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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学》2025年第11期 | 何飞龙:狗王(中篇小说 节选)
来源:《四川文学》2025年第11期 | 何飞龙  2025年11月28日07:22

清晨,袅袅炊烟从一幢幢瓦房的屋顶徐徐升起,水墨画一般。墙根下,有一道黄色的身影飞驰而过,刺耳的犬吠声此起彼伏。

大家都说:“阿颠不颠,脑壳清醒得很。要不,他咋个晓得冬至吃狗肉呢!”

我一路狂奔,从禾禾家半掩着的红漆铁皮大门钻了进去。

“阿颠,你想死是不是?你把吃狗肉的主意打到我家狗身上来了?”禾禾手持木棍冲了出来,那根棍子几乎要顶到阿颠的鼻子。

我蜷缩在墙角的狗窝里瑟瑟发抖,舔舐着身上的狗毛。常言道,狗仗人势,但此时此刻,夹着尾巴躲在狗窝里才是我最好的选择。

阿颠被怒气冲冲的禾禾吓得不敢说话。他脸上带着尴尬的笑,在兜里掏了半天,掏出香烟盒取出一支,给禾禾递了过去。

“对不住了,我不晓得这是你家的狗,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无主野狗。”

禾禾没有接阿颠递来的烟,自言自语地骂道:“这条死狗,平时都是链子拴着的,今天不晓得咋个回事偷偷地跑了出去。”这话是说给阿颠听的,禾禾从来不会拴着我。

阿颠见禾禾语气有所缓和,便面带笑容将手中的香烟再次递给禾禾。

“禾禾,你家的狗卖不卖?今天冬至了,应该好好补一下。老话说,‘冬至不补,身体受苦。’”

“不卖。你难道没听过‘穷死不卖狗’吗?你要是嘴馋了,自己跑到乡场上去买,我懒得和你扯这些。”禾禾将手中的棍子扔到墙角,我被吓得缩紧了身子。

虽说禾禾不打算卖掉我,但我被阿颠追着跑了一路,还是心惊胆战的。禾禾犯不着跟阿颠发脾气,跟这种颠三倒四的人多说几句话,都是浪费时间。

阿颠又问道:“禾禾,你吃狗肉不?吃的话,我们约几个人搭伙,买条狗来杀了吃。年年冬至都吃羊肉,吃腻了。”

“哼!”禾禾从鼻腔里发出不屑的声音。“你兜里有几个钱就会咬你的肉了?揣不住了?”禾禾的话如同连珠炮,阿颠便不再说什么,失望地离开了。

阿颠可不颠,要不然他明明知道我是禾禾家的狗,却瞎说是无主野狗。等我找到合适的机会,一定要咬他几口,少说也要吓他一跳。我在心里盘算着。

“是哪个要打我们家的狗?”浩杰紧握拳头从屋里跑了出来。

“还能有哪个?颠三倒四的那个。”禾禾接着说,“你出来搞啥,进屋去。”浩杰没有进屋,而是朝我走了过来。

“是好吃懒做的阿颠,他要是敢吃了我们家的狗,我跟他拼命。”十岁的浩杰说这话的语气,像个行侠仗义的侠客。禾禾一家看电视时,我会趴在他们的脚下,盯着电视机看。别看我是一条狗,我和那些普通狗可不一样,电视剧里演的那些事儿,我都懂。

“阿颠阿颠,阿颠是你叫的?他脑壳再颠,做事情再颠,也是你的大爹,不能乱叫。”禾禾已经找来了一条铁链,很显然他要把我拴起来。

浩杰有些不情愿地回答:“我晓得了,颠大爹。”

我拼命地摇着尾巴在浩杰的脚下打转,他的手搭在我脖子上,我伸出舌头去舔他的脸,被他一巴掌推开了。

算起来,阿颠与禾禾是本家,比禾禾还要大十几岁,人到中年一事无成。你要说他颠吧,村里哪家有个红白喜事,他都按时到场勤快地忙前忙后,不出任何差错。你要说他不颠吧,他总是做些颠三倒四的事情,比如,别人家的洋芋都种到地里一个月了,他才去种。

我听禾禾跟浩杰说过,阿颠大名顾成典,大家都叫他阿典。阿典的娘在生下他后没多久就害病死了,阿典的爹前几年也过世了。还有个姐姐,逢年过节会来看望阿典。阿典为啥会变成阿颠呢?还得从他的女人说起。

禾禾说过,阿典以前娶过老婆的,还生了个女儿。大概在阿典的女儿四岁时,阿典的爹死了。他是死在庄稼地里的,有人说是累死的,有人说是被儿媳饿死的,也有人说那块地是他给自己找的风水宝地。

阿典将他爹的遗体背回家办了丧事,又请人抬着棺材将他爹送到了那块风水宝地。丧事后的一个月,他的女人偷了办丧事接下的吊丧钱,带着女儿跑了。有人建议阿典报警去找,他十分淡然地告诉别人,决心要走的人,就是把她找回来还是会走掉的,随她去吧。经过此事,阿典受了刺激,慢慢地就变成了阿颠。

禾禾手中的铁链拴到了我的脖子上,我不喜欢被束缚,但又没法拒绝。

“爸,为啥要把麦子拴起来?平常都不拴的。”浩杰真是太单纯了,他不晓得拴着我,是为了保护我。麦子是浩杰给我取的名字,我很讨厌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霸气,有损我在狗群中的威名。

“今天是冬至,不拴着小心被人杀了吃掉。”我拼命摇着尾巴在禾禾的裤腿上蹭来蹭去,感激他能这么为我着想。

“浩杰,今天不能放狗出去,要是让阿颠炖了吃了,找他说理,他又撒泼耍横,你能有啥办法?”浩杰连连点头,将一件破旧的衣服在我的狗窝里铺开。

说起阿颠那个混蛋,他可不是第一次打我的主意了。禾禾平时并不拴着我,而是让我到处跑。这一点我还是很感激禾禾的,不然我也不可能成为村里的狗老大。村里大多数的狗都没有被拴着,大家都很自由,毕竟狗多了贼人就少了。

有一回我带着几个狗弟在村里撒欢,阿颠一眼就在狗群中看中了我。阿颠用手里的烤糍粑将我们诓到他跟前,自言自语道:“真是一条好狗啊!先用砂锅把肉炖烂,再搞半斤老白干,简直就是神仙生活。”他说着用舌头舔了舔嘴唇。阿颠身上有一股独特的尿臊味,要不是为了一口吃的,王八蛋才愿意在这种混蛋身边待着。见有人来了,阿颠便说:“吃狗肉是一门大学问,一黄二黑三花四白。你看这条黄狗真是极品啊,必须先红烧了再用砂锅炖着吃。”那人笑了回道:“你要是吃掉这条黄狗,浩杰会跟你拼命。”

听到我成了阿颠口中的“极品”,我立马抛开到嘴的糍粑。一旦背负盛名,必定要成为靶子。那些傻狗小弟还在阿颠跟前舔着地上的食物,我冲着阿颠狂吠几声,傻狗小弟们立马跟着我跑了。我的个头比这些狗弟们高大不少,当然能成为狗老大,不只是因为我身材魁梧,更因为我头脑灵活。我们这个物种是非常聪明的,而我自觉是这个物种中的佼佼者。

“如果你们还想多活几年,不成为人们口中的食物,最后变成一泡臭屎的话,你们最好放机灵点,不要什么东西都吃,尤其是阿颠给的。”我对狗弟们进行了训话,狗弟们齐声吠叫以示赞同。

自从阿颠说我是狗中极品后,我对这个混蛋更是避而远之,唯恐哪天被这个脑壳有问题的狗杂种给吃了。别觉得我,谁不怕死啊?再说啦,我堂堂的狗老大,被一个颠三倒四的人吃掉,多掉价啊?

