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原》2025年第6期 | 李燕燕 何鸿:心之翼(节选)
“司法社工”( Judicial Social Worker )是指在社会工作领域与司法系统交叉结合的专业人员,他们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在司法领域为特定群体(如涉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受害者等)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司法公正、社会修复和个体回归。
在中国,司法社工是近年司法改革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产物,尤其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和社区矫正制度中发挥重要作用。部分城市已建立“司法社工+检察官/法官”的合作模式,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 阿明
1
四年后,辛媛媛还清楚地记得到检察院去签订那份“三方协议”的情形。从二〇一八年与检察院合作开始,对于一份由检察院、孩子及家长、社工机构共同签订的观护帮教合同,辛媛媛已很熟悉。这份合同背后,是短则三月,长则半年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无论是由若干事实数据共同支撑的动辄数千字的“社会调查报告”,还是每月定期的家访或帮教活动,对于一名司法社工来说,都是心理素质乃至行动能力的考验。辛媛媛已算得“有经验”,但是,这是她第一次尝试帮教“二进宫”的涉罪未成年人。
——阿明,十四岁因贩毒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十六岁因涉嫌盗窃摩托车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过细致的案件研判,尝试给“二进宫”的阿明一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
当检察官找到辛媛媛,跟她说起这次的帮教项目,她的心里很是忐忑——她不确定自己能否在短短的六个月时间里把那个一再犯错的少年“扭转”过来。但一种熟悉的冲动再次席卷而来。多年前,她刚到刑警队工作,时常看到一些面目稚嫩的少男少女被“逮进局子里”,因为盗窃、群殴甚至抢劫的罪行。为了让这些不安分的少年“老老实实”接受调查讯问,等待审讯的间隙,他们被控制在桌边。刚从学校毕业的女警总是容易生出恻隐之心,她觉得他们可怜巴巴,所以,总是忍不住去教育他们,甚至给来了例假的女孩子拿卫生巾。但辛媛媛的温情做法,却被资深的同事给批评了一通。他们说,对待这些“少年犯”最好不要带着感情,这些孩子往往是“小恶魔”,满口“跑火车”,你对他越好,他越会想方设法利用你的善良,而你的好意,甚至会被他们的家长误读,告你一个“程序不合法”……那时,她看着那一张张小小的脸,就曾想过:这些孩子真的如此“不可救药”吗?在她辞职转型成为一名司法社工,在一次次颇具难度的帮教中收获成功的喜悦后,也越来越愿意接受挑战。是的,司法社工的服务对象很多,包括涉罪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狱服刑人员、犯罪受害者、边缘青少年,但涉罪未成年人是其中的重点群体。对于辛媛媛和其所在的壹心社工机构来说,服务方向聚焦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
“嗯……我试试吧。”辛媛媛对满怀热切期盼的检察官说。
帮教“二进宫”的未成年人,这样的任务想想都会令人焦虑。一般人会有一个疑问,一个连续踏进违法犯罪的泥淖里的少年,或许践踏底线已是习惯,为什么检察官们还会给他一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呢?谁能保证他不会惯性再犯?
在辛媛媛看来,做“未检”的检察官,本身见多识广“身经百战”,于法理之间拿捏准确,更何况他们当中大多是女性——且很多都是妈妈。这样的司法群体,除了法理更有设身处地的考量,对那些因为各种原因走岔路的孩子,她们有着敏锐的判断力。这也是辛媛媛能接受这个难度系数颇高的帮教对象的重要认知。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改变“就案办案”模式,探索为未成年人做更多预防、帮教、保护工作,成立“莎姐”青少年维权岗。“莎姐”之名取意于莎草,向阳成长、生生不息,兼具药性、治病救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全市检察机关有五百余人先后成为“莎姐”,不仅实现了队伍的壮大,还完成了由仅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向一体化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转变,形成了对未成年人由单向保护到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的格局。以“莎姐”团队为代表的重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曾四次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的工作报告,为国家相关立法和法律法规修订提供了有力实践。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中宣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褒奖他们是“德法相伴、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典范”。
就像一位被“莎姐”认定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对象,他的音乐天赋在观护过程中被发掘出来,这个曾迷途的少年,最终走上音乐创作道路,发表了三张专辑,获得某音乐大赛重庆赛区冠军。
辛媛媛也是一个妈妈。小女儿的一举一动总是牵动她的心,孩子一点点长大,她也越来越愿意走进孩子的心田,去探一探那片新奇的天地。
是的,站在妈妈的角度,似乎更容易拨开笼罩那些少年心灵的层层迷雾,让他们的内心渐渐趋于澄明。
正式签约那天,辛媛媛准时到达检察院门口,那里已经站了好多人——司法机构的繁忙,超出常人想象,尤其是在令得孩子身心早熟的新媒体时代。人们各怀心事,神态各异。出于职业习惯,辛媛媛望向人群,想要试着看看,凭直觉能不能从人群里一眼认出阿明。二〇〇八年,辛媛媛还是个警校大学生,就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读着荣格的她相信“直觉”与“暗示”,也相信“面由心生”——犯错的少年,是能从他们的言谈举止看出端倪的。辛媛媛一眼就注意到了一个男孩。特殊时期,那个男孩戴着口罩,只露出上半张脸。他的眉毛又黑又浓,应该是个长相清秀的少年。男孩一直低着头垂眼看手机,微微驼着背。与他背对着的,是一个满面沧桑的中年男人。从两人站立的距离可以看出,他们是一对父子。父亲紧紧皱着眉头,满眼心事,儿子却沉浸在手机展现的虚拟世界里,一切似乎与他无关。
这个男孩会是阿明吗?辛媛媛暗自猜测。
带着这种猜测,辛媛媛走进检察院,开始了新一轮的程序。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她和检察官坐在一起,等待帮教对象的到来。
果然是他。先前她注意到的那个男孩走了进来,他就是阿明。
阿明和父亲老张,在辛媛媛和检察官的对面坐下来。阿明抬起眼,好奇地打量穿制服的检察官,以及一身运动套装、少女感满满的司法社工辛媛媛。辛媛媛也注视着阿明。她发觉,阿明看人的眼神透着温和与清澈,并没有设想中的不羁或冷漠。
在见到阿明之前,辛媛媛曾经预设过各种极端的情形,因为检察官密切关注着阿明以及他犯的案子,一次次跟辛媛媛说起他的情况——十四岁时吸毒贩毒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出来后依然没收手,伙同他人多次盗窃摩托车。现在,检察官对阿明的要求只有一个:帮教期内不再犯罪。
阿明的眼神,让笃信“相由心生”的辛媛媛竟然莫名生出好感。这个孩子,似乎与检察官的描述有所不同。
签约前,检察官照例与涉罪未成年人有一番交涉。
“阿明,你要知道,你是第二次了,按照法律规定,我可以直接把你起诉,关在里面去反省的。”检察官说。闻言,先前还神态轻松的阿明垂下眼帘,把头转向一边,沉默着。
“阿明,这是帮教你的社工姐姐,这半年你需要配合社工完成协议上所有的内容,你能做到吗?”检察官把辛媛媛介绍给阿明。
“嗯,我晓得了。”阿明低声回答。
对阿明来说,好好度过六个月的“帮教期”,检察院就正式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违法犯罪的档案被封存,他就不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罪犯”。虽然,今天的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现象争议颇多。
有人认为,在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当下未成年人的认知程度跟数十年前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如今未成年人的世界,可能比成年人想象的更加“丛林”。如今的未成年人几乎都“玩儿转”智能手机,他们可以从各种平台得到各类信息,包括成年人社会想要努力屏蔽的一切。一些怀揣作恶之心的未成年人还通过网络知道,“国家要保护未成年人”“十四岁以下杀了人都不判刑”……某部网剧里,有一句台词让人不寒而栗:“就算我真的杀了人,我不满十四岁,那怎么样?”辛媛媛听说,有涉嫌盗窃罪的孩子洋洋自得地讲:“十六岁以前我偷出一栋别墅,一到十六岁我收手就没事了。”所以,社会上有这样一种主张: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亟需相关法律持续跟进,亟需严惩不贷。但今天的司法界,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秉持得更多的主张是“挽救大于惩罚”,理由大致有这样四点:
一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有其特点。从生理上来看,未成年人的大脑前额叶(负责理性决策、控制冲动)尚未发育完全,导致其更容易受情绪驱动,难以理性评估行为后果。与此同时,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尚未定型,通过教育和心理干预,更容易纠正错误认知和行为习惯。有研究显示,接受系统性矫正教育的未成年人再犯率,比单纯监禁者低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
二是犯罪成因的社会复杂性。据调查,约百分之七十的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失能(如虐待、忽视)、贫困、教育缺失或不良社交圈直接相关。例如,留守儿童犯罪案件中,近半数因长期缺乏监护导致。许多未成年犯罪者本身也曾是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或性侵的受害者,惩罚可能加剧其创伤,而心理干预能打破暴力循环。
三是法律与伦理的价值选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四十条明确要求,对未成年犯罪者应“以促进其尊严和价值感的方式对待”,优先适用非监禁措施。从成本与效益比来看,监禁未成年人需耗费司法资源,且易形成“犯罪标签”。美国司法部数据则显示,进入少年司法系统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失业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而社区矫正项目的再犯率仅为百分之二十。
四是来自实践效果的验证。在北欧,挪威对十五岁持枪杀人犯布雷维克的堂弟(未成年人)采用心理治疗+社区服务,该少年后来完成大学教育并成为社工。挪威未成年人再犯率长期维持在百分之二十以下,远低于美国的百分之五十五。中国也有类似的试点,上海少年法庭对非暴力初犯者适用“判后复学”制度,十年跟踪显示百分之八十五完成学业并就业,再犯率不足百分之五。
“挽救大于惩罚”的本质,是以科学认知替代情绪化报应,通过精准干预将社会损失最小化。这并非纵容犯罪,而是基于成本效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正如德国少年法院法官的共识:“惩罚一个孩子是简单的,但让一个迷途者重生需要整个社会的智慧。”但是,“挽救优先”绝对不是排斥惩罚,对恶性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团伙性侵),仍会严格量刑惩戒。并且,现代司法强调“恢复性司法”, 兼顾被害人权益,通过赔偿、道歉等方式修复社会关系,而非单向宽恕加害者。就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邯郸三少年杀人埋尸案”, 经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最终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辛媛媛在警校学的是劳教管理专业,曾在监狱里实习,从二〇一一年做刑警开始就常常接触涉罪未成年人。作为经验颇丰的司法社工,她一直有“头大”的帮教对象,除了她第一次接触的“二进宫”的阿明,还有那些“问题女孩”。她所在的社工组织曾受托帮教一个极不安分的小女孩,那个不到十四岁的女孩本是一起“幼女性侵案”的受害者——和许多“边缘青少年”一样,女孩来自一个单亲家庭。母亲早早离开,做管道工的父亲脾气暴躁,听见女儿犯错,便会动手,他的拳头把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儿越打越远。对于帮教自己的社工,女孩常常白天答应得好好的,夜里却偷偷溜出去混迹娱乐场所,甚至试图把新来的一位接受帮教的少年“拉下水”。不论社区工作者还是司法社工,都对这个女孩没辙。
面对这样的“问题女孩”,辛媛媛也有些无能为力。对她来说,最关键的问题是,她也有女儿,有女儿的人最见不得那些不幸与不堪。是的,身为女儿的母亲,她会移情,会把那些“恨铁不成钢”的情绪放进帮教当中。当感性大于理性时,效果就不会太好。
2
很快就是签约后的第一次家访。
家访,是司法社工的帮教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从一次寻访中,可以探知涉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家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更多潜在的影响其转化的东西。辛媛媛认为,未成年人犯罪几乎都有家庭问题,其中很大比例都是单亲家庭或留守少年。但家访时不一定父母孩子全部在场,因为涉罪未成年人常常与父母有着不大和谐的关系。面对面聊,父母跟孩子很可能当场因为某个问题发生争执,令场面失控。
有一种基于犯罪心理学的认知是,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很少有深层次的家人关系。因为,有了亲密关系才能被照见,心中有家人才会有期待。所以,有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是被漠视的孩子刻意在父母的视野范围内,试探着寻找自己“闯祸”所能达到的“阈值”,然后看看他们的反应。
在辛媛媛看来,一个好的家庭关系,是需要一个“排气阀”的——比如,爸爸能够偷偷带着孩子做妈妈不允许的事情。
辛媛媛与阿明约定上午九点见面。辛媛媛像以往一样,提前十分钟就到了。阿明一家,住在一个颇有些年代感的洋房社区里。楼层不高,走在这样的小区里,很有些舒适感。按照楼栋门牌,辛媛媛很快找到了阿明家。阿明居住的楼栋在小区一角,很僻静,他家在二楼。敲门,屋里没有一点儿反应,给在外忙碌的老张打电话,老张一听,立时谨慎地回答:“你找不到他吗?他在家里睡觉,我马上联系他。”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九点早已过了,阿明还是没有出现。天空阴沉沉的,辛媛媛的心情也有些闷。但这种情况她也见惯不惊了。对于帮教中的涉罪未成年人来说,迟到是常态。就像两点半开始的集体活动,常常三点钟,人也寥寥无几。他们没有时间观念。有的孩子,明明已经迟到很久,还会死皮赖脸掏出打出租车的发票,要帮教的司法社工“报销”。
辛媛媛站在门外静静等着。小区里有幼儿园,隔着栅栏,能看见小朋友滑滑梯,追逐打闹;幼儿园旁边的便利店,站着大爷大妈,正欢乐地摆着“龙门阵”。再远一点儿,有大姐用小车推着奶娃娃绕花园,一路指着鲜花和小鸟,教娃娃牙牙学语;有父亲背着沉甸甸的乐器,带着穿校服的儿子匆匆往外走去,像是要参加什么重要比赛。一只迷失的红色气球卡在大树顶端,或许一阵大风吹来,它就有机会脱困……阿明的过去是怎样的?小时候的他,会举着这种红色气球到处撒欢吗?
