake的经验作为自己的写作出发点,同样获得了一首完成度很高的作品。在这首诗中,他将所有的孤独融入到了源头、河口、瀑布、船埠之中,因为这是一个歌手所能注入的唯一的“树洞”。在《花样年华》和《2046》里,有一个相同的意象——“树洞”。在实际生活中,“树洞”是以隐晦的样子存在的。王家卫把它当作“人心营构之象”的创作源头,还在这两部影片里用不一样的形式展现出来,进而成了揭示影片“记忆与遗忘”这个主题的关键表征。在《花样年华》里,“树洞”存在两种形态,一是关于“树洞”的寓言,一是“树洞”的实像。而寓言变成具体实像的这个过程,是让影片主题得到升华的关键。而在这首诗里,歌手也找到了最后的树洞,那就是万川共流,它的艺术效果就是:他拥有一切,正因他一无所有。正如《花样年华》里的台词所揭示的生活真相一样:从前的人要是心里有了秘密,不想让别人知道。他们会跑到山上找一棵树,在树上挖个洞,然后把秘密全说进去,再用泥巴封起来,那秘密就永远留在那棵树里了。
当然,除了阅读,宋煜写作的高明在于,他就像北美的鳄龟一样,可以咀嚼几乎所有的当代事物。从他的诗歌中就可以管窥其中:《未竟之地》《另一个我》《蝴蝶》《盐湖》……题材的多样性是一个青年诗人走向强力诗人的必经之路。他对于在写作中如何超越普遍日常经验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这种写作实践中,它要求诗人动用所有的语言去完成。这对于写作的提升是大有裨益的。
可喜的是,在处理这种写作经验时,宋煜并不执着于对“真相的仿写”。他通过自我的勉励,在经验中,完成了具有标志意义的升华。有两首诗歌可以作为佐证。一首是《镜子》,在这首诗中,宋煜提供了一种超现实的哲学意义。对于写作者和画家而言,终其一生,其实都是在完成一幅自画像。凡·高的自画像,就是他内心自我镜像登陆在画布上。而宋煜也在这首诗里提到了这个终极命题。他对自我的逼视,正是他发现生命真相和对自我审视的过程。这是一个智者才拥有的时刻。通过这样的写作,他完成了自我的寓言。从写作难度来看,《盐湖》更加具有将经验转化为超验的意义。相对而言,这首诗在语言上更加节制。这无疑增加了诗歌写作的难度。这首短短十行的诗,通过盐湖、一条鱼、寒鸦的相互映照,最后引出了他“渍过的灵魂”。而他的媒介,依然是“灰暗的毛玻璃”。这就和镜子完成了某种互文。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宋煜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诗歌密码。
对于一个走向成熟期的诗人而言,他必然需要一种熟悉的意象作为自己的意象。比如希尼的踏脚石、沃尔科特的白鹭、潘维的太湖和西湖、陈先发的黑池坝……他们都成为诗人写作中的标志。当宋煜找到他那些镜子的时候,他已经从“大河之北”起飞,成为一只啄食诗歌养料的丹顶鹤,用他诗歌里的那点红,为当代生活重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