冬至的确冷,别看我一身厚厚的狗毛,还是瑟瑟发抖。浩杰正是见我发抖,才找来旧衣服给我加厚狗窝的。他又拿了尼龙袋,把狗窝漏风的地方都堵上,冷风就吹不进来了。浩杰往我的饭碗中倒了半碗剩饭说道:“麦子,你今天不要再跑出去了。”我摇着尾巴舔着不锈钢盆里的剩饭,米粒都发干了。禾禾和浩杰都进屋去了,我蜷缩在狗窝中,把头埋进一身毛中,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红漆铁皮大门被人推开,发出的响声将我惊醒。我冲着来人狂吠,那人是隔壁的林国胜。禾禾从屋里出来与国胜打招呼,并示意我不要再叫。

禾禾给林国胜递烟,并邀他进屋。国胜说:“我就不进屋了,等会儿把羊拉到你家来,你家的院子宽,搞起来方便。”他们头一天夜里就商量好了,约了几人搭伙杀羊过冬至。

“没问题,我收拾一下,生火洗锅烧水。”禾禾的目光在自家的院子里扫视一圈。

临时搭建的灶里传来木柴燃烧时的声响,像是死神的判决。没过一会儿,陆续来了七八个人。一个黑壮汉子拉着一头黑山羊,羊角被绳子缠绕着,绳子另一头在那人手中。羊进了院子,灶上的大铁锅里的水也沸腾了。羊被拴在桂花树下,咩咩地叫着,不时啃着桂花树皮。

我朝着羊的方向吠叫。羊兄,你多啃些树皮吧!我晓得,他们昨天就没有给你喂食了,为的是好打理你的肠子肚子。羊兄的声音发颤,似悲鸣,也似回应我。

“你们的动作麻利得很嘛!我也想占一份,跟你们凑个热闹。”说这话的人是阿颠,这个混蛋又来了。

黑壮汉子说:“阿颠,你一个人吃得掉这么多吗?你占半份算了,也能分到一斤多了,够你吃了。”阿颠没有说话,看着桂花树下的黑山羊。

“这回我给现钱,有钱。”阿颠说着从衣服内袋中掏出一把红灿灿的钞票。

“阿颠阔气得很。”国胜将一柄尖刀放在盆里,这只盆待会儿要用来接羊血。

“莫要再讲废话了,赶紧动手,不然要搞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啊?”黑壮汉子的话很有分量,大家各司其职,开始杀羊。

山羊被几人按在一张长条桌上,他的四肢和头都被人死死地压着,动弹不得。只见那黑壮汉子,将尖刀从羊兄的喉咙处捅了进去,冒着热气的血喷涌而出,流入盆中。咩咩一阵惨叫,羊兄的头悬在半空,四肢逐渐停止了挣扎。

“这头羊除掉骨头,怕是还能得三十斤肉?”阿颠嘴里叼着烟,在羊毛上蹭掉手上的羊血。

没人回答阿颠的话,倒是国胜说:“刚才不小心被羊蹄子蹬了一下,手上留了一道口子。”国胜在水龙头下冲洗伤口,他的血和羊血混在一起被水冲走。

很疼吗?你才多大点伤口,你想想桌子上的羊兄得多疼啊。我站在狗窝的门口,朝着羊的方向吠叫。

“死狗,你再叫,吃掉你。羊肉再好吃,不如狗肉香。香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阿颠你个杂碎,都杀羊过冬至了,你咋还惦记着吃我。我的叫声更大了,泪水在我眼中打转。

羊兄,你是好样的,临死之际还勇敢地反抗着。这一声声吠叫就当是为你唱的葬歌吧,一路走好。

人们常用“狼心狗肺”来骂人,你别瞧我是狗,但我是一条有情有义的狗。

这几天,禾禾一家吃了好几顿羊肉,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膻味。我一点没吃,连浩杰用羊肉汤泡的珍珠白米饭,我都没吃一口。我没生病,而是用这种方式来祭奠羊兄。虽然和羊兄仅有一面之缘,但我敬佩羊兄面对死亡时的抗争。和羊兄相比,我这狗老大真是徒有虚名。

禾禾也察觉到,我被拴住后,总是没完没了地叫,便将我放了。被链子拴住的这几天,我体会到世间最珍贵的东西,便是自由。再说了,哪有被铁链拴住的狗老大。

虽然重获了自由,但还是得提防阿颠这个狗杂碎。天气逐渐变冷,要是不小心,保不齐真的会被他杀了吃掉。

冬至一过,年关就更近了,外出打工的人也陆续返乡。村里的干部多次强调“鸡要关,狗要拴”,没人真当回事。人害怕狗会咬了他们,我们也害怕人会打杀我们、吃掉我们。无形中,狗与人之间达成了某种默契,互不侵犯。谁都晓得,契约只对有契约精神的人产生效果,像阿颠这种人,你真拿他没办法。

我从禾禾家的铁门缝溜出去后,在村里逛了一圈,然后在一棵大核桃树下撒尿做了标记,仰着头吠叫了几声。不一会儿,狗弟们就聚集到了这里。这个地方,是我们狗界聚集的固定场所。

“金爷,听说前两天你差点让阿颠给吃了?”一条杂色土狗问道。

“哪有的事,我能叫他抓住了?那我还有什么颜面,不过你们都得小心点。阿颠这个狗杂碎,好像对吃狗肉有执念。”狗弟们纷纷摇尾赞同。

阿颠说得没错,我的确是狗群中最引人注目的。我一身金黄,个头也比其他狗高大不少,这让我在狗群中格外耀眼。

不过,有一件事让我耿耿于怀,那就是我的名字。其实,我是前年才来到村里的。那天正下着蒙蒙细雨,我被原来的主人扔到了马路边的麦地里。我的狗娘一口气生了八只小狗,我的一个狗姐姐和一个狗哥哥生下来就死了,他们的尸体被扔到垃圾箱里。主人觉得我们这群狗崽子太能吃了,便从中挑选了几只扔掉。那时我的个头比较小,自然成了被抛弃的对象。和我一起被扔掉的还有一个狗妹,她的个头比我还小。天空中细雨下得正紧,我那可怜的狗妹没多久便停止了叫声。我匍匐在她尚有余温的身体上哀号,直到她完全变得冰凉。

那天正逢赶集,路过的行人被我发出的凄惨叫声吸引。虽然偶有止步者,但没人循着叫声找来。

“爸爸,你听到狗叫声没有?”说这话的是浩杰。禾禾带他来赶乡场,正打算回家。

“我听到了,是小狗,肯定是哪家扔掉不要的。”

“我们把它带回家去好不好?小狗可怜得很,在外面肯定会被冻死掉。”

“不要多管闲事,从这里到我们家还远呢,中间隔了几村几寨。一会儿坐你三叔的面包车回家,他能让你把小狗带上车?”对话穿过麦子丛林传入我耳中,我还清晰地看到这对父子。禾禾一手拉着浩杰,一手打着伞,背上的竹篓里塞满了各种物品。

看到他们远去的背影,我的心死了。难道这块麦地就是我的葬身之地吗?难道我生来就该被抛弃吗?我的叫声更大了,夹杂着凄惨的呼喊和不甘。

浩杰挣脱了禾禾的手,淋着雨朝我这边冲了过来。循着我的叫声,在麦地里找到了我。禾禾也跟着折返回来,脸上露出不愉快的表情。“浩杰,你要带回家的话,一会儿自己跟你三叔说。”

“爸爸,还有一只小狗,已经死掉了。”浩杰把我从狗妹的身上抱起,看了看我胯间说道,“爸,这是一条牙狗。”

“赶紧走了,莫要被雨淋感冒了。”浩杰一路小跑到禾禾跟前。

再见了,亲爱的狗妹。我知道,用不了多久,你的身体会腐烂,蛆虫将遍布你全身。或许,在你的腐烂身体上,会开出绚烂的花朵。

那阵子,我的尾巴受了伤,只能向上弯曲。浩杰向禾禾提议给我取名弯弯,禾禾告诉浩杰,取名字应当有纪念意义。既然是在麦地里捡到的,那就叫麦子吧。我才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他们叫我弯弯还是麦子,都不重要,活着最重要。