一个半小时后,阿明的电话来了:“遭了!昨晚我在外面喝酒,睡过了。你在哪里?”
“我在你家门口。”
“好,我马上回去!”
此时,辛媛媛是欣慰的。因为,阿明没有撒谎,他如实告知了自己迟到的原因、夜不归宿的事实,还立刻做出“马上赶回来”的补救行动。这样的表现,在辛媛媛接触过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很少见。大部分孩子巧言令色,总是试图将错误蒙混过关。阿明言语中的诚恳,一下子打动了辛媛媛。
又过了半个小时,阿明终于回来了。他看着辛媛媛,抱歉地笑了:“我昨晚喝多了,就在朋友那里睡了,结果睡过了。走,去家里,我给你做饭。你还没吃饭吧?”
辛媛媛看着这个小伙子,突然意识到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可能面临的尴尬。于是,她建议一块儿去机构。
“你要是觉得不合适,我开着门。等了这么久,进去坐会儿,喝杯水。”阿明显然看出了辛媛媛的思虑。
开门后的一瞬间,房间的整洁程度让辛媛媛大吃一惊。
一尘不染的地板,摆放整齐的物品,一张全家福显示着这个家庭曾经的温馨和睦。墙上,于显眼处张贴着阿明获得的奖状——他也曾经是一个“好孩子”。
除了夏季,山城的天气总是让人捉摸不定。之前还是阴天,突然阳光突破云层,整个客厅被照得亮堂堂的,就连飞虫的影子在这光亮里,也清晰而生动。刚进房间时的局促,被这般灿烂一下子化解掉了。
“你家也太干净了。”辛媛媛感叹道。事实上,许多涉罪未成年人家里都很凌乱,有的甚至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样的凌乱,常常与“无序”密切关联。
“我妈爱收拾。”阿明说。
据辛媛媛的了解,阿明的父母都很勤劳肯干。父亲是一位很早就进城务工的“力哥”,母亲干保洁,一家人踏实节俭,一年能挣个十几万。这样的情形,跟许多涉罪未成年人所处的“破碎家庭”很不一样。
于是,辛媛媛便好奇地打量着屋里的细节,并与阿明随意攀谈,想要于细微处捕捉他违法犯罪的动因。
“这是你得的奖状?哦,初二,距离现在也不远嘛。”辛媛媛找到了第一个话题。
“哦,那个学期不知为什么,就特别认真。”阿明说。
“说明认真学习还是有效果的。”
“哎,后面就堕落了。”
阿明一边说话,一边从冰箱里拿出蔬菜,准备做饭。
辛媛媛怕麻烦,建议出去吃。但阿明坚持要自己做饭。他自信地告诉辛媛媛,他很喜欢做饭,而且他做饭很好吃。他似乎很希望在辛媛媛面前展现一下厨艺。
阿明一边削土豆,一边随口给辛媛媛讲起自己的家事。
他说自己还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姐姐,离婚后独自在江北打工,因为缺钱常常抱怨,几乎天天回家跟妈妈吵架。有一次,妈妈动手打了她。
他说爸爸为了不让他出门,特意焊了一道铁门。但这件事难不倒他。他找来简单的工具,三下五除二就把那铁门卸了。
他说,在他的印象里,从小爸妈就异常忙碌,他们很少陪伴他。他初中毕业进了一所工艺美术职高,一开始和几个同学成天打游戏,后来常常在一起吃吃喝喝,缺钱就会打“歪主意”,就像偷盗电瓶这种事。疫情防控期间街上没什么人,他们就一路盗取电动车的电瓶,带到某个隐秘的地方销赃,直到被警察抓获。
在阿明断断续续的讲述中,辛媛媛一直是一个忠实的倾听者。她不去打断或额外发言,就是想从中发掘一些难以觉察的“过往痕迹”。空荡荡的家,那些灿烂的阳光都显得格外落寞。阿明忙碌的背影,更是孤独。
看着厨艺娴熟的阿明,辛媛媛感叹道:“你这厨艺,比我好多了。”
阿明很得意:“我妈特别会做饭,我跟她学的。我在某连锁餐厅工作,偶尔也在后厨跟着师傅学。但是,我在家从来都不做,我爸有事没事总说我,我懒得听他说话。我常在朋友家做饭,他们都觉得好吃。”
不一会儿,简单的饭菜上了桌,味道确实很好。这顿饭,似乎是阿明向辛媛媛表达迟到的歉意。
作为这顿饭的回报,辛媛媛邀请阿明在街头喝奶茶。对于囊中羞涩的少年来说,他们很愿意去奶茶店坐坐,然后拍一杯新款奶茶的照片发在朋友圈里,向朋友炫耀。
“谢谢你的奶茶。”
“答应我,你不能再出事哦。”
“嗯!”
看着帅气的阿明绽放出的笑脸,辛媛媛想着,要把他当做一个正常的孩子去相处。对了,最好像个朋友一样。
再次与阿明见面,是约在一个商圈。这次,他特意提前到达约定地点。
“吃早饭了吗?”见面,辛媛媛问。
“还没有呢!”阿明回答。
于是,辛媛媛带着阿明去吃东西。原想着,半大的孩子都喜欢“重口味”,何况有人“请客”。但是,阿明只点了一份清淡的西红柿鸡蛋饭。
“这段时间,我胃不好,喝酒喝的。”阿明主动开启了话题。
“确实,喝酒喝多了,胃要痛,早上起来也不想吃饭。”辛媛媛说。
“怎么?你也喝酒?”阿明很惊讶。
“我为什么不能喝?”辛媛媛笑了。
吃完饭,辛媛媛和阿明走在街上。突然,阿明在一个垃圾桶旁边停下来,从怀里摸出一包香烟:“抽烟吗?”当然,从语气听出,他这也只是“客气一下”。
“来一根。”辛媛媛说。
阿明再次惊讶,眼睛睁得圆圆的:“你还抽烟?!”
“嗯,偶尔吧。怎么了?”辛媛媛问。
“我以为你们这样的人不抽烟。”
“我们这样的人是什么样的人?”
阿明低头笑了笑:“就是好学生呗。”
辛媛媛接过一支烟,也笑了。
“帮教,你知道是什么吗?”辛媛媛开启了话题。
“听检察官说是参加公益活动,配合你们。”
“我帮教你,你给我扎起(不掉链子),这段时间别出事,要得不?”