在禾禾一家悉心的照料下,我逐渐恢复了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我一身金色的毛发和强健的身体,引得不少人称赞。禾禾逢人便说,真是一条好狗,幸亏当时浩杰把它抱了回来。

凭借超群的智慧和健壮的身体,我很快就在村里站稳脚跟,还笼络了一群狗弟。村里也有一些狗并不臣服于我,大多数是那些被拴着的狗。他们笑我不知礼节规矩,我笑他们不知自由为何物。我经常领着我的狗弟们,在村里到处跑,有时还会和上村的狗干上几架。虽然我体格健壮,但绝不是那种欺凌弱小的主。由于我敢打敢杀的冲劲和豪气仗义的性格,越来越受到狗弟们的敬重。

然而,我光辉的形象差点毁于浩杰之口。记得那一日村里有人结婚办酒席,我领着几个狗弟在人群中穿梭,轮流辗转于饭桌下捡食人们扔掉的骨头和不小心弄掉的饭菜。人们高兴,我们也快乐。

谁承想,几只不知天高地厚的狗,竟然为了抢夺一块扇子骨撕咬了起来。人们的目光被咬架的狗吸引,管事先生拎着木棍无差别地追打出现在酒席间的狗。

这群混蛋,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那几只咬架的狗跟前,分别把他们都咬了一口。“你们是寿星公上吊,嫌命长不是?咱们是来觅食的,放着好东西不吃,一块破骨头有啥好抢的。以后再这样,小心我弄死你们。”我龇着牙,带着威胁的目光瞪着狗弟们。

管事先生正朝着我们的方向走来。“兄弟们,瞧好了,我给你们露一手。”我以灵活的身法,在管事先生身边窜来窜去。有时从他的胯下快速钻过去,有时故意挑逗他用手中的木棍打我,在他即将打到我的时候闪开。

我的狗弟们在远处看呆了,他们哪里敢这么干,何况还是在这么多人的场合。管事先生怒了,骂道:“这是哪家的死狗,赶紧带回去拴着,不然遭人杀了吃了可怪不得别人。”

“这是禾禾家的狗。”阿颠手里提着一柄铁锹,也朝着我走来。

“阿颠,交给你了,把这群该死的狗撵走。”管事先生将驱赶狗群的任务交给了阿颠。

“麦子,麦子,赶紧回家去。”浩杰端着饭碗从围观人群中挤了出来。我冲着浩杰叫了几声以示收到。阿颠这个狗杂碎,趁我回应浩杰分神之际,用铁锹狠狠地拍在我的臀部,我吃痛跑开。

“麦子,麦子,快回家去。”办酒席的场合打狗,没人会怪罪阿颠,要怪只能怪狗不懂事。

尽管我挨了阿颠一铁锹,但这一仗彻底收服了村里的狗。回到狗群,大家纷纷为我的行为叫好,一致赞同推举我为村里的狗老大。

“大哥,原来你的名字叫麦子。”狗群中发出一阵笑声。

“有啥好笑的?麦子咋了?”我将浩杰如何从麦地里把我抱回来的事情说了一遍。狗弟们不再嘲笑,但我却觉得“麦子”这个名字,有损我在狗群中的威武形象。

“大哥,既然你当了老大,还是另外想一个名字吧。不是说麦子这个名字不好,只是觉得这个名字不够霸气,配不上你狗老大的身份。”这话说到我的心窝子里。对啊,哪有狗老大叫麦子的。

我一声呵斥,狗群安静下来。“我决定了,以后不再叫麦子,你们更不能叫我麦子哥。”汪汪汪,众狗赞同。

“那叫你啥?”

“你们看我一身金色的毛发,多么耀眼。以后你们就叫我金哥,黄金的金。金银铜铁,我是老大。”汪汪汪,又是一阵狗吠。

“大哥,我觉得‘金哥’这名字还不够霸气。”三花狗说道。

“那你觉得,要叫什么名字才霸气?”

“我觉得应该叫‘金爷’才霸气,让其他村的狗一听,就觉得你霸气十足。”三花狗真是太会来事儿了。

“金爷!金爷!金爷!”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三花狗,狗群便一阵欢呼。此后,我便成了大名鼎鼎的金爷。

这些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今天之所以把村里的狗召集到核桃树下来,为的是两件事。我朝着狗群叫了几声,大家不再喧闹。

“快要过年了,村里回来的人越来越多,大家一定要小心。不要咬了人,也不要叫人捉去吃了,尤其要提防阿颠那个狗杂碎。”想起阿颠不止一次想吃了我,我心里也犯怵啊,谁不怕死呢。

“金爷,那第二件事是什么?”

“第二件事就是,我们有新的成员了。”我冲着远处吠叫了几声,一条哈巴狗小跑而来。

哈巴狗是我的新邻居,是国胜的妹妹国香从城里带回来的。国香来禾禾家玩的时候,哈巴狗跟着来,我俩便认识了。我本来不想搭理他,无奈他一个劲向我示好,讲述了他的遭遇。他告诉我他叫小哈,等过完年,国香就不再带他回城了。想起我曾经遭受的抛弃,我爽快地答应小哈加入我们。

“这是我的新邻居,才从城里来,以后就留在这里了。今天跟大家打个照面,以后咱们就好好相处。”小哈在狗群中蹭来蹭去以示友好。

“金爷说的话,大家都听清了吗?”三花狗的声音低沉,却十分具有震慑力。

汪汪汪,众声喧哗,狗群欢呼。

小哈的主人林国香是个三十来岁的女人,脸上长满了雀斑。她来禾禾家玩的那个晚上,是我第一次见她。

国香手里拎着礼盒,身后跟着一条哈巴狗。浩杰妈笑着跟国香打招呼,接过她手里的礼盒。“国香妹来家里玩就是了,还带礼物,太见外了。快进屋,外面冷。”浩杰听说国香姨来了,从自己的房间出来。我冲进屋里摇着尾巴,并在小哈身上嗅了嗅。

“狗不会咬架吧?”国香问。

“不会,麦子很乖。”浩杰蹲下用他的手臂勾在我的脖颈上。小哈个头不大,胆子也很小,躲在国香身后。国香坐在沙发上,小哈就趴在国香脚边。说实话,光凭这一点,我是十分看不上小哈这种胆小狗的。

“老表真是越来越年轻了。”禾禾端来了瓜子和水果,放到桌上。国香和禾禾算起来是表亲,还是邻居。

“禾禾哥说笑了,人哪有越活越年轻的。你看我这张脸,简直就是一张撒满芝麻的大饼。”国香说完,大家都笑了。

我在一旁听着,觉得国香这人挺有意思。别的女人生怕被人说自己的脸怎么样,她倒挺幽默地自嘲。

“小狗出去玩。”国香说着用穿高跟鞋的脚将小哈轻轻地推到一边。小哈抵抗无效,只好心有不甘地站起身来。

“浩杰,你把狗叫出去。”浩杰妈把一个剥了皮的橘子递给国香。

“麦子,麦子,出去玩。”浩杰用扫把将我和小哈赶出了门。

“兄弟,你别叫,不要怕,我不会咬你。上门的都是客,何况你还是从城里来的。”我对着紧贴房门的小哈说道。

“谢谢你,金毛先生。我不怕你咬我,我怕我的主人再一次抛弃我。”

瞧瞧人家,说话多有礼貌。我的那些狗弟,谁曾对我说过谢谢?说到抛弃,我和小哈有了共同话题,话匣子打开了。

听小哈讲了许多往事后,我觉得这小家伙虽然胆小,倒还蛮可爱的。小哈说,别看国香说话大大咧咧的,实际上她受了很深的情伤。

小哈原来的主人叫作老魏,那时老魏和国香还没有在一起。老魏得知国香喜欢狗,投其所好,在宠物店里选中了小哈。老魏追了国香一段时间,国香觉得老魏是个爱狗之人,心地自然也坏不到哪里去。两个人开始交往,顺其自然地就住到了一起。

国香还是看走眼了,老魏的好心肠都是装出来的。老魏得手后,陋习逐渐暴露。只要一不开心,就砸家里的东西,后来直接打小哈出气。老魏和国香都是犟种,经常为一点小事情赌气。小哈因为两个主人赌气被抛弃过好几次,都是小区的物业给送回来的。直到有一次物业非常生气严肃地警告国香和老魏,下一次直接捕杀做无公害处理。老魏的好心肠是装出来的,国香却是真的善良。她生怕小哈会被捕杀,不敢再因为和老魏赌气而抛弃小哈。

两人同居了半年多,彼此的矛盾实在无法化解。老魏痴迷于做短视频,每天在不同的软件上流连忘返。国香让老魏踏踏实实地去找个厂子上班,老魏吃不了苦。老魏告诉国香,自己要当大主播,到时候直播带货,还愁没钱花吗?老魏并没有变得有钱花,反而是给不同的美女主播打赏了不少的钱。为这个事儿,国香直接扇了老魏一耳光。老魏扬起手准备还击,被小哈死死地咬着裤脚。老魏将怒火转移到小哈身上。“傻狗,你是老子买来的,现在倒咬老子了?”老魏一脚将小哈踢到一边,摔门而出。

“就因为这个事情,国香就受伤了?”我问小哈。我突然觉得打断小哈不太好,毕竟小哈是城里来的,懂礼貌,不像我们这些土狗。我继续听着小哈讲述他和国香的遭遇。小哈说,没想到老魏对他的报复来得那么快。老魏和国香和好之后,就将小哈送到宠物医院做了绝育手术。小哈边说边掉眼泪。

“金毛先生,说了不怕你笑话,我现在都不完整了,不是一只真正的公狗。”听到小哈的话,我突然有些心疼他。造物主赋予我们的本能欲望,却被人类无情地剥夺,真是悲剧啊。

“兄弟,你不要悲伤了。那二两肉没了就没了,谁叫咱们吃住都得依靠人呢。你不要叫我金毛先生,听着别扭。你叫我金哥或者金爷都可以,千万别叫我先生,王八蛋才是先生,更不能学我的小主人浩杰管我叫麦子。”小哈点点头,继续他的讲述。

小哈说刚被阉割掉的那段时间,想过死。好几次国香和老魏牵着他出去遛弯儿的时候,都想一头撞向飞驰的汽车,让车轧死算了。其实,我知道小哈根本就没有勇气去死,他胆子太小了。“兄弟,你连死都不怕,还害怕活着吗?该死的是老魏。”我安慰小哈。

后来老魏又和国香吵架了,这一次是老魏动手打了国香。那天晚上,国香在老魏的手机里发现了他的消费记录。最近的一笔转账998元,收款方是一家叫作“红浪漫”的足浴城。国香和老魏争吵起来,彼此细数对方的缺点。

“你是不是去找小姐了?是不是不想过了?”

“是,我就找小姐了,你想咋个?那个妹妹就是比你好,奶子比你大,屁股比你翘,声音比你温柔,脸蛋比你漂亮。你看看你这张脸,跟撒满芝麻的大饼一样。”听到这儿,我恍然大悟,难怪国香会自嘲脸像撒满芝麻的大饼。

小哈说,他也想不到自己的主人是这样的渣男。国香一怒之下将老魏的手机砸到地上,老魏的手在国香脸上留下了五指山,两人彻底掰了。国香想不通,自己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好,却换来这样一个结果。老魏带走了自己的东西,他本就不是爱狗之人,国香便成了小哈的新主人。

小哈告诉我,过完年国香不打算再回那个地方。换个城市生活,免得给自己添堵。看样子,国香确实受了很深的情伤。小哈说,国香的脾气变得十分古怪,有时候对他特别好,有时候对他特别凶。

正说得起劲时,屋里传来了饭菜的香味,国香要在禾禾家里吃饭。

“小哈,你不要难受了,我们都是被人抛弃过的。这回好了,来到这里,以后我罩着你。我带你去认识村里的那些狗家伙,他们都很仗义,很有趣。”小哈感动得连连点头,伸出舌头舔舐我身上的金毛。屋外冷,小哈和我在我的狗窝里抱团取暖。

禾禾一家吃过饭,天早就黑了。国香带着小哈打道回府,临别时我告诉小哈,以后我会照顾好他。小哈跟在国香的身后,两个可怜的背影被黑夜吞噬。

我带着小哈来到核桃树下那天,他还不知道我就是村里狗群的老大。见众狗对我如此尊重,小哈才明白过来。我告诉小哈,不要有心理负担,老大不老大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遇到事情真的敢上,平日里要放机灵些,不要让人捉去吃了,尤其要提防那个颠三倒四的老孤寡阿颠。

这几天已临近年关,对人来说是过春节,对牲畜来说却是渡劫。每当我听到村里鸡鸭鹅猪被杀时发出的惨叫声,都不禁害怕。还好,村里没有杀狗过年的习俗,不然我和我的狗弟们都得遭殃。当然,这段时间里,我们也能吃上不少平时吃不到的大鱼大肉。

还记得去年除夕那天,浩杰把一大碗饭菜倒进我的狗盆里。禾禾告诉浩杰,看狗先吃什么东西,来年地里的什么庄稼就丰收。我一听,狠狠地把狗盆里所有的食物都吃到嘴里。浩杰跟禾禾说,麦子啥都吃。禾禾说,来年干啥都大丰收。

去年是我在禾禾家过的第一个年。那阵子到处都是鞭炮声,许多胆小狗都躲在家里不敢出门。鞭炮声有啥好怕的,阿颠这种一心惦记着我的人才可怕。这个事情我得好好跟小哈说一下,免得这傻狗被阿颠给吃了。

我和狗弟们领着小哈在村里四处转悠。一是帮小哈熟悉路,二是告诉小哈阿颠家的具体位置,免得自投罗网。我们还带着小哈在野地里撵麻雀和那些不怕冷的山耗子。谁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我们这个物种原本就是出色的猎手,只是安逸日子过得太久了,忘了这与生俱来的本领。

小哈个头小,跑得也慢,我们跟在他身后催促着他跑。“小哈,你就是在城里吃狗粮吃多了,好日子过久了。你别忘了,你的血脉中镌刻着狩猎者的基因。”三花狗在小哈耳边吠叫。

“小哈,你的速度要快起来,不然阿颠撵上你,你就完蛋了。”小哈伸着舌头,喘着大气跑着。

小哈告诉我,这几天是他狗生中最快乐的几天了。虽然很累,但奔跑的时候,才觉得自己还活着。我告诉他,别扯那些虚头巴脑的淡,跑起来就是为了能快速地抢到食物和不成为人的食物。小哈似懂非懂地叫着点头。

小哈跑累了,再跑下去估计都没力气回家了。我遣散狗群,带着小哈回家了。

国香看着我和小哈摇着尾巴走来,破口大骂:“魏鑫,你个死东西,跟着外面的野狗去鬼混,小心被野狗咬死。”听出来了,她口中的魏鑫就是那个让她深受情伤的渣男。

国香明知道我是禾禾家的麦子,为啥要骂我是野狗,真搞不懂这个女人。

禾禾家在县城里买了房,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禾禾说,等开春就去验收,争取在秋季开学前搬到新房住。

浩杰要转到县城里的小学读书,村里的教育实在太差了,这事儿我不止一次听禾禾跟别人聊过。村里的语文老师总把“千里迢迢”读成“千里召召”,英语老师总将“apple”读成“阿婆”。禾禾上过高中,这些基础的中英文词汇还是能准确读出来的。禾禾说,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