“要得,没问题。”阿明爽快地回答。他似乎已经把辛媛媛当成一个可以亲近的朋友。
也就是一顿饭、一支烟,辛媛媛狠狠拉近了与阿明的距离,完成了原本预设的专业谈话和目标。
阿明在面谈时讲述:“我爸爸从来没有管过我,都是我妈管我。我在看守所关了五个月,爸爸从没来看过我。我从看守所出来,刚踏进家门,他就跟我说,要把我关在家里。你说说看,把我关家里,跟关在看守所里有什么区别?!我发了火,我告诉他,你敢关我,我就敢把门卸了。”
阿明一边说,一边把袖子捋了起来。辛媛媛分明看见,少年的胳膊上,文着“心无挂碍、随遇而安”一行字。
“我情绪最难受的时候就是重度抑郁时,三天没睡觉,三天抽了一条烟,三天没有吃东西,一直打游戏,一直喝酒,拿着刀在手掌上划,实在受不了,就想死。一个人走到鹅公岩大桥,准备跳桥。当时我半只脚已经伸出去了……我的命是我朋友救回来的。
“好在那个时期已经过去了,现在的我不会再那样做了……”
辛媛媛找到了突破口——阿明,是一个青春期叛逆的孩子。
当天夜里,辛媛媛在自己的帮教笔记上写道:“听阿明讲述自己的世界,勾起了我对青春的回忆。青春是热烈的,同时也是孤独的,只是阿明的孤独来得更加凶猛。”
3
辛媛媛照例让阿明涂鸦。她通过阿明在纸上随意的涂抹发现,他并不是一个内心阴暗的男孩,应该没有起初预设的那般麻烦。
在辛媛媛曾经帮教的孩子里,也有重点中学的“好学生”。有个刚上高中的孩子,因为学习压力太大,出于发泄的心态顺走了别人的手机,因此涉嫌盗窃罪。走过那一段至暗时光后,那个孩子开始备战高考。
对阿明的帮教,辛媛媛设置了“读书”的内容。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对于“读书”这件事,阿明的态度含糊不清。
“读书没得用,那么多大学生读那么多书,最后走向社会,做的工作与读的书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他的眼睛看向远方,神态像一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
但是,他接着又会说:“你别费劲了,我爸爸不可能给我拿学费,他觉得我读书就是浪费钱。一个朋友读的某某学校,一年学费要好几万,我爸哪舍得为我花这么多钱哟。”语气里,又透着显而易见的羡慕。
也正是这种矛盾的心态,让辛媛媛一下子发现了“希望”。
“读书期间,有让你喜欢的人或事吗?”辛媛媛问阿明。
“有啊,读初一的时候,我很喜欢语文老师,他不是让我们死记硬背的老师。他上课会给我们讲很有意思的故事,只有上他的课,我才不睡觉。其他课都要睡觉,太无聊了,听不进去。”阿明回答。
辛媛媛顿时悟出,阿明其实是喜欢读书上课的,但前提是要有趣。
辛媛媛给阿明联系了一家自然教育中心,为他申请了读书会的名额。读书会设置的地点是在户外,要读涉及人性方面的书籍。关于读书会更多的细节,她没有告诉阿明,只是提前告知他时间和地点。
那天,阿明得知这次的帮教地点是在南山的时候,他欢呼雀跃:“你要带我去南山吗?我以前骑摩托车去过!上面空气很好,很舒服,还有几家网红打卡地。”说起南山,这个少年兴致勃勃地打开了话匣子。但是,当辛媛媛告诉他集合时间是七点半时,他便抱怨起来:“早上七点半啊?!太早了吧,我根本起不来,甚至是刚熬完一个通宵。再说,轻轨站没开门吧,我怎么去啊?”
可是帮教活动当天,阿明却提前到了。
“盲盒”终于开启。当阿明发现帮教内容是读书的时候,他盯着辛媛媛,小声而激动地说:“你坑我啊,我竟然入坑了。”阿明说“入坑”时,辛媛媛听得出,他其实带着小小的兴奋和期待。
辛媛媛和阿明并排挨着坐。当她读完两段,把书递给他时,他面露难色,停顿了大概十秒,目光便专注地落到书本上,清了清嗓子,一字一句小心读,生怕出错。在这个过程中,他很害羞,红着脸,声音有些抖。在读书分享环节,阿明拒绝公开分享,但他小声告诉辛媛媛:“我知道,其实这段话讲的是……”
那天,阿明很有收获。回程的路上,他突然对“社工”这个职业好奇:“社工的工作内容都是什么?我觉得很好玩儿。”
“你感兴趣的话,可以来机构做志愿者,体验一下社工的工作。”辛媛媛说。
“社工服务的群体是不是都像我这样的?”
“不全是,也有其他群体。”
“那你们工资多少呢?”
“看社工综合能力,工资都不同。”
辛媛媛问他:“怎么?你想做社工吗?”
他低下头:“我就是问问。”
辛媛媛告诉阿明,如果对社工这个职业感兴趣的话,将来可以考个社工证。不过,考社工证,需要把高中读完。一听到“高中”,阿明就说:“你又来了,又想劝我回去读书。”
“你也可以不读,不读的话,考不了资格证,无证上岗就只能做些协助的工作,会影响工资待遇哦。”
“哎,到哪里都离不开学历这道关卡呀!”阿明感叹道。
这就是现实。阿明并不是读不好书,而是缺乏动力去读书。对于人生第一个路口走岔了的少年来说,时时都想着“美好的彼岸”,可如何到达,他并不知道。对于司法社工辛媛媛来说,则一直在思考着:“我应该帮助阿明走到哪里?我能带给他的到底是什么?”
帮教工作进行了四五周的时候,阿明正式向辛媛媛提出请求:想要进入机构尝试做社工助理。阿明的请求,同时也是辛媛媛的期望——假如可以帮助他从“受助者”变为“助人者”,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的个案是具有启发性的。
辛媛媛问阿明:“你知道你来机构,我们会面临着什么吗?我们会面临多重角色的冲突和挑战,你我既是帮教关系,又是同事关系,你愿意承受多重关系带来的挑战吗?”
“我愿意。”阿明的回答很恳切。
辛媛媛点点头。表面平静的她,心里翻腾着一个个疑问:这个孩子辍学以来,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最长的工作只做了两个月,真的要入职机构做社工助理,到底是好还是坏?我与他是否真正能共同经历多重角色的考验?假如因此出现问题或者关系破裂了,我是否会自责和后悔?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阿明正式“入职”社工机构担任助理一职。入职第一天,辛媛媛的机构同事木雪就质疑这个做法“具有风险”。木雪告诉辛媛媛,她无法用对待员工的态度去对待阿明,毕竟他是一个帮教对象,对她来说,这是个很大的挑战。为此,辛媛媛与木雪专门坐下来,就这件事进行了长时间沟通。最终,她们达成了一个承诺或者说协议:以试用一个月为限。
第一天结束后,木雪告诉辛媛媛,阿明不会使用任何办公软件。她给他的工作任务,是为社区矫正对象在全网寻找适合播放的影片,用来作为活动的选择素材。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阿明在工作中时不时和辛媛媛联系,任何事情都要她来帮他“定夺”。他告诉辛媛媛:“先让你帮我把把关,这样木雪会满意。”看得出,阿明非常在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自从在机构“上班”,阿明重新穿上纯色的高领毛衣,黑色的中长款棉袄,剪了一个上班族的发型。他的作息慢慢变得规律,不再“昼伏夜出”,每天从家里带饭到机构吃,生活逐步回归到正常节奏。
阿明每次被情绪淹没的时候,总会找辛媛媛诉说。她观察到,自从他“入职”之后,他的情绪低谷时刻,从一周两到三次减少到两周一到二次的频率。
又过了一段时间,辛媛媛和木雪再次对阿明进行家访,他的父母不敢相信他真的加入了社工组织,跟她们再三确认之后,这对中年夫妻非常高兴:“他说在你们那里上班,我们还在想,是不是他撒谎。他现在变化很大。能跟着你们,我们真是太放心了。”
“没有人会排斥让自己变得更好,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辛媛媛在笔记里写道。
临近新年,辛媛媛让阿明提交近期的心得体会,他告诉她:“如果写完心得体会,还有时间,我给你写封信。”
辛媛媛同志:
今天是我们认识的两个月零十三天,挺快的。几个月前,我还是一个十六岁放荡不羁的男孩儿。因为犯罪,被公安抓,被检察院审。我以为,我又要进去坐牢了。没想到,检察官给我了一次附条件不起诉的机会。还记得当时第一次见面,是在检察院进行帮教签约,你作为我的帮教社工,正式签了约。第二次见面,我们一起聊一些不着边的东西。很聊得来。虽然你三十多岁了,但还跟少女一样开开心心的,一起聊天,没事就爱八卦我的事。
……
现在,我从帮教对象变为社工见习生,记得有次我跟你一起去走访困境儿童,在没有遇见困境儿童之前,我以为自己是最惨的。可是,当我看见一个没有父母的娃,每天和婆婆挤在一个脚都没地方放的房间,偷盗、逃学、离家出走,已然成为了一个边缘少年时,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比我惨的人还有很多。
我拥有健康,我拥有父母,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却不珍惜。每天抱怨这抱怨那,忘记自己是幸福的,还去犯罪。自从走访了困境儿童,我改变了我的想法。我想帮助他,帮助更多的人,哪怕是一点点,我也感觉特别满足。如果身边的朋友遇到困难,我会学习社工的做法,根据需求去帮助;看到身边的朋友在违法犯罪边缘游走时,我会劝告他,尽力去帮他走上正轨。
……
最后,我想跟你说:不要每天把时间都放在工作上,能推的就推了,多陪陪孩子,陪伴真的很重要。还有白哥,也别眼里全是工作,多陪陪孩子,父亲在家庭中有很重要的作用。
……今天是二〇二〇年最后一天,开开心心。再见面就是二〇二一年了,辛媛媛同志。
据了解,辛媛媛所在的社工组织,从二〇一八年起聚焦犯罪未成年人帮教,截至目前,已直接接触八百三十四名犯罪的少年。八百三十四名少年的背后,是八百三十四个值得人们反思的故事。阿明的故事,只是其中之一。像壹心社工这样聚焦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的非营利性公益机构,目前并没有官方公布的精确统计数据,但从公开的司法实践和媒体报道中,可以推断其发展现状和规模。
——全国检察机关推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时,都需依托社工组织、社区服务机构等实施具体帮教。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数量激增,二〇二三年达二点四万件,这类案件往往需要与公益机构合作。浙江省和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案件时,联合社工组织、基金会等机构提供支持。根据江苏省检察机关二〇二三年的数据,全省共引入一百一十四个社工组织参与办理六百八十四起涉未成年人案件。
而以壹心社工为例,近五年,每一年他们帮教的“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就有五十到六十人,来源甚至覆盖全国。
二 土壤
1
重庆市九龙坡区某社区服务中心二楼——壹心社工机构就在这里,它的场地来自社区的无偿支持。走进机构大门,墙上的一排大字格外引人注目: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开花结果。基层丰富的法治实践,正是司法社工这一新兴职业生根发芽的肥沃土壤。二〇二五年春节后,每月一次的集中帮教活动如期举办。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涂鸦。
一张椭圆形的长桌,围坐着六个男孩,他们都是机构里的帮教对象。在这里,一个司法社工在同一时间段可能会帮教五到六个少年,一般来说,这些少年都是“同案嫌犯”。少年们的帮教记录,都被归档在一个个蓝色的文件盒里。在这里,“微罪不诉”的一般是三个月的帮教期,“附条件不起诉”的,则可能是六个月,甚至更长。帮教期内,司法社工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就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详细的调查了解,帮助检察院等有关部门进行司法决策,研判他们是否适用非监禁刑罚;观察研究帮教对象心理及性格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帮教活动;定时家访,与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谈话,深入了解帮教对象的行为及活动,适时进行心理评估和行为纠正。
涂鸦是常见的一种帮教方式。一张A4纸,各种颜料,少年可以按照司法社工的提示,随心所欲地在纸上涂抹,描画自己心里最真实的世界。
心理学认为,对于未成年人,涂鸦有着情感表达、自我认知与反思、艺术疗愈、培养创造力与专注力、社会融入等许多重要作用。不仅仅是一类艺术表达,更是一种心理和社会干预手段,能够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正轨。
但组织“涂鸦”这样看似有趣的“集体活动”,却并不容易,最大的问题来自少年们的“不守时”。迟到半个小时以上,很是常见。
“有的时候,活动甚至会分两批次进行——先到的几个人先开始。”辛媛媛的同事小张说。
家长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帮教活动的质量。有的家长经历过孩子的失足之痛后,非常重视检察院给予孩子的这次观护帮教机会,即使孩子一心贪玩,家长也会想尽办法,亲自把孩子送到社工机构参加活动。但有的家庭本已破碎不堪,闯祸的孩子便是“雪上加霜”的存在。有时,检察官和司法社工试图劝说家长让尚未成年的孩子去读个职业技术学校,以便掌握一门谋生手段,这样的提议也被断然拒绝。“他都这样了,我再投几千块钱进去,也是打水漂!”更有甚者,孩子彻夜不归,家长无法掌握孩子的动向,不知道他身处何地、正在干什么,只能向司法社工或者检察官求助。
参加这次帮教活动的六个男孩子,一眼看去,与普通少年无异,只是,他们眼神里时不时露出的迷茫和焦虑,并不属于他们现在的年龄。有人之前染过发,从斑驳的发根能够瞧得出来。
随心随性的涂鸦,半个小时后结束了,少年们说着笑着纷纷“交卷”。辛媛媛一张张快速过目,很好,没有什么阴暗或过激的显示。这代表着前段时间的帮教,对他们的心境修复是有效的。
“莎姐”团队的孙文静检察官参加了这次帮教活动,她坐在辛媛媛旁边。涉罪少年们都喜欢称呼她们为“姐姐”。
本次既定的帮教任务完成后,辛媛媛开始鼓励少年们说说最近碰到的困难,或者说“烦心事”。片刻的沉寂后,有一个少年举手,他说自己工作中碰到了一点儿“麻烦”,辛媛媛和孙检察官悄然对视了一下,辛媛媛心里咯噔一下,这个孩子不会是又闯了什么祸吧?但她还是故作镇静地挥挥手,让他展开说说。少年有点儿郁闷地讲,最近他打工的那个便利店又拖欠他一个月的工资。闻言,辛媛媛和孙检察官微微松了口气,总算没有犯事,但拖欠员工工资的事情,必须要找老板甚至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十六至十八岁未成年人可以在普通企业(如零售、餐饮、文职)工作,但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保障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且不得安排夜班。但在现实中,这些劳动保障条款却很难做到。在帮教过程中,日常出现的负面情绪会影响涉罪未成年人的思想转化,甚至触发新的危机。
有人开了头,大家的话匣子一下子就打开了,另一个少年懊恼地说起自己因为贪图便宜,买到了“赃车”,结果警察找上门,钱车两空。辛媛媛借机再次进行普法教育:“所以我们日常生活中不能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每件事情我们都要走合法途径。”
孙检察官鼓励少年们积极融入社会,但她也专门提醒,国家有规定,十六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去娱乐场所工作。她在走访中发现,有的孩子在酒吧里当服务员,这也是违规的: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大,打架斗殴、性骚扰等治安事件发生概率较高,未成年人缺乏应对经验,可能成为受害者或被迫卷入违法行为。
下午四点半,少年们一个个道别离开,辛媛媛和孙检察官站在门口不停叮嘱着:“不要在外面瞎晃,早点儿回家!”