从除夕到元宵,村里都很热闹。几乎家家户户都在打麻将、炸金花,打工人挣到点钱总是想办法挥霍一下。难怪有人说,初一到十五,天天都在赌。要我说,这还不够准确,从腊月二十多大家就开始吃喝玩乐了。

大年初十这天,发生了一件震惊我们狗界的事,小哈被人吃了。这事儿想都不用想,除了阿颠还能有谁。其实,小哈在两天前就已经祭奠了阿颠的五脏庙。

国香动员自己一家人和禾禾一家三口在村里找狗。国胜劝妹妹算了,“不就一条狗嘛!再养一条得了。”国香不干,说小哈对她有着特殊的意义,人们在找小哈,我们狗群也在找。是我们最先发现小哈被阿颠吃掉的,说起嗅觉,人类可没法儿跟我们比。

一开始,大家就怀疑哈巴狗已经被阿颠吃了,但没有证据。国香进入禾禾家院子的时候,我紧紧地咬着她的裤腿。国香以为我要咬她,吓得惊声尖叫。浩杰说:“麦子肯定是发现了什么。”我冲着浩杰吠叫。

阿颠这个狗杂碎,他可真下得去手啊。我早就说过,跑得慢会被人捉住吃掉的。想不到一语成谶,在小哈身上应验了。阿颠,你真是个狗娘养的混蛋。

我领着一行人来到阿颠家,国胜控制住阿颠。我在阿颠家堆肥的粪堆里刨出了小哈身上的毛。一看到小哈的毛,国香当场大哭起来。接着,我又从粪堆里刨出了大大小小的骨头。忽然,国香冲上去就狠狠扇了阿颠一耳光。大家都惊呆了,为了一条狗国香竟然会做出这样过激的行为来。

“我又不晓得这是你的狗,一条狗而已,大不了赔你钱。”阿颠不会明白,国香为什么会发这么大的火。

“叫你嘴馋,你当这哈巴狗是村里的土狗?”国胜嘴里说着,双手却死死地抱着阿颠,生怕阿颠会打了自己的妹妹。

“拿你的命赔,你个老孤寡,活该你婆娘带着女儿跑了。你这该死的老寡公,以后死了都没人给你戴孝哭丧。”国香的话骂得很毒,也很解气。

亲爱的小哈,是我害了你。如果我多对你训练几天,你就能跑得快了,就不会被阿颠这个狗杂碎炖了吃了。我从粪堆里将小哈的骨头一块块地刨了出来,有些是整块,有些已经被剁成小块。

“吃都吃了,你还能让我复活它?一条狗,又不是你男人。”阿颠喝了酒,说话颠三倒四,这话更加激怒了国香。

“大过年的,我本来不想惹事,你这猪狗都不如的东西,我今天非得收拾你。”国香说着从地上拾起半块砖头准备砸向阿颠。

“你们都闭嘴,还嫌事情闹得不够大?大过年的非要弄出人命来?”国胜生气了,将阿颠一把推出去,看国香到底敢不敢砸他。善良的国香愣住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扔掉手中的砖头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纷纷指责阿颠的不是。阿颠人如其名,再加上喝了酒,就更加颠而倒之,倒而颠之了。我朝着阿颠吠叫,要不是怕给禾禾家惹麻烦,我一定能将阿颠小腿上的肉撕下几块来。

“麦子,不要叫。”禾禾的声音让我安静下来,但我心中的怒火无法平息。阿颠真该死,他上辈子莫非真是狗养的?那也不应该啊,我猜他上辈子肯定是被狗咬死的,要不然怎会这般痴迷于吃狗肉呢!

“阿颠,你烂嘴巴了?这段时间是你肚子里没有油水,还是你害病想吃狗肉了?”说这话的人是禾禾的本家堂叔,也是顾氏家族的族长。族长说话很有分量,阿颠不敢再造次。族长了解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并没有因为阿颠是自家侄儿就偏袒他。族长让阿颠赔礼道歉,尽可能地去买一条和小哈相似的狗还给林国香。国香不能因为这件事情再找阿颠的麻烦,山不亲来水还亲,打断骨头连着筋,都是沾亲带故的,别闹得以后不好相处。

或许是族长的话触动了国香,她用衣袖擦干泪水说道:“算了,算了,有些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本打算养着这条狗留个念想,现在倒好,干脆利落。狗靠不住,狗男人更靠不住。”国香说完拉着浩杰妈就走了,剩下的人还站在阿颠家门口。

“阿颠啊阿颠,你叫我说你啥好?你自己好自为之吧,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我看你还有啥脸面在这个寨子里混下去。”族长扔下一句话便走了。

阿颠再颠,也多少还要点脸面。族长的话刺痛了阿颠,等族长走远,他小声说道:“容不下我了?你们哪个又给过我好脸色了?我是谁?一个颠三倒四的人。她林国香说我是老孤寡,她是啥?一个被男人抛弃的死婆娘,她以为她不说别人就不晓得了?”

阿颠的声音很小,但在场的人却听见了。“阿颠,你不搞出点事情誓不罢休是不是?我妹不打你,我打你。”国胜容忍不了阿颠说自己的妹妹,扬起手准备收拾阿颠。

禾禾迅速拦住国胜,说道:“阿颠,你要还当你是顾家的一分子,就不要再讲话。大过年的,非要找不愉快?”阿颠平日里没少从禾禾家得到好处,便不再说话。

我在粪堆里翻到了小哈的一条腿骨,那是我能找到的少有的完整骨头。“麦子,放下骨头。”禾禾以为我要啃骨头,用命令的语气呵斥道。

禾禾一家是我的救命恩人,但这次我决定忤逆一回。我叼着小哈的腿骨,一口气跑了很远,我要找一个好地方,把这块骨头埋起来。绝不能让狗弟们知道我把小哈的腿骨埋到这里,就让小哈在此地安息吧。

听禾禾说,阿颠自从被国香扇了一耳光后,足不出户在家里睡了好几天。阿颠到处跟人说,实在气不过,从小到大,第一次挨了女人的耳光。

元宵节一过,阿颠消失了。浩杰妈问禾禾,阿颠不会想不通自杀了吧。禾禾告诉浩杰妈,阿颠不会自寻短见,这种人最怕死。

阿颠从村里消失了,对我来说是好事,没有人再一门心思惦记着吃我的肉、啃我的骨头了。

禾禾说他刷短视频的时候,刷到过阿颠。阿颠在县城里当背篼,专门给人背东西。真是稀奇,年过五十的懒汉居然想通了,晓得去挣钱了。

每逢节日,阿颠还是会从城里回来。我远远地看着,他抽的烟档次都提高不少。我想起浩杰背书时背到过的一句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阿颠不是“士”,但也得刮目相看了。

禾禾一家往县城跑了好几趟,一是验收新房,二是为浩杰转学的事找人帮忙。

公历八月八日,天气晴朗。这样的日子不用算都是黄道吉日,禾禾家就在这天搬家。禾禾找来一辆皮卡,车厢里塞满了家具。

浩杰妈说,又不是要把老家的东西完全都搬到城里去,老家得有根。纵然我对人类的城市和农村没有什么概念,但我认为浩杰妈这话说得非常正确。

禾禾告诉浩杰妈,农忙时节还是要回来的。搬到县城住,主要是为了浩杰的学习。再说了,爹妈都在村里,还能不管家里了?

“爸爸,我们会带着麦子去县城里的新家吗?”浩杰问道。

“不带,带它去做什么?让它留在老家,帮爷爷奶奶看家护院。”

这话很刺耳,谈不上被抛弃,却让我心如刀割。我还能怎样呢?没办法,谁叫咱是一条狗,得靠人吃饭。

我看出浩杰脸上的失落,努力在他面前表现得热情,安慰他。他一如既往地把手勾在我的脖颈上,“麦子,你在老家要乖,不能和其他狗咬架。”浩杰多虑了,村里的狗都是我的小弟,谁敢与我咬架?

皮卡车被装得满满的,没有我的位置。车子启动了,皮卡车后还跟着几辆车,除了禾禾一家,还有村里的十几个人,他们都要到禾禾家的新房里吃饭,增添人气。

车队出发了,看着逐渐变小的汽车背影,我忍不住地嚎叫起来。嗷呜,嗷呜,我发出了不同于往常的悲鸣。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抱怨,何况这算不上被抛弃。想起我那死在麦地里的狗妹,想起被阿颠吃肉啃骨的小哈,两行热泪从我的一双狗眼中流了下来。

终于,我还是忍不住追了上去。我早就练就一身奔跑的本领,我的身子如紧绷的弓发出的箭一样射出去。我一路狂奔,伸出舌头,哈喇子顺着舌头滴落。

在我跟着车队跑了七八里路后,终于有人发现了我。皮卡车停在路边,禾禾从驾驶室下来,浩杰也下了车,其余的车辆继续前行。

我朝着浩杰飞奔而去,差点将他撞倒。“爸,我们就带着麦子去城里吧。”浩杰是哭着说的。我喘着粗气,仿佛心脏就要从我的身体里跳出来。

“嘿,真是条傻狗,狗爪子都磨破了。”禾禾这么一说,我才意识到我的爪子在流血。

“上车走吧!”听到禾禾的话,浩杰脸上立马露出了笑容。禾禾开车,浩杰和我坐在后排,副驾上坐着族长。

皮卡车继续前行,浩杰打开窗,风灌进了车内。

浩杰的手在我头上摩挲,他用手掀起我的耳朵,悄悄地说:“麦子,咱们到了城里,你可不能乱跑,你不是狗,是我的好朋友。”

这话我听进去了,我的耳朵被浩杰弄得很痒。我用爪子掏了掏耳朵,然后将头探出车窗,几滴热泪被风稀释。

禾禾家的新房挺高,在21楼。小区名字也挺有意思,叫“幸福里”。

为了浩杰能够接受更好的教育,禾禾贷款买了这套房,等他还完贷款都五十多了。虽说狗是靠人吃饭,倒也轻松自在,起码不用为了一套住房操劳一生。从这点看来,我们过得可比人舒服多了。

进了城,我发现城里的狗可比乡下的土狗轻松多了。它们不用看家护院,也不用帮主人拿耗子。它们只需要每日陪伴主人,遛遛弯儿。我想起了小哈,它曾经也过着这样舒适的日子。

浩杰从村小转到了县城第六小学读书,新家距离学校不远,禾禾带我去接过一次浩杰,这算得上是学区房了。

禾禾与人合伙开了个店,专门替人做户外广告,到处跑。浩杰妈在小区外的家乐福超市当导购员。浩杰早出晚归,有时是禾禾去接送,有时是浩杰妈接送,但更多时候浩杰是自己回来的。

其实我挺后悔跟着来城里,禾禾一家三口都有自己的事情,而我孤独地待在家里。他们既没空陪我玩耍,也不让我独自出去。还是在村里爽,有狗弟们陪着我在村里到处撒野。到了城里后,我他妈的跟坐牢有啥区别?

浩杰转学后,距离一下子就拉出来了。在村小,浩杰时常能考到班上前三名,到了城里就成垫底的了。浩杰很烦恼,每天回家后,也无视我的热情。记得有一次,他做作业直接崩溃得哭了。我壮着胆子趴在他脚背上,他蹲下身子,用手摸着我的头。

“麦子,你晓得我有多惨吗?我也很想考得好,我也想会做所有的题目。”汪汪汪。我发出了叫声,表示理解浩杰的痛苦。浩杰的泪珠滴落在我的身上,我伸舌头去舔,咸且涩。

“麦子,我觉得还是在村里的时候快乐,你觉得呢?”他居然说出了我的心声。汪汪汪,我又发出叫声。“哎!你怎么会晓得呢?你一天吃了睡,睡了吃。麦子,不要再叫了,因为你一天到晚乱叫,我们家都被人举报好几次了。”浩杰把脚从我身下抽出。

浩杰说得没错,因为我,他家确实被举报了好几次。有人举报禾禾一家带我出门遛弯儿的时候没拴着我,有人举报我半夜乱叫影响别人休息。总之,举报我的理由很多。

“媳妇儿,你快看。小区物业在微信群里发通知了,以后出去遛狗必须拴着,还要把狗打了疫苗的证明和狗牌编号发给他们备案。”禾禾对着阳台上的浩杰妈说道。

“我一会儿再看。当初不让带麦子来,你爷俩偏要带,自找的麻烦。”浩杰妈说完,自顾自地继续晾衣服。

吃过晚饭,禾禾领着浩杰出门散步,浩杰妈不想出门。家里没有专门牵狗的绳子,禾禾用一根晾衣绳把我拴了起来,爷俩拉着我就出门了。在电梯里,我感觉头晕晕的。我忘了这到底是失重还是超重,之前听禾禾跟浩杰说过的。

“你家的狗不会咬人吧?”电梯里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问。

“不会的,麦子最乖。”浩杰抢在禾禾之前回话。

“为啥养只土狗当宠物呢?土狗野得很,不安分,半夜乱叫的就是你家的狗吧?”中年男人盛气凌人。

“麦子不是宠物,它没有乱叫。”浩杰说这话的时候,禾禾将绳子在手上绕了几圈,用双脚把我夹在胯下。

“这不是土狗是啥?疫苗打了吗?狗牌上了吗?”那男人很凶,浩杰被吓得不敢回他。见浩杰受气,我朝着那人吠叫。

“麦子,莫要叫。”禾禾命令我的语气里带着不愉快,我也感受到他夹着我的双腿在用力内缩。

“大哥对不住了,我们才搬来,还没来得及去打疫苗上狗牌,我们尽快去办。”禾禾一脸赔笑。

“你怎么能保证他不乱叫?不是说土狗不好,我的意思是,土狗没有经过系统性训练,到处乱拉,又臭又脏,半夜乱叫吵人睡觉。”禾禾被那人的话堵住了嘴。

来到湖边,禾禾放开了我,让我和浩杰在草坪上肆意地跑。只有这个时候,我才找到久违的快乐。我远远瞥见,禾禾坐在草坪上抽烟,一脸愁容,心事全写在脸上了。

“麦子,以后不能乱叫,听到没?”浩杰用一根香肠诱导我跳高,我纵身一跃,香肠就到了我嘴里。

吃香肠的时候我在想,狗不叫还算是狗吗?让狗不叫,相当于让人不说话。这样的生活真没意思,等下次禾禾回老家,我还是跟着回去吧。我的世界属于乡村,只有在那里,我才能肆意地奔跑,毫无顾忌地嚎叫。

“浩杰,带麦子过来,我带你去个地方。”听到禾禾的声音,我和浩杰都跑了过去。禾禾把绳子重新拴在我身上,我跟在爷俩身后。

一路上,我看到了哈士奇、萨摩耶,还有一只特别像小哈的哈巴狗。它们都很乖,不乱叫。我冲他们吠叫,他们并没有像我的狗弟们那样热情地回应,而是躲到了主人的身后。看到他们这般表现,我理解了小哈第一次见到我时为何胆怯了。这些胆小鬼,我不是阿颠,又不会吃了你们。

禾禾在宠物商品店买了一根牵狗绳,他把脖圈套在我的脖子上,再将绳子系在脖圈的扣环上。

我闻到了同类的味道,是一家宠物店传来的。禾禾牵着我,带着浩杰径直朝宠物店走去。这是一家专营宠物狗的店,里面有各种狗。他们出奇一致地温顺,大多数都趴着睡觉,只有一条哈士奇和一条金毛在和人们互动。