2
孙检察官曾写过一封信给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信中有这样一段内容:
……我想到自己办理过的上百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件背后都会有一个不幸福甚至破裂的家庭。《三字经》里有云:“人之初,性本善”,孩子本性是善良的,他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不能说全是父母的过错,但父母却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就是父母的影子。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父母的思想、所作所为都会潜移默化他们幼小的心灵,他们会无意识地模仿。家庭暴力、父母婚姻动荡不仅会让他们感到痛苦,还会将他的性格引至暴戾,情绪易冲动且做事不考虑后果。“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我真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出生在一个有爱心的家庭,希望每一位父母都懂得如何呵护孩子、教育孩子……
近年来,来自广东、北京、湖南及东北地区的数据显示,涉罪未成年人中单亲家庭的比例较高。北京、深圳、广州等地区的调查则进一步表明,单亲家庭可能因为经济压力、监护缺失或情感支持不足,增加未成年人犯罪的风险,单亲家庭背景的涉罪未成年人占比可达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而来自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2020年)和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年)的调查则显示,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多从事低收入或不稳定的工作。就像壹心社工机构的统计,他们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多是建筑工人、水电工、服务业从业者或个体经营户。部分父母失业或从事临时工作,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子女成长环境。而且父母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可能缺乏对子女的有效教育和引导。
在浙江某地级市,毕业于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小吴,从二〇一九年起开始从事司法社工职业,她的家访中,所见屡屡触目惊心。
在一位被民警定义为“盗窃惯犯”的涉罪少年家里,堆满了纸箱和空塑料瓶,压根儿没有一块空地——少年那年逾八十的曾祖母每天都要拄着拐杖外出捡废品、卖废品,他的祖父母数年前去世,父亲在杭州“下力”,每个月寄几百块钱回来,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知所终——据说被人贩子拐走了。头脑还算得清醒的曾祖母一个劲儿跟小吴说:“娃娃不坏,他很孝顺,有了钱也不乱花。看吧,我身上这件羽绒服,还是娃娃给我买的。他从小就跟我说,祖祖对我好,我长大也要对祖祖好。”
她还家访过一位聚众伤人的“女校霸”晓丽。与别人口中描述的那个“无恶不作”的“坏女孩”不同,在那栋老厂旧宿舍看到的晓丽,安安静静地坐在父亲身旁。晓丽的父亲,已经年过六旬,因为曾经的脑梗,半边身子不灵活,不到四十岁的母亲则坐在板凳上笑个不停。整个客厅,除了一台老旧的电视机,一个短沙发,几乎没有什么家具。小吴这才知道,晓丽一家属于低保户,父亲常年生病,而母亲有智障。因为长期放任自流,加之青春期的叛逆,“社会化”的晓丽逐渐走上了“校园霸凌”的道路,并和几个女生一起犯下了故意伤人的罪行。但家中的窘迫、父母的失能,晓丽全都知晓,并且,努力地帮衬着。邻居们都知道,晓丽很能干,六岁就会做饭,十岁的时候,放学搁下书包就立马干家务,利索地给滚了一身泥的母亲换衣服。同学、老师、民警和检察官所说的晓丽,与邻居们口中的晓丽,似乎是两个人——一个骄横残酷缺乏同理心,另一个则顾家体贴孝顺。
小吴也走进过位于“黄金地段”的独栋别墅。涉罪少年小藤的父亲穿着一身价值过万的高级定制款西装,坐在一楼宽敞豪华的大厅侃侃而谈,一旁坐着小藤二十出头的继母——据说,这已经是小藤父亲的第四任妻子。小藤的母亲,在他只有六岁大的时候,就被“扫地出门”。三个阿姨在这栋豪宅里不停忙碌着。小吴觉得,小藤父亲谈到孩子的帮教问题,也像是平日谈生意一般——“你如果让小藤顺利过关,那我就好好答谢……”“办成这件事需要人脉吧,要多少?我都出得起……”可就是这样看似极其优越的家庭环境,依然育出屡次做错事的小藤。不到十一岁,与同学打架,伤到了对方眼睛,最后以高额赔偿了事;不到十三岁,参与一起对未成年人的性侵,因为年龄太小且未遂,免于刑事处罚,被送往司法系统专为十二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涉罪未成年人设立的“特殊学校”;十六岁,参与一起店铺盗窃案……末了,小吴问这位财大气粗的中年男人:“您知道小藤有什么兴趣爱好吗?”他一下子愣住了,然后连连摇头。
就像辛媛媛曾帮带的阿明,他的父母从事着搬运、保洁等工作,除了春节,几乎全年无休,更没有陪伴孩子的时间。老张说:“搬运工作虽然苦,但只要好好搬,还是能挣不少钱,阿明小的时候还会帮我们搬。读了初二,这孩子慢慢开始撒谎了,跟我们说放学去打球,其实是和坏孩子一起出去耍,家也不回,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
“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老张这句话,曾深深刺痛过辛媛媛。孩子的罪与罚,到底是叛逆之过?还是父母之责?
有人说:“犯罪的孩子,其实本身就是受害人。”
司法社工雅茹曾在机构公众号上讲述过一次陪护经历。
二〇二一年六月,雅茹接到通知,代表机构到某区看守所为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去看守所的路上,雅茹从检察官那里知晓了这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他叫小林,今年十六岁,涉嫌抢劫罪。
小林早年是个留守儿童,父母一直在重庆主城打工,他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小林不喜欢学习,交往了很多“社会上的朋友”,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渐渐地,他觉得读书不如赚钱来得实际——有了钱,就能买自己想买的东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知道孙子走了歪路,可爷爷奶奶年纪大了,也管不住他。小林初中还没读完就辍学了,来到主城和父母一起打工。小林有一个弟弟,但他和弟弟并不亲近。由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小林,与出生后跟着父母在大城市生活的弟弟,有着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隔阂。
这一次小林犯罪,之所以需要雅茹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场,是因为小林的父母没有时间到场。
在看守所的讯问室,雅茹见到了小林。她对他点点头,打了个招呼。小林戴着一副眼镜,看上去很斯文,眉眼满是书生气,并不像一般人所认知的“少年犯”。特殊时期,小林戴着口罩,雅茹无法看出他的表情。如果在大街上见到这样的少年,会认为这只是个单纯的“高中生”,根本不会把他与性质恶劣的“仙人跳”、抢劫联想到一起。
讯问开始,检察官与小林一问一答。小林告诉检察官,自己在主城找了个送快递的工作,一个月有六千块钱的收入,还谈了一个女朋友。尽管工资较为可观,但当他的朋友小陈提出策划“仙人跳”并实施抢劫的时候,他还是起了贪念,答应了下来,并合伙实施了犯罪。
看着小林稚气的模样,雅茹从心里生出一番难过。当初,他作为一个留守儿童,身边只有爷爷奶奶,他是否羡慕过别的孩子有父母疼爱?是否在被同学欺负的时候,埋怨父母不曾保护过自己?是否在青春叛逆期到来的时候,期待过父母的关注和鼓励?
父母在小林的生命里,一直是一对缺席者。他的童年,他们缺席;他一点点长大,他们缺席;他身陷牢狱之灾,他们依然缺席。所以,他的讯问,是由一个陌生的成年人陪同,在看守所里看着他向检察官供述一切,以确保他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侵害。
但是,父母角色的缺位,家庭教育的缺失,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理由。讯问结束前,检察官问小林:“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该起贪念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情,我已经深刻反省,今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对于受害人我也愿意进行赔偿。”小林回答。
通晓心理学的司法社工周亚也曾在机构公众号上做过一个细致的场景记录,让人们看到一个在暴力、压抑,以及自我封闭、自我否定中成长起来的少年——
在小郝到来前,司法社工周亚的耳边,一直萦绕着检察官沉重的声音:“这个孩子,很有可能再次被关押……”
少年小郝,因涉嫌盗窃罪,处于起诉阶段,因查出之前的盗窃情节,他很有可能再次失去自由。小郝的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因为上班请不了假——这是家中唯一的生计来源,因此只有他一个人在检察院接受讯问。和雅茹一样,周亚特意前来,为小郝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
就在周亚为这个涉罪少年的未来深感不安时,小郝却不慌不忙地朝她们走来。他的神情里,没有任何紧张或畏惧。周亚悄然打量着小郝,只见他身穿米白色卫衣,头戴黑色针织帽子,隐约能看到帽子里的头发编着很多辫子。
检察官对小郝说:“因为你妈妈上班来不了,所以我们请了社工作为合适成年人,你有意见吗?”周亚向他打招呼,小郝看向她,声音低沉地回答说:“没有意见。”讯问正式开始。
二〇一九年,小郝伙同他人盗走一辆摩托车,并将盗窃的车卖了两千多元,此事似乎安然过去。一年后,小郝抱着侥幸心理,和另外两个朋友商量着再干一次。某天凌晨,三人合伙盗走一辆价值三千多元的摩托车,小郝以两千五百元转手卖给了摩托车二手车店,三人一起分赃。小郝本想就此收手,却没想到案发半个多月后,被警察抓获。
“你这次是指使他人盗窃,你知道吗?”检察官说。
小郝回答:“现在知道了。”
“你为什么这么做?你知道盗窃是不对的吗?”
“我当时电脑显示屏坏了,也没有想这么多,就想自己挣点儿钱把显示屏修好。”
“你的家人呢?需要钱,为什么不找家人?”
“我妈本来就不喜欢我打游戏,再加上她工作也辛苦,经常在我面前说她很累,我不好意思开口向她要,有什么事情我也不想跟她说……”
说到这里,小郝欲言又止,低下头,玩自己的手指。周亚眼前,立时出现了一个被生活之苦折磨得筋疲力尽的中年女人,以及一个早熟却无奈的少年。或许,家人并不是小郝所能依靠的,他能靠的,唯有自己。
“我这十几年生日的愿望都是‘爸爸去死’!”沉默片刻,小郝突然说,“爸爸一直都在打骂我和妈妈,像恶梦一般的童年,我逃不掉!”
在小郝的讲述中,爸爸是个恶魔。他经常赌博,烟不离手,烂醉如泥。他打牌输钱,酩酊大醉回到家,对家人拳脚相加。小郝的童年记忆里,几乎都是爸爸的谩骂声,妈妈的哭喊声。小郝和妈妈经常伤痕累累。而这一切,亲朋好友和邻居早已习以为常,却无能为力。
“妈妈抱怨自己的命不好,遇上这样一个男人。”
妈妈赚钱养家,将全部期望寄托在小郝身上。在妈妈的期许里,小郝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除了成绩优异,他还学习绘画,有自己的特长。随着一天天长大,小郝越来越无法忍受爸爸的暴力,多次要求妈妈带着自己逃离这个家,但每次都被妈妈劝说“要忍耐”。当小郝进入青春期,他早已在家暴、受伤这个循环中,习得了来自家庭的愤怒,转而靠向另一个极端——变得异常沉默寡言,连和妈妈都不再亲密。
初二那年,小郝的“生日愿望”终于实现了——爸爸因犯罪被判刑八年。这个少年“重获新生”,他开始做以前不敢做的事,上网,打游戏,和朋友吃喝,在外过夜……在校园里,小郝由一个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慢慢转变为“霸凌者”。爸爸坐牢以后,他终于“不再惧怕”。他主动结识社会青年,把自己也打扮成社会青年的模样,脏辫文身,恐吓欺负过他的同学。彻底“转变”的小郝最终辍学,并一步步走上邪路。
小郝的讲述,令周亚很是难过。小郝从小生活在爸爸的暴力下,被驯服,被恐吓,爸爸是他生命中的阴影。不自觉的言传身教,长大的孩子,变成了最讨厌的爸爸——他用爸爸一样的暴力行为恐吓同学,保护脆弱的自己。是的,在孤独、压抑、恐惧、害怕的混合情绪中,小郝变成了向外攻击的爸爸、向内攻击的妈妈的“集合体”。
创建现代社会学习理论的心理学大师班杜拉认为:在社会情境中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学会的。学习者在观察学习中无需直接作出反应,也不必亲身体验直接的强化,而只需要通过观察他人接受一定的强化来进行学习。人的思维、情感和行为也能像受直接经验影响一样显著地受观察活动的影响,他们选择着、组织着并转变着作用于他们的刺激物,是认知、行为和环境诸多决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在交互决定论的进程中,人和他们的环境是彼此交互决定的因素。
也就是说,个人成长的环境是以富有生命力的方式影响着其中的人,个体在观察中学习并将其观察内化于认知、情感和行为。
3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甚至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
在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志愿者、重庆知名律师杨朝敏看来,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系统性社会问题。原生家庭,就是未成年人生长的土壤,如果土壤坏了,未成年人就很可能走向犯罪。
这些年,杨朝敏曾目睹很多令人叹息的场景:
——某涉罪未成年人,成长在问题家庭里,没有正常的家教素养,不懂得自尊,也不懂得尊重别人,一直是学校里令人头痛的人物,甚至对任课老师大打出手。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在法庭上瑟瑟发抖地看着父母“踢皮球”。是的,在父母打“离婚官司”的现场,她就是那个被踢来踢去的皮球,父亲不要,母亲也不要。面对两个成年人吵架推诿的场景,法官勃然大怒。女孩最终被判给女方。尽管如此,所有人心里都直打鼓,不知道这女孩能不能得到父母的善待,不知道这位只替自己着想的母亲,能不能担起为人之母的责任来。
“作为父母,首先要有责任感。”杨朝敏感叹道。
在杨朝敏的视野里,日常生活就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他曾在一个大型商场里看到,一个两三岁的女孩蹦跳着在男厕所里玩,父亲站在不远处自顾自打电话,母亲则怀抱更小的孩子刷着手机。他们似乎从未考虑过,那么小的孩子独自玩耍是否安全,以及最重要的——女孩自小的性别意识培养。
杨朝敏曾接到一位父亲的求助。这是一位长年在建筑工地忙碌的中年男人,虽然只有四十多岁,生活的艰难磨砺,却让他早早衰老,两鬓斑白,满面皱纹,一眼看去,就像个花甲之年的老人。
“救救我的孩子,他还那么小!”这位父亲请求杨朝敏,语气中充满着悔恨。
因为成日困于生存,这位离家打工的父亲根本无暇顾及自己尚未长大的儿子小华。十六岁的小华在主城一所旅游职业学校就读,为了多挣一点儿钱,晚上悄悄在夜店打工。长期耳濡目染光怪陆离的夜生活,他稚嫩的心越来越野。暗地里,也有魔鬼的眼睛悄悄盯上了他——许多贩毒者和吸毒者利用未成年人的懵懂无知,完成买卖毒品的种种隐秘环节。就像阿明,最早也曾因此“误打误撞”涉嫌犯罪。
那天晚上,有吸毒者拿钱让小华帮忙去某个地方“取货”。小华知道贩毒吸毒是犯罪行为,但他觉得自己只是帮忙取货,应该没问题,何况还有二百元外快可以挣。但他不知道的是,警察早已在那个窝点布控,小华刚刚完成交易,便当场被捕——那个吸毒者因为不放心,专门找人一路跟着小华,远远看见小华被抓,那人立刻回夜店通风报信,几个人作鸟兽散。小华万万没想到,自己的行为竟然直接涉嫌犯罪,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小华的经历让杨朝敏心情沉重,苦苦哀求的小华父亲更让他生出悲悯之心。他决定为小华充当辩护律师,希望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在杨朝敏的努力下,小华最终被判处缓刑。结案时,小华依然在学校念书,没有因此失学。
虽然,涉罪未成年人所处的家庭往往比较贫穷或者说“不富裕”,但富裕的家庭,甚至父母管教严格的家庭,依然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
杨朝敏给一位特殊的“绑架嫌犯”当过辩护律师。
小曾出生在一个富贵之家,父母把他送进当地最好的私立学校读高中。因为青春期的逆反心理,刚升入高二的小曾偏偏听不进父母之言,常常和“社会上的朋友”一起打牌、喝酒,甚至常常逃学。小曾父亲为了“管住”孩子,采取“不给钱”的办法。这样一来,平日花钱如流水的小曾就开始频繁接触“网贷”。越滚越大的网贷雪球最终惊动了父亲。盛怒之下,这位父亲竟然派出自己厂子里的工人前去警告放荡不羁的小曾:“如果不听话,就杀了你!”威胁并没有吓到小曾,他反而变本加厉。他伪造房产证,拿到“小贷公司”去行骗,一下子就被拆穿了。一计不成生二计,他又把假房产证拿去骗亲戚。这一招有效,大家知道小曾家里有钱,遇到临时周转问题,拿出一套房子来抵押还是可能的。但骗局很快也被拆穿。为了弄到钱,信用破产的小曾伙同两名二十多岁的社会人员,绑架了自己班里一名同学——据他观察,这个同学家里特别有钱。虽然,三名绑架者一再要求受害人父母“只拿钱,不报警”,但是因为“绑匪”开口就要一百万,思虑再三,受害人父母还是选择了报警。警方先是抓住了另外两名同案犯,又根据供述,逮捕了小曾。
杨朝敏见到小曾是在看守所里。见到律师来了,因为案情重大无法取保候审的小曾还一个劲儿抱怨:“这个地方吃不好睡不好,能不能改善一下条件……”这些言语,让杨朝敏又好气又可叹。杨朝敏告诉小曾,现在的情况,就是对他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的惩罚,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事情说清楚,争取宽大处理。
“非常遗憾,作为已年满十四岁的未成年人,由于犯下的重罪,小曾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杨朝敏说。
长期以来,志愿者杨朝敏把自己视为“司法社工”中的一员,尤其关注未成年人犯罪。他的“法律援助”,一共有两极,一极指向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于主犯,该严惩的严惩;对于从犯,能挽救的挽救”;另一极指向救助受害人,“他们是暴力犯罪、性侵案件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未成年人”。
“今天的未成年人犯罪有一个特点,施害者是未成年人,受害人也往往是未成年人。我们说保护未成年人,受害的未成年人更应该受到保护和帮助。”杨朝敏说。
数年间,杨朝敏救助过的受害人已经数不过来,其中,有被同学剪伤胸部的无助女生,有被“闺蜜”出卖而遭到侵犯的少女……受害人里,未成年女孩数量庞大。
“家长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身体的创伤,可以疗愈,心灵的创伤,则久久难以弥合。”这是杨朝敏对父母们的告诫。