禾禾跟老板打招呼,看起来很熟悉了。我的眼光落在了那条金毛身上,瞅瞅人家,再看看我自己。我曾经引以为傲的金色毛发,在他面前黯然失色。

“禾禾哥,你是要买狗,还是要……”老板看到了我。

“你这里能不能训练狗?”禾禾问道。浩杰在和金毛互动,而我仇视的眼睛盯着橱窗,恨不得咬死里面所有的狗。我不能,也做不到,那都是我的同类。

“这么大的狗,怕是不好训练了。你还不如把这条金毛牵走得了,比你家狗的毛发好看多了。金毛是暖男,不会乱跑乱叫乱拉。至于疫苗狗牌啥的,我负责给你搞定。”不愧是商人,这话真他妈伤人啊。我汪汪汪地冲着老板吠叫,店里的狗都被我的声音惊醒了,隔着橱窗玻璃,用声音回击我。我敢打赌,要是没有这层玻璃,这些狗家伙绝对不敢造次。啥叫狗仗人势,这就是。

这是一个不愉快的夜晚,我越来越想逃离这里了。起初我还在盘算,等禾禾一家回老家,我就跟着回去。现在想想还是算了,到时候我的狗弟们指不定会怎么看我,狗也要混出个狗样来。

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让我铁定了心逃离“幸福里”。这天禾禾回来得很晚,回来的时候还牵着一条金毛,另外一只手里提着满满的狗粮。我吃过那玩意儿,说实话,并不好吃,还不如剩菜剩饭。

嗅到了同类的味道,我警觉地吠叫。我晓得,这家伙是来顶替我的位置的。仔细一看,原来就是宠物店里的那条金毛。它胆子小,躲在禾禾身后。我叫了几声,懒得搭理它,转身回到了狗窝。

“你咋个又买狗了?一条就够烦的了,两条还不得闹翻天?”浩杰妈嘴是这么说,手却在金毛身上摸来摸去。金毛不愧是暖男,逗得浩杰咯咯发笑。

我亲爱的小主人,之前你还说我不是狗,是好朋友,怎么这么快就变卦了?早知一厢情愿会得到这样的结果,就是真让阿颠吃了,我也不会来城里的。

“疫苗、狗牌,店里全给弄好的,我刚才回来的时候,已经在小区物业那里报备了。”禾禾将买回来的一袋狗粮拆开,一股味道在屋子里弥漫。

“当初就不该带麦子来城里,现在好了,还要买狗粮,一个月得多花多少钱?”浩杰妈还想说点什么,禾禾接过话茬:“浩杰喜欢狗,一个人太孤独了,需要个伴。麦子没完没了地叫,又不会上厕所,麻烦得很。”

从禾禾的话里,我听出了至少三层意思:暗示浩杰妈生二孩,嫌弃我是累赘以及金毛不乱叫还会上厕所。

一家人忙前忙后地安顿好金毛,还给他搭了个木质的狗窝。我的狗窝不过是一只放在阳台上的大纸箱,里面垫着一件旧衣服。这么一对比,我更难受了。

一家三口一条狗,多么幸福的画面啊。只是这种幸福,与我无关。没有人关注我失落的心,也没有人关注我眼角的泪。

“过段时间回家,把麦子带回去吧!”禾禾说。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初我就不该用情至深,我不过是自己感动了自己而已。罢了罢了,谁叫咱是条狗,得靠人家吃饭。

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我的狗眼在泪水中模糊了视线。在21楼的阳台上,我朝着天空悲戚地嚎叫起来,禾禾一家这才注意到我。

我以为他们意识到我也是有感情需要的,也是渴望被关注的,是我想多了。

禾禾和浩杰妈的手机同时响了,禾禾点开物业群,播放里面的语音。“哪家的死狗,他妈的大晚上叫魂啊,不好好管教,小心叫人杀了吃掉。”我的听觉很灵敏,这就是电梯里那个中年男人的声音。

“麦子,不要乱叫。因为你,都被举报多少次了,还乱叫?过段时间送你回老家,随你怎么叫。”

哀莫大于心死啊。我得早点逃离,就算不回老家,也不要再在这里受人冷眼,遭人嫌弃。我是谁?堂堂的金爷,怎能受这般委屈。

金毛的狗窝是禾禾前几天从网上买的,那个包裹很大,我印象深刻。当时以为是什么家具,我还特别热情地围着它转了几圈,现在看来我扮演了一个丑角。

组装金毛的狗窝,制造了不少的垃圾。浩杰妈让禾禾送到楼下的垃圾箱去,禾禾说太累了,等明早上班的时候顺手扔了。

风呜呜地吼,鬼叫一般。真的,我听到过,鬼就是这么叫的。

这一夜,我下定了决心。不回老家,但是得逃出“幸福里”。就算是被冻死饿死,我也无怨无悔。

我这条狗命,早就该和我那可怜的狗妹一样,死在麦地里。

禾禾把组装金毛狗窝产生的垃圾打包放在门口,一会儿去上班的时候就扔到垃圾箱去。我知道,这是我逃出“幸福里”的最佳时机。

禾禾一家在吃早餐,金毛在吃狗粮。浩杰在煮面条的汤里放了一汤匙猪油,泡了一碗剩饭倒在我的饭盆里。我狼吞虎咽地吃下肚,这将是我最后一次吃禾禾家的饭。

我在禾禾、浩杰妈和浩杰的脚下蹭来蹭去,表现得比平日里更加亲昵。吃完饭,一家三口都要出门了。我跪拜了他们,感谢他们的救命之恩。很可惜,他们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禾禾打开房门,我以生平最快的速度冲出了门。我顺着电梯楼的应急通道头也不回地往下跑,一家三口的呼喊声渐渐变小直至消失。

我不知道浩杰是否会因为我的逃离而哭泣,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否从应急通道里追了上来。出了电梯楼,我躲避着保安,从小区的铁栅栏缝隙间钻了出去。

再见了,“幸福里”。再见,禾禾,浩杰妈。再见,亲爱的小主人浩杰,祝你学习进步,也祝你能在金毛的陪伴下快乐地成长。

离开了“幸福里”,我的双眼噙着泪继续往前走。这里是那么的陌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

我在城里四处闲逛,经过一片改造区时,我的脚被建筑垃圾中的铁皮割伤了,鲜血直流。我将受伤的脚悬空,只用三只脚走路,得赶紧止血。我小心地在路边走着,努力寻找些草药止血。我可不像禾禾家新来的金毛那般娇贵,自我疗伤和狩猎都是我们狗类与生俱来的技能。

终于,在一丛杂草间找到了止血的草。我咬下几片叶子,在嘴里嚼碎,用沾满草药的舌头舔舐伤口,没多久伤口就不再流血。我继续往前走,没有目的,走到哪里算哪里。肚子有些饿了,我得找点东西填饱肚子,才能更好地流浪。

在一个丁字路口旁边,有一个大型菜市场,那里面或许能找到一些吃的。路口有红绿灯,我们狗族都是色盲,分辨不了人类的颜色。我蹲坐在路边,学着人的样子等红绿灯。人们走,我就跟着走。路人纷纷夸我是一条遵守交通规则的好狗,而有些人连狗都不如。

菜市场外有一条水沟,沟里的水都是从里面排出来的。我舔了几口沟里的水,就能辨别出洗过什么东西。菜市场出口不远处,有几个中年男人围着一堆柴火,坐在自己的竹背篓上打牌,他们就是专门替人背东西的背篼。我不关心他们,我只想在菜市场里找点吃的,填饱我的狗肚子。

别看我在村里的时候是狗老大,来到这里还是得夹着尾巴做狗。听说城里专门组织了捕狗队,一旦发现无主野狗便立马捕杀。虽然我还没遇到过捕狗队,但还是得十分小心。

一股烧肉的焦香味钻进我的鼻孔,循着香味可以看到猪肉摊老板正在用喷枪烧猪头上的毛。这种火焰喷枪我见过,禾禾家里就有,他们杀羊的时候就用了这玩意儿。

菜市场里除了我,还有另外一条觅食的黑狗。猪肉摊老板注意到了我们,他倒是善良,将地上不要的猪头肉边角料朝着我们扔了过来。别看我一只脚受伤了,动作依旧利索。我将那些边角料吃到了肚子里,却不知是什么味道。