心理创伤的修复,确实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在北方某大城市,司法社工李翠一早便往小玉的住所赶去。从李翠租住的小区到小玉的家,需要转三趟公交车,耗时一个多小时。而且,小玉的家在一栋旧居民楼的六楼。七月的天气,一口气爬上去,一定汗流浃背。
这些体力上的辛苦,李翠并没有放在心上。作为一个大学时就读心理系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她觉得,最难的还是小玉心境的转变。
十三岁的小玉是一起性侵案的受害者。案件发生在半年前,施害者也是未成年人。在那个窄逼的房间里,李翠见到小玉。她穿着一件宽大的睡裙,紧紧搂抱着一个熊猫玩偶。看着李翠走近,她下意识地后退几步,直到触碰了身后的衣柜。看着小玉一脸的紧张,李翠微笑着坐到旁边的椅子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两根棒棒糖,把其中一根递给小玉,说:“星空棒棒糖,你看,这里面有好多星星,不但好看,而且好吃。”小玉犹豫地接下棒棒糖,不安地看着李翠。李翠明白,小玉这是在担心,担心又要问到她那段可怕的经历——每复述一次,每触到其中一个不堪的细节,还未愈合的伤口就被撕开一次,疼。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可怜的女孩子历经陈述经过、取证等流程,也曾为了减少法庭陈述时的“二次创伤”,在专业人士指导下通过模拟演练做过许多心理建设。根据机构的了解,小玉的身体经过治疗已经恢复,只是心理创伤还需要慢慢疗愈。
李翠吃着棒棒糖,轻柔地说:“小玉,你知道吗,我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老被同学欺负,后来长大了变强了,小时候的事就慢慢过去了。”
“哦。”小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她的表情慢慢放松,也跟着吃起了手里的棒棒糖。
在与小玉交流的过程中,李翠一直用非评判性的态度认真倾听,不去打断或质疑孩子的讲述。李翠的态度,让小玉渐渐放下戒备。
小玉告诉李翠,她这段时间几乎每天晚上都做噩梦,梦境大多是一个怪兽追着她跑,她别无去路,只能从悬崖上跳下去……因为害怕做噩梦,她不敢关灯睡觉,但这又引起了妈妈的责骂——发生这件事情,妈妈很生气,她说,如果你不跟那些男生疯玩儿,如果你不跟他们出去,你怎么会出这么大的事情?妈妈还说,以后没有人要你了。
小玉还告诉李翠,她现在很怕闻到烟味儿——因为那个男生侵犯她的时候,他的校服上就有浓烈的烟味儿。但是爸爸喜欢抽烟,客厅里满是那个气味,所以她只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况且,自从她出事以后,平日里经常为一点儿小事吵架的爸妈,现在几乎天天都要为她的事情大吵一顿。她必须藏起来。
“没事儿,一切都在慢慢过去。”一边说,李翠一边伸手想要揽揽小玉的肩。没有想到,刚一触碰,小玉便像触电一般闪开。李翠明白,因为这场劫难,年幼的小玉不仅产生了固化的侵入性记忆,而且因为心理上的过度警觉,对肢体接触异常敏感。
几天后,李翠特意把小玉的父母约到社工机构,与他们进行了一次深入的沟通。李翠告诉他们,现在要做的,是齐心协力把孩子拖出心灵的泥潭——被侵犯,不是孩子的错,不能反复强化某些“传统观念”,让孩子觉得自己“脏了”;要更加关心爱护孩子,好好回应孩子的情绪(避免责备或过度保护),处理好自身的愤怒或内疚;日常多多观察孩子的细节,预防自伤或自杀风险;与社会、学校联动,确保孩子在学习、社交中不被孤立和欺凌。最重要的是,以这次事件为契机,改善亲子沟通,修复因创伤而受损的家庭关系。对于李翠的这些建议,小玉父母表示完全接受。
接下来,李翠每周与小玉会面三次,循序渐进地对小玉进行心理疏导。
她告诉小玉,噩梦是大脑对于创伤的正常应对机制,当伤口在时间的推移下慢慢愈合,噩梦也就不见了。
她教小玉调节情绪,深呼吸、正念放松,缓解焦虑。
她带着小玉去游乐场和公园,用游戏、绘画等方式逐步处理创伤记忆。
她使用情绪卡片、绘本或角色扮演,帮助小玉命名和表达复杂情感。
她协助小玉重建认知,挑战自责或羞耻的观念,重塑积极的生活态度。
虽然,要一个被严重伤害的少女快速走出困境是不现实的,小玉的改变也是一点一滴的,但一切终究在慢慢好转。比如,小玉说,噩梦里,她被追赶到悬崖边的时候,肩膀上一下子长出了翅膀,她飞离了险境。比如,小玉感觉妈妈很少骂她了,还鼓励她一切往前看。比如,她慢慢不再害怕烟味儿了,虽然父亲已经很少在家里吸烟。再比如,她虽然很不愿意接触男同学,但他们向她借纸笔之类的小东西,跟她说话,她已经能应对了……
那天离开时,李翠又收获了一个惊喜,小玉主动走近她,浅浅地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姐姐!”
三 他们
1
数年前,辛媛媛进入社工行列,恰逢她刚当上妈妈不久。因为处于哺乳期,在与合作的“甲方”交流时,辛媛媛常常怀抱孩子。看见她工作时丢不开孩子,有人会有微词,觉得她作为社工还不够“专业”。但辛媛媛却认为,“人性”才是第一位的,社工更应该温暖有人情味,不仅对其他人好,更应该对身边人好。绝大多数情况下,社工尤其是司法社工,情感是他们推动工作的关键。
原本,出生于一九八八年的辛媛媛是一名刑侦大队的警察。她和爱人原是警校同学,大学毕业后,他回到故乡重庆,而她留在了北方。为了成全爱情,她辞职来到重庆,从一名警察变成一个“自由职业者”。但细细剖开来看,辛媛媛的这个重大选择也不仅仅为了“爱情”。在这以前,父亲为她规划了一切,从小到大,无论是学习、工作,几乎事无巨细。辛媛媛常常对朋友们说,她是真正的“卷王一代”。家、补习班、学校,是她中学时代的“三点一线”。辛媛媛认为,从心理学来看,从辞职到做社工,也是为了脱离与父亲的“共生”——过去的二十多年,她似乎一直活在“爸爸的理想中”。
或许与所学的“劳教管理”专业有关,辛媛媛对心理学格外感兴趣,大学时就考取了心理咨询师资格证,平时极喜欢读荣格等人的著作。来到重庆不久,辛媛媛就到民政局去做了社工,服务的行业与婚姻家庭相关。
当下,社工的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三类。在“中级社工”辛媛媛看来,中国的社工门槛较低——就像初级社工,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四年,或者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二年,都可以报考。虽然,目前并没有直接的官方数据显示中级社工在所有社工中的具体比例,但从历年社工考试的通过率来看,中级社工的通过率相对较低,通常在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之间——这间接可以证明中级社工的获取难度较大,可能在整个社工群体中占比较小。一般认为,随着社会工作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中级和高级社工的需求逐渐增加,但初级社工仍然是行业的主力。
婚姻家庭的社会服务并没有让辛媛媛特别兴奋。她喜欢实实在在做事,并且发挥她的专长,不仅与心理有关,也与司法相关。转战司法社工,她最早接触到的是“困境儿童”。
困境儿童,通常指的是那些因为家庭、经济、社会等原因处于不利境地的孩子,比如孤儿、贫困儿童、留守儿童等等。研究表明,“困境儿童”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存在复杂且多层次的关联,这种关联往往通过社会、经济、心理和教育等多重因素相互交织。
比如,许多困境儿童因家庭破裂、父母去世、遗弃、父母长期外出务工或家庭暴力等原因,缺乏稳定的监护和情感支持。监护缺失可能导致儿童缺乏行为规范和道德引导,容易受到不良社会环境影响(如接触犯罪团伙),或因情感孤独而通过极端行为寻求关注。来自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的报告显示,留守儿童犯罪率显著高于普通未成年人群体。
再比如,贫困家庭儿童可能面临生存压力,被迫辍学、打工甚至参与非法活动(如盗窃、贩毒)以维持生计。经济困境导致教育机会减少,限制了儿童通过正规途径实现社会流动的可能性,并且,脱离主流教育体系后,可能在社会边缘化中形成反社会价值观,从而增加犯罪风险。
但是,困境儿童与犯罪之间并非直接因果关系,而是风险因素的叠加。许多困境儿童在家庭、社区或公益组织的支持下仍能健康成长。
对聚焦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社工来说,他们的工作范围,除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救助受害人,还有救助困境儿童,以及关注“边缘青少年”。
在社工机构,辛媛媛听说过许多关于“困境儿童”的故事,雅茹还曾以第一人称记录过自己的一次探访经历:
——七岁的小杭,家里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因出车祸瘫痪在床,不能自理。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与其年龄相近,未读书。我第一次家访时,小杭的爸爸正在一边看电视一边包饺子,旁边坐了一个小男孩,正是小杭的哥哥。家里一共有两间房,其中一间的门关着,那是姐姐的房间。客厅还摆了一张约一米五长的小床。目前小杭和爸爸妈妈一起住一间。现在,家里生活主要依靠低保和婆婆爷爷的帮助。
“有想过出去工作吗?”我问道。
小杭爸爸回答:“要照顾孩子,走不开,妻子先天脊椎有问题,也没办法长时间工作。”在和小杭爸爸的交流中可以看出,一家人虽然经济拮据,但孩子还是在相对和谐的环境中成长的。
然而,这样看似都还好的生活,却让我有种说不出缘由的不安。
这种不安感产生的缘由,在我询问小杭的身体状况时,爸爸的回答让我明白这种感觉从何而来。
当时,小杭爸爸笑了笑,跟我说:“很健康,穷人家的孩子不会生病。”
这是一个充满侥幸的回答,它让我明白,这个看似四平八稳的小船,实际上无法抵抗任何突如其来的巨浪。
数次探访后,雅茹开始深入思考一个问题:对于困境儿童来说,他们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最终,她想出了一个模糊的答案,这就是:有希望的未来。
在雅茹看来,有希望就是家庭敢于想象孩子可能出现的问题。比如,能够去考虑孩子会不会生病的问题,可以去盘算孩子未来的学费怎么解决,孩子再长大些该睡在哪里……再比如,这些家庭对待生活不再是“见招拆招”,能为孩子做更为长远的打算。
截止到二〇二一年四月,雅茹负责服务登记在册的困境儿童共一百一十四名。“实际上,并不只是一百一十四名儿童的困难,而是一百一十四个家庭的困难。”
初入社工机构,辛媛媛曾帮助过一名“困境儿童”。那是一个十一岁的男孩,父亲在监狱里服刑,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平日生活不能自理。在辛媛媛的协调帮助下,这位母亲被送入专门机构护理。关于孩子的去处,有关部门一开始就考虑把孩子暂时托付给大伯,但大伯总是提出一些过高的利益要求,一番博弈之后,还是由大伯充当了监护人。这个孩子跟辛媛媛等社工很亲厚,后来也常常到机构找他们聊天讲心事。辛媛媛明白,“困境儿童”以及他们身后的家庭,往往在经济和精神上都承受着很大的压力。
截至二〇二一年,全国共有儿童救助服务机构七百四十七个,其中包括儿童福利院和救助保护机构,也包含多个社工机构。特别是在上海、重庆等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些试点县市,社工机构在困境儿童救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般认为,帮助“困境儿童”,要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是为单亲家庭提供心理和经济援助;二是帮助低收入家庭改善经济状况;三是通过社区和学校提供更多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对于“困境儿童”的救助,一切都还在进行中,尚无完美的解决方案。社工作为专业的参与者,只能一点点在社会实践中做出成效。“关注虽不能直接给困境儿童的生活带来改变,但关注本身会是改变的开始,会给改变带来可能。”也是从救助“困境儿童”开始,辛媛媛渐渐关注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