黑狗抢不过我,便冲着我龇牙咧嘴。“咋的?老黑,你要和我干仗啊?我劝你死了这条心。”想着自己即将要在城里流浪,我将到了嘴边的话与边角料一起咽到肚里。

“老黑,你稍等啊,我实在太饿了,让我再吃一块,剩下的全归你。”我回应着黑狗。黑狗见我三只脚走路,便不与我计较。

老黑也吃了几块边角料,这时菜市场里戴着红袖箍的管理员大声呵斥我们,手里还拿着长棍。

“兄弟,快跑。”黑狗朝我叫了两声,我跟着他跑出了菜市场。

老黑说:“你是不是不要命了?你别看他们扔肉给我们吃,这是在诱捕。一不小心叫他们逮住了,要么被打死扔到垃圾堆里,要么被吃掉然后屙到厕所里。为了一口吃的,把命搭上不值得。”

老黑的话使我想起,在村里的时候我也对狗弟们说过同样的话。我实在太饿了,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不过,我还是很感激老黑。既然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干脆就跟着老黑。

经过那群背篼时,我闻到了熟悉的味道。那是世上独一无二的尿臊味,只有阿颠身上才有的味道。我朝着阿颠吠叫,他身旁的酒瓶里还有半瓶白酒。他手里拿着扑克,嘴里叼着香烟,并没有注意到我。这个狗杂碎,依旧好吃懒做。回想起他之前回老家抽高档烟的样子,真他妈能装。

老黑问我是不是认识那人,我将与阿颠在村里斗智斗勇的事情说了一遍。老黑告诉我,其实县城里有很多流浪狗,大多数是城乡接合部来的土狗,也有些是城里人抛弃的宠物狗。

真是把我们当夜壶了?需要的时候就用,不需要的时候嫌臭就扔到一边。我抱怨着。老黑说,我们哪里比得上夜壶,人们不吃夜壶,但是会吃狗。

老黑让我以后就跟着他,他比我熟悉城里的各个角落。我拒绝了他,其实我心里还是舍不得禾禾一家。

过了几天,我受伤的脚已经痊愈。凭借记忆,我在一个月亮皎洁的晚上,来到了“幸福里”小区对面的湖边。之前禾禾和浩杰喜欢带着我来这里的草坪上撒欢,我想去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遇见他们。我并不是想再回到禾禾家,只是有些想念他们。做人得感恩,做狗也是。

禾禾一家果然在湖边的草坪上,还有那只金毛。我躲在一棵柳树背后看着,泪水早已湿透了我的双眼。

这回真的没什么好留恋的了,我转身消失在黑夜中。我一直往前走,不管多黑的地方都看得见,我有夜眼。

我来到了县城边的一个荒废工厂,对着月亮嚎叫了几声。七八条狗一起发出叫声警告我,这是有主之地。我本打算退缩,但想到我好歹也曾是村里的狗老大,豁出去了。反正这条狗命,是浩杰从麦地里捡回来的。

我迎着狗群走去,众狗龇牙咧嘴,恨不得撕碎了我这个闯入者。我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哪怕是死,也要搞出点名堂来。

对于狗咬架这件事,我特别有经验,要不然也不可能当上村里的狗老大。我明白一个道理,干群架只要降伏了对方的领头,剩下的就好办了。我在狗群中扫视了一圈,寻找它们的狗老大。我将目标锁定在一条健硕的杂色狗身上,我敢确定那就是它们的头。

我冲着狗群发出挑衅的声音,来吧,狗家伙们。顿时,废旧的厂房内回荡着八九条狗的撕咬声。

这场恶战一直持续到后半夜,我输了。该认就认,保命要紧。趁着众狗不注意,我溜出了厂房,一直跑到很远的山脚下。

我躲在一个刚好能容纳得下我的石洞里疗养,饿了就到远处的垃圾箱里找吃的。洞口有一丛枯黄的草,草色与我的颜色融为一体,没人能发现我。

休养了一段时间后,我的伤口好了。我又回到了那个菜市场,希望能遇到老黑。一个好汉三个帮,我要成大事,需要老黑的帮忙。

经过背篼群时,没有看到阿颠,倒是听人说起了他。“阿颠这个狗东西,好几天不来干活了,是不是回家了?上次打牌,还欠我几十块钱呢。”

“听说阿颠喝醉了,自己摔伤了。你要钱就去他住的地方要去,他住在城南边的活动板房里。”

“算了,几十块钱就当送他了,狗娘养的。”背篼们继续围着柴火堆打牌。

我找到了老黑,把最近经历的事情告诉了他,老黑十分敬佩我。我跟老黑说,就算是当流浪狗,也要当最厉害的。狗生苦短,总是畏畏缩缩,真没劲,不如豁出去大干一场。

老黑很赞同我的说法,不过他没有我的胆量。跟着老黑这几天,我改善了伙食。不得不说,老黑是个觅食高手。老黑很好奇,为什么我的嘴里总是含着一块石头,我告诉他这是在磨牙,我要磨出锋利如刀的牙齿。

这天晚上,我俩去一条美食街上的垃圾箱里找吃的。老黑说,动作得快,这里的垃圾箱里剩菜剩饭最多。我麻利地在垃圾箱里翻找着,老黑又催我加快速度,不然一会儿另外一群狗就要来了。

我问老黑,为什么这么怕那群狗,老黑给我讲述他的遭遇。听老黑这么一说,我敢断定就是与我交战的那群恶狗。

“老黑,你别怕,他们不来找我,我还要找他们呢。你以为我最近磨牙为的是啥?”我安慰着老黑。这回只能智取,可不能像前次那么莽撞了。我决定了,这次再失败,我就去死。我俩吃饱了,我打算带着老黑去做一件大事。

夜深了,在去往废旧厂房的路上,我反复地问老黑怕不怕,老黑从怕变成了不怕。到了厂房外,我对老黑说:“如果你害怕了,就在外面等着。等我被他们撕碎了,你捡几块我的骨头,随便找一块麦地埋了,一定得是麦地。老黑,你能陪我走到这一步,我很感激你。”老黑沉默片刻,和我一起进入了厂房。

面对七八条狗,我一点都不害怕。我对狗群的头说:“人有人的规矩,狗有狗的法则。上次你胜之不武,说好的一对一,你的狗弟们还是帮你了。”对方赢得不光彩,便将那晚帮忙的狗都骂了一顿。

狗群的领头说:“好,这次你叫来了见证的兄弟,咱们就按狗界最古老的规矩来办,谁赢了就是狗王。”现场沸腾,这群狗对自己的老大很有信心。

“好,谁再使诈,谁就不配当狗。”这条傻狗,真上了我的当。那一晚我虽然受了伤,但也试探出他的杀招。最近除了磨牙,我还专门练习了克服他杀招的绝技。

一场君子之战后,我锋利的牙齿咬穿了他的喉咙。他失落地舔舐着身上的血,离开了厂房。看着他远去的落寞的背影,我心中竟生出一丝同情。没办法,这就是自然法则。后来,听说他在和我决斗后没几天就死掉了。

“狗王!狗王!狗王!”众狗欢呼。

这群忘恩负义的狗家伙,再怎么说,那也是你们曾经的老大。莫非哪天我被其他的狗咬了,你们也这么对待我?我心里这么想,但嘴上不能这么说。

“大家不要叫我狗王,叫金哥或者金爷,黄金的金。金银铜铁,我是老大。”说这话的时候,我仿佛回到了村里当狗老大的日子。

凭借着超群的智慧和灵敏的身法,我成为当之无愧的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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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何飞龙,1994年生于贵州盘州,文学博士,贵州省作协会员。有作品发表于《四川文学》《湖南文学》《草原》《边疆文学》《中国校园文学》等刊,有作品被《188体育官方ios选刊》转载。曾获“师陀小说奖·新人佳作奖”、野草文学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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