要看到,从事司法社会工作是一份具有挑战性的有意义的职业,其价值体现在修复社会关系、预防犯罪长效化、弥补司法刚性缺陷等多重维度。
从个人成长角度来看,司法社工这个职业,更是多重能力的淬炼:
比如,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如性侵受害者创伤干预),倒逼自我心理调节能力提升,资深社工普遍展现出极强的情绪管理能力。
比如,通过处理家事调解、邻里纠纷等个案,积累对基层社会矛盾的深刻认知。有报道称,北京某司法社工参与撰写的社区戒毒报告,曾获市委政策研究室采纳。
再比如,工作中时常需联动公检法、学校、企业等多方资源,这种资源网构建能力对个人职业发展具有“长尾价值”。
但是,目前社工与社区工作者一样,属于“体制外人员”,薪酬待遇不高,琐事杂事很多。在忙忙碌碌但几无进展的一天之后,回到机构的辛媛媛坐在工位上,看着周遭的空空荡荡,她会长叹一口气,然后陷入一番自我否定之中——瞧,自己成天跑跑颠颠,没有发挥什么实质性的重要作用,没有什么话语权,更谈不上改变周遭的不如意。这些年干社工,辛媛媛也努力开眼看世界,从各种渠道了解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做法。
在国外,社会工作者在监护权或父母资格评估中通常扮演重要角色,其权力和职责因国家、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案件性质而异。在大多数国家,剥夺或变更父母监护权的决定需通过司法程序,由法官根据证据(包括社工报告、专家证词等)作出裁决;若儿童面临即时危险,社工或儿童保护机构可能有权暂时监护,但后续仍需法院确认合法性;在离婚或家庭纠纷中,监护权判定通常由法院综合考量多方因素(如社工报告、儿童意愿、父母经济能力等)。国外的社工,其专业评估是司法决策的重要依据,且在社会事务中颇有话语权。
“中国的社工事业起步不久,还在发展中,我们不能一味向上,不能追求完美,而是做到尽量圆满,让社会更加和谐,尽力就好。”辛媛媛说。在她所认识的同行里,有不少人考上了公务员或事业编,有的凭借社工服务资历进入社区成为“两委”核心成员。
在社工机构,有人离去,有人留下,有人进来。“八〇后”辛媛媛很年轻,协助她的社工小张更年轻,是一位活泼开朗的“九〇后”。跟小张聊,听到的更多是情怀和理想。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二〇二二年涉罪未成年人帮教需求超六万人次,而专业司法社工仅覆盖约百分之四十,人才紧缺催生职业机遇。
2
奔忙于浙江某地级市的小吴,最早接触到“社工”这个概念,是在二〇一四年播出的某部爆火美食纪录片里展现的香港社工故事片段。那位社工进出之地,都是孤独的空巢老人的家。因为熟悉所以热络,老人家把好心的社工当亲人,珍藏的“妈妈菜”也凭着记忆一点点细致做出来,然后宠溺地看着那个头发已经花白的“女儿”一口口吃下去。“妈妈辈”美食的探访旅程,紧紧伴随着社工对孤独老人的贴心关爱。当屏幕出现那位俨然已经老去的社工,一手一脚教一位行动迟缓笨拙的老人跳交谊舞。“今天很开心哦……”老人咧开嘴笑了,社工也笑了。镜头到这里,小吴的眼泪一下子流了出来。
此时的小吴正值高三,她觉得当社工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是的,十七岁的少女突然明白了什么是“有意义”,她突然有了一个人生方向。她对班主任说起“社工”,这位快要退休的外语老师告诉小吴,大学里是有“社会工作”专业的,她可以去报考。
一九八八年,民政部资助北京大学一百万元设立的社会工作专业,成为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建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后,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也先后建立了同样的专业。经过师资培训及课程准备,北京大学于一九八九年开始招收首批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本科生……如今,社会工作专业在全国共有三百多所大学开设,包括本科和专科院校。
起先,小吴的父母是不愿意让她去读“社工”专业的——这个专业冷门,不好找工作,而她是家里唯一的希望。小吴有一个不争气的哥哥,从初二开始就频繁逃学、打游戏,与社会青年来往。儿子“废了”,就只能一切靠女儿。转机发生在她高考前两个月。新来的社区居委会主任“盯上了”小吴的哥哥——一个典型的“边缘青年”。旁人都说这个二十一岁的男孩“无可救药”,但这位不到四十岁的居委会主任却在他女朋友的一句话里,抓住了某个“闪光点”。“吴家哥哥不错呢,我脸上的妆都是他化的。”居委会主任很快把这个不羁的男孩介绍给了一位知名化妆师——这位化妆师在少年时代也曾失足。不出一个月,小吴哥哥已经本分得像个邻家男孩,手艺也开始渐渐上路。对于让儿子走上正轨的居委会主任,小吴父母满心感激也非常信任。小吴把自己的愿望小心翼翼地告诉了这个热心人,得到了她的大力支持。
“就让你家妹妹去念社工吧。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她对小吴父母说。
“行啊,主任这人行事最有把握。听您的。”小吴的父亲表态。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他既然同意了,就再无阻力。
事实上,从大四实习阶段开始,小吴发现书本上的知识远远跟不上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课堂上,老师讲到解决邻里矛盾有哪几种方法,一二三四,每一条都有具体操作措施,看上去十分实用,但在现实里,一地鸡毛拎不清是常态,书本上的方法措施在复杂情形面前统统失效。就连血缘相连的亲情在一次次有意无意的损伤后,都会呈现出极致的无情。
——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有六个子女,但是六个子女都不愿赡养她,无奈之下,她只能把这件事情反映给街道。在专业社工的协调下,在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子女们都表示不想把事情闹大,承诺以后会好好对待老人。半年不到,老人被大儿媳妇赶出家门,却没有子女接收的事情又一次重现。老人愤怒地指控道:“十年前,我身体硬朗能帮他们做饭、带孩子、打扫卫生,他们一个个争着请我到家里去住。我年纪越来越大,他们就越来越嫌弃,还有一点儿感情和良心吗?!我拼着这条老命不要,都要撕下这几个畜生的脸面!”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在公共场合实施偷盗,被人抓获遭到群殴,重伤入院后,任凭民警给他的父母打多少电话,那对铁了心的中年夫妻也不接。小吴上门访谈,才知道这对父母的心已经被学坏了的孩子给伤透。“从初一就开始偷东西,抓了又放出来,我们把他吊着打,还是屡教不改。如果有一天他死在外面,我们连尸都不会去收。”男孩的爸爸咬牙切齿。
——一个还没满十八岁的男孩在“朋友”的教唆下染上毒瘾,为了获取毒资,成为一个时时“顺手牵羊”的惯偷。这不,回家吃午饭的邻居把电动车停在楼下。男孩家住一楼,凌晨三点才回家的他还在睡觉,刚一睁眼,便在被窝里瞅见了那辆崭新的电动车。他立时来了精神,翻身披衣下床,使出惯用伎俩,用最快的速度偷走并卖掉了那辆电动车。虽说没有目睹爱车被盗,但邻居对“偷儿”是谁,心知肚明,因为“兔子常吃窝边草”。邻居在墙根下指桑骂槐,男孩那“老来得子”的白发父母愧得躲在屋里,一整天都不敢迈出门。没有谁能够教化这个还未成年的男孩。最后,男孩猝死在一次吸毒者的聚会上。据说,他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握着针管。邻居惊讶地发现,死了独生子的可怜父母,竟然没有半点儿悲伤的表现,没有葬礼和哭泣,没有哀痛和怨恨,老夫妻在院子里种花种菜怡然自得,一个星期后竟然出门旅游,看上去倒是如释重负。
从实习到毕业后正式成为“社工”,再到与辛媛媛一样专注于未成年人的“司法社工”,小吴一次次见证生活的复杂多变,一次次体验层层叠叠的遗憾失望,却愈加想要去“试一试”。
“‘试一试’就是我坚持这个职业的理由。”小吴说。
在小吴凭着本心说出“试一试”之前,已经有同行告诉她凡事一定要“试一试”。这位同行恰好就是来自香港某机构的社工。那时,小吴刚毕业半年,已然发觉现实与理想的偏差很大,见到香港同行的前一天,她还在为一位“边缘少年”母亲的怒吼而难过。在那个中年女人的口气中,她俨然就是一个“帮倒忙”“添乱”的人——她要给那个十六岁的男孩找个学校继续读书,男孩拒绝并做出过激行为。
“到底要怎么做才好?”小吴问那个已经不年轻的香港同行。
与此同时,小吴也说出了那段深藏心中的纪录片片段,故事里的社工与受助者的相处那么融洽,令人羡慕。那位香港社工告诉小吴,纪录片所展现的,只是生活的一小部分,大部分的时间里,遗憾或者委屈远远多于圆满或快乐。她相信,纪录片里那位能让老婆婆心甘情愿做出“妈妈菜”的中年社工,一定也曾含着眼泪听老人家的抱怨或训斥,之后只用一两句话陈述或解释。
“我们到底要怎样才能做好?要共情,要尽心,凡事先有个不好的预期,凡事抱着‘试一试’的想法去做。”香港社工说。
起初,家访时碰到特别困难的家庭,小吴会自掏腰包为他们解决一些生活问题。比如,临走时拿两百块钱塞给他们,或者,看见老人的棉袄补了又补,会掏钱给老人买件新的。面对他们的连连道谢,小吴觉得心中格外舒坦。但是,一位社工大姐告诉因为经济窘迫吃着清汤挂面的小吴,对于帮助对象,应该“共情”,但不能“过度共情”,因为“过度共情”容易在琐碎付出中迷失自我,并且更不容易找到解困的关键点。随着经验不断增长,小吴终于明白什么程度的“共情”才是合适的。就像“校园霸凌”施暴者晓丽的母亲患有智障和精神疾病,状态一直不正常,对于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对于需要帮教的晓丽,都是很不利的因素。小吴协调街道社区,将这个长期活在另一个混沌世界的母亲送进了专科医院,解决了这个家庭最大的困难。
在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的过程中,要允许一切发生。
从二〇二一年到二〇二四年,小吴一共帮教了三十一个涉罪少年,违法犯罪类型包括偷盗、伤害、诈骗、强奸未遂等,绝大部分孩子顺利度过帮教期,因此未被检察院起诉,也有四个孩子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由于种种原因再次犯错——或因家长的言语动作刺激,或是他们依然贪恋放浪的生活,或被原来的朋友教唆引诱,最终身陷牢狱,未来将留下醒目的犯罪记录。
更让小吴沮丧的是,度过帮教期未被起诉的孩子,也有人走着走着依然拐进了岔路。
就像她记忆中那个矮个子且面目可爱的十六岁男孩。他曾和几个社会青年打群架导致对方重伤,因为年纪小且属于“从犯”,因此“附条件不起诉”。小吴是负责帮教他的社工。这个男孩很乖,几个月里甚至戒掉了抽烟喝酒等许多坏毛病,男孩离异的父母,甚至为了让孩子改过自新,重新走到了一起。一切看起来特别美好,男孩顺利度过帮教期,所有考察结果都令人开心。就在检察院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之后,男孩很快再次犯罪。夜晚的一条巷道里,他和另一个未成年人一起,抢走一个年轻女人的挎包和首饰,并且用刀捅伤了她。数天后,他被逮捕归案,之后被判处四年“实刑”——不出意外,他的成人礼都将在监狱里度过。
刚得知这个消息,小吴甚至有些自我怀疑:我做的那些帮教工作是否真的有意义?如果那些少年注定要走不归路,那么我的努力是为了什么?
根据《中国青少年犯罪年鉴》统计,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其中十四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青少年犯罪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研究表明,未成年时期犯罪的青少年在成年后再次犯罪的概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特别是那些在未成年时期犯下严重罪行(如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的人,成年后再次犯罪的可能性更高。
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小吴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深入思考:
根据中国法律,对未成年犯罪者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教是这一原则的具体实施。是的,尽管犯过罪的青少年在成年后继续犯罪的可能性较高,但帮教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要看到,帮教是社会对未成年犯罪者的一种责任体现,通过帮教帮助他们改过自新,体现了社会的宽容和关怀。
要看到,尽管有一定再犯率,但仍有相当一部分青少年通过帮教成功改过自新,成为守法公民。这些成功案例证明了帮教的价值。
更重要的是,从长远来看,有效的帮教可以减少社会犯罪率,降低司法成本,提升社会整体安全感和幸福感。
对于李翠来说,做司法社工属于第二次职业选择。
因为初中时遭遇校园欺凌,留下的心理阴影直到高中都没能完全消除。最大的问题是“讨好症”,她总是强迫自己脸上挂着微笑,对同学有求必应,老师的任何一个表情都能让她翻来覆去一整晚。大学选择心理学,很大程度是为了疗愈自己——事实上,这也是众多心理咨询师职业选择的出发点。作为弗洛伊德的信徒,毕业后她挂靠社区医院成为一名专业心理咨询师,她的来访者,也多是社区介绍来的纠结着的家庭妇女、晚年不安宁的老年人以及问题青少年。李翠发现,这些在社区“挂了号”的问题青少年多是已接近犯罪程度的未成年人,老师和父母的教导收效甚微,才被逼迫着到心理咨询师这里来“碰碰运气”。接触得多了,她渐渐对这个特殊群体产生了兴趣。
她曾深度介入一位边缘青少年的生活。据说,这个十五岁的少年极喜打架斗殴,街坊邻里都会教育自己家的小孩子离他远一些,而他只要一看到小孩子,就会上前做鬼脸吓他们。看到他们哇哇大哭后,他才心满意足地笑着离开。在两次接触那个少年后,李翠专程探访社区居委会,试图了解这位少年的家庭背景。社区工作人员告诉李翠,那个孩子的母亲是吸毒人员,这些年反反复复进戒毒所,似乎收效甚微,父亲十年前就离家打工。这几年,少年是吃“百家饭”活着的。但是社区的人也告诉李翠,这个孩子虽然看似浑身戾气,在学校也属于没人敢惹的主儿,但每次都能在违法犯罪的关键点迅速收手。有一次,他在外结交的几个社会青年决定去一个小超市趁夜偷盗,他们叫了他,他当时也答应了,但行动的时候,他却没有参与。所以,最后他也就是被警察叫去批评了一通。由此,李翠觉得这个少年很有机会逆转。一天,李翠接到一位朋友商议公益活动的电话时,少年恰巧在旁边听见了,他对公益活动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热切要求去“看看”。李翠壮着胆子把他介绍给朋友。原本祈祷着不要出状况就好,哪知朋友对这位少年在活动现场的表现赞赏有加。从此以后,这位少年开始频频参加社区服务,读职高时还凭借自己的专长加入了市里的志愿者协会。
李翠发现,心理咨询师的身份,对于一些助人之事仍存在限制,那时,社工在社区里常常可见——助老、社区纠正、边缘青少年教化……二〇一九年,她加入某机构成为一名社工。
涉罪未成年女孩的帮教是一个难点。就如做了母亲的辛媛媛所说的那样,如果自己有一个女儿,那么很容易在帮教的过程中想到自己的孩子,未必能十分理性。
李翠认为,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涉罪未成年女孩,这个群体比较特殊,她们既是未成年人,又有犯罪行为,可能还面临与性别相关的挑战。社工在帮教过程中,需要同时注意法律、心理、社会支持等多个层面。
首先,社工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确保帮教过程合法合规。同时,可能需要与司法机关合作,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比如犯罪的性质、严重程度,是否有司法程序正在进行,这些都会影响帮教的策略。
第二,未成年女孩可能因为犯罪经历产生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需要心理评估和干预。社工需要与心理咨询师合作,制定个性化的心理辅导计划。同时,考虑到性别因素,她们可能面临性别歧视或性别暴力,需要特别关注她们的情感需求和安全感。
第三,社工需要评估女孩的家庭情况,是否存在家庭暴力、忽视或教育不当等问题。如果家庭环境不利,需要协调资源,提供家庭治疗或暂时安置。另外,教育和就业支持也是关键,帮助她们重返学校或接受职业培训,可以增强未来的自立能力。
第四,社工需要帮助她们重建社会关系,可通过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方式提升她们的自我价值感。同时,预防再犯也是重点,需要识别导致犯罪的风险因素,比如不良同伴、药物滥用等,并采取措施减少这些风险。
第五,性别特定需求也不能忽视。比如,有些女孩已经遭遇性侵或性别暴力,需要专业的创伤治疗。隐私保护很关键,处理案件时要确保女孩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避免二次伤害。
李翠曾帮教过一个在敲诈勒索案中充当“诱饵”角色的十六岁女孩,名叫阿亮。阿亮的母亲,在她只有四岁的时候就离开了——因为无法忍受丈夫把一切都押上牌桌,然后输得家徒四壁。父亲不负责任,母亲远在异乡,阿亮从小跟着小镇上的外公外婆长大,物质和精神都十分匮乏,也因为如此,别人的一点儿小恩小惠,一瓶指甲油、一管口红、一个仿制首饰,就能让阿亮做出超越底线的行为——当然,她并不知道底线在哪里,没有人明确告诉过她。阿亮告诉李翠,她十三岁的时候跟着几个同学一起玩,夜不归宿。凌晨时分,外公把她从那个男同学的家里拎回去,狠狠地暴打一顿,一边打一边问她:“以后还这样做不?”她倔强地咬着牙,一声不吭。等到外公打累了,坐下歇口气,她立时起身就跑,甚至一把甩开试图拉住她的外婆。
“那时,我觉得外公外婆面目狰狞。他们的家太无趣,我不想和他们住在一起。”阿亮说。
也就是从十三岁那次挨打以后,阿亮屡屡离家出走,“夜不归宿”成了常态。久而久之,外公外婆也感觉管不了她,索性由着她去。事实上,李翠能够明显感觉,这个女孩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没有深刻的认知——她认为,自己确实干了“不好的事情”,但由此得到的钱可以换取更多的快乐。就在李翠苦于如何找到心理“突破口”的时候,突然听到阿亮感叹了一句:“有妈妈多好呀!”她很羡慕几个有妈妈的“伙伴”:“妈妈很温暖。”李翠听说,阿亮的妈妈一两年回来一趟看女儿;她也听说,女孩跟妈妈在一起的时候特别听话、特别乖巧。
于是,李翠给阿亮妈妈打电话,让她专程回来,努力拉一把滑落悬崖的女儿。刚开始,这位失望透顶的妈妈拒绝了李翠的建议,甚至只要是李翠打来的电话,她一律不接。最后,李翠诚恳地手写了一封长信,托一位刚好要去南方出差的同事,想方设法带给了阿亮妈妈。
李翠至今还记得,信交到阿亮妈妈手里的第五天,她突然接到了这位妈妈的电话。她告诉李翠,她被说服了,很快就回来。李翠和阿亮妈妈一起,在六个月的帮教里,慢慢让阿亮找回了做人的底线和自尊,也让她开始分辨真假美丑。李翠带着阿亮去医院治病,去找心理医生治疗创伤。一年后,阿亮在一所职业学校复学了。
有专家认为,当下社会元素复杂,司法社工的工作应融合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知识,这种复合型能力在公益组织、社区治理等领域均有高适配性。
3
梅明社工机构的资深司法社工杨元春,已经五十出头,在“圈子”里颇有名气。她做社工的最初动力是“有了社工证,工资待遇上涨”。十多年前,她是某个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成日与“婆婆妈妈”打交道,办成小事会打心眼儿高兴,但也时不时为一点小遗憾而懊恼一整天。社区工作者待遇不算高,所以一听说有可以“加工资”的事情,就特有干劲。二〇一〇年前后,杨元春听到这样一种规定:考上了社工证,每个月可以多拿二百块钱。那时,杨元春的女儿还在念大学,生活中花钱的细节数不清。她那会儿年轻,果断地从一众犹犹豫豫的社区大姐中杀出,加入了考证队伍。考社工,涉及法律知识、心理学技巧及社会工作方法,方方面面,内容庞杂。虽说平日工作中多多少少会涉及到这些方面,但考证的过程,让她聚焦专业的同时也提升了认知。渐渐地,看问题的眼光开始有所不同。
……
作者简介:
李燕燕 非虚构写作者。著有《无声之辩》《师范生》《“隐形”的孩子——关于“校园霸凌”的社会观察》等报告文学及非虚构作品。曾获第五届茅盾新人奖、第六届中国传记文学学会优秀作品、中国报告文学年度优秀作品,重庆文学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以及《北京文学》《山西文学》《啄木鸟》等刊物奖。
何鸿 中国作协会员。作品散见《十月》《解放军文艺》《中华文学选刊》《红岩》《海燕》《胶东文学》《人民周刊》《意林》《解放军报》《重庆日报》等报刊。个人出版长篇小说《大西迁》、188体育官方ios集《在结束的地方出发》